妖灭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15章 大结局,公主本纪,妖灭,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魏楚握着桓昱的手:“那我该怎么做!”
桓昱叹气:“此番,你若心切,便只有现在动手。”
魏楚起先震惊,可思忖了一会儿,便点头同意了:“也好,如今也是时候了,大哥病重,储君的位置只怕又要重新提起了。”
魏楚既打定主意,桓昱自然不会反对,他淡定地点头:“好,那便让他们早些动手。”
这七年来,马六已在朝堂稳步上升,如今提起也是武将中颇有名望的一位了,秦先生做了三年长安书院的院长后,因陛下多次邀他到朝廷任职,他将院长之位传给弟子之后,便入朝为官了,如今已然是廷尉署的廷尉之下第一人。武将之中,还有出身当年流民兵的数位将士,均已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他们一直都是跟着马六的,是马六给魏楚培养出来的人,这一点,魏楚知道,朝堂上的其他人也知道。
秦国大长公主虽然远离朝堂七年,可这朝堂之上依旧隐约有着她的势力,尤其武将之中,如今更是极拥戴她,毕竟和他们利益一致的,如今只剩下这位公主了。
故而,一到这重新确立储君的关键时刻,所有人都想起了这位举足轻重的公主。魏楚也陆陆续续收到了好多信,都是关系不错的几个世家,冯家、薛家之流。冯家的家主冯巳已于数年前病逝,如今的家主,正是冯安远,见他给魏楚写信,桓昱还是难掩这一股醋劲儿。
所有人都希望魏楚能回到长安,在这一件事上发声。魏楚众望所归地回来了,可她却不是为这件事回来的,她带回来一封万民书,矛头直指裴家。
裴家这些年致力于帮着魏宪在朝堂上搅风搅雨,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对付太子和晋王身上,如今太子即将倒台,他们正式志得意满的时候,谁也没想到远离政治中心多年的魏楚一回来就会对他们发难、就敢对他们发难!事实上,魏楚确实做了,万民书上罗列了裴家条条款款的罪名,数米长的绢帛上全是裴家嫡系旁系在大周各地作威作福的罪名,背面还有万民的血手印。
此物一出,触目惊心。朝上众人全部震惊,就在所有人都以为秦国公主已经疯了,陛下定会将此事压下的时候。秦国公主进宫了,带着她的证据、证人,一待就待了三天,出来的时候,带着陛下的抄家旨意!
秦国公主带着旨意和她本人的府兵,以迅雷之势抄了裴家满门,而进宫受审的裴询,直接从皇宫进了牢狱,连家都没回。
还没等天下哗然,群臣激变,秦国公主便将那封万民书悬挂在了城门之上,甚至请人在城门口高念了三日!这罪名,条条款款都是抄家灭族的大罪,第一条便是通敌叛国,通的还不仅仅是一个国,除了当年的伪赵、伪燕,甚至还有匈奴!所有人都哗然,可是秦国公主多狠,她甚至不惜把证据拿出来示众,且不止在京城示众,还直接派出人马,去各州各郡宣传裴家的恶行!全让没有以往那不让庶民议政的禁锢,她要的便是让万民议论!
若说此事发生的太突然,让人措手不及的话,那么陛下的另一封圣旨,便是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这是一份封秦国公主为皇太女的圣旨!
众人还没从裴家抄家的震惊中缓过来,便又陷入了这样的修罗场,所有人都拼命死谏,甚至欲罢朝抗议,可秦国公主再次飞快打了个他们的脸。他们推举的二皇子晋王,直接连人带家眷的失踪了,只留下一封信,说自己功成身退,要带着妻子周游四海去。
而齐王……众人只知道,秦国公主去了一趟齐王府,齐王妃便病逝了!一同病逝的还是齐王妃相当倚重的、养在府中的玄静庵师太静慈。然而,有知情人传,这静慈师太与当年的贼子陆家之女陆妙瑜生得一般无二!
众人也道齐王如何肯善罢甘休?可是中尉、卫尉一点也不敢管这事,不仅不出兵,甚至当不知道。而齐王府的府兵如何敌得过在凉州和匈奴人对抗了数年的公主府精锐?更何况,秦国公主逾制的那一万人,早就不止一万了!众人皆知昌平巷的那一次血腥对抗
更何况,还有围在京城之外的凉州军……这是重演了她父亲当年上位的路子啊!不同的是,这一次,她拿着圣旨,名正言顺。
武不行,文臣里便有一半想着罢朝以抗,秦国公主是个什么也不懂的莽夫,若是众人都不上朝,看她还怎么处理着朝政大事!
他们想的倒是很美好,可惜,有多少人早上罢了官,晚上就被人顶了职!秦国公主甚至还借陛下圣旨好好嘲讽了一番,大意是,既然不想上朝,那便永远都不要来了!并再出一道圣旨,昭告天下,将从明年开始,开科举选官,不论士庶,皆可参加!
直到此刻,所有人才意识到,这并不是魏楚和陛下心血来潮的作法,他们已经为此草蛇灰线了近十年了!甚至,魏楚所谓的建书院,远离朝堂,也全然不是被贬斥,而是为了培养她自己的力量!如今这朝堂之上,举目望去,尽是公主门生!而他们,就是那渔网中的鱼,再翻不出风浪。
秦国公主有兵有臣,还不讲理!这一番清洗下来,剩下的,都不敢再高声反对。此事,便如板上钉钉了。
第二年,陛下称病,将皇位传给了皇太女。
天元十二年,□□禅位于女皇,年仅二十八的秦国公主称帝,在她任中,广开科举,打破士庶之别,又重兵事,退匈奴千里之外。大周王朝的百年鼎盛自她而始!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