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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在这个清寒的早晨,几匹马车组成的这支小商队在掀起一阵阵赤色沙尘之后,正式进入了赤血草原。
这片草原之所以被称作“赤血”,倒不全是因为土壤表层染着些微赤褐色,还有遍地浅草的原因。那草色并非纯粹的嫩绿,居然微微泛红,特别是在经过一天的颠簸跋涉之后,夕阳西下。黄昏的余晖一照,这片被晚风吹动的草原,就像荡漾着一波接一波的血色浪潮一样。
透过车窗,虚夜望着赤血草原的独特景色。眼神微微有些迷离。不过,他没有因为画满的话就放松警惕,灵觉始终笼罩在车厢十丈的范围内。
不过。这片草原空旷平坦得一目了然,小草连马蹄都没不过,又哪里可能藏有埋伏,如果做流寇土匪强盗做到这种地步,那也只能说这项事业不太景气。
入夜时分,小商队浩浩荡荡的冲出了草原,在一阵压抑的欢呼声中,他们在天辰城前最后一个小镇投宿。
一夜转眼就过去了。
第二日一早,商队胖老板就来敲花满楼的门,半天无人应答,他见房门并未锁死,就推门而入,里面已经空空如也。
见此情状,老板有点着急,又去敲虚夜和剑风的门,结果依然。他急得跳脚,又匆匆赶回花满楼的住处,本来以为自己被讹去了另一半车马费,但见花满楼房间的砚台下压着一根纤细的丝绳,他一下一下的往上收绳子,便提起了一个小锦带。
往里瞅了瞅,白花花一片,而且这些银币加上之前交付的定金,显然超过了预先谈好的价格,老板不禁喜笑颜开,心道花老板真是个诚实守信的好老板,又碎碎念的做阿弥陀佛,保佑花满楼等人吉祥如意。
此时,花满楼对于自己今后的命运是否吉祥如意,根本不知,他们三人已经绕过天辰城的正南门,来到了西头的城墙外。
“我们为什么不进城门呢?”虚夜终于忍不住发问了。半夜就被花满楼从自造梦境中叫醒,他还是有点起床的怨气。
花满楼看着剑风,道:“哪怕草原上还有银枪或者什么小势力的眼线,看见我们与小商队一道同行,那么,等到他们聚集人手再去找的时候,我们已经金蝉脱壳了。”
“如此这般,”剑风补充道:“我们就从所有人的视线里消失了,是吧?”
虚夜一点就通,立马附和道:“那就造成了不知我们所踪的假象。”
三人一齐大笑,又快速没入一片小树林。
直到此刻,天才微微擦亮,树林里光线较暗,三人灵活的穿插于树木之间,视觉根本不受影响。
由于北陆的气候关系,虽然现在已经快要进入夏季,但是,林间的树木依旧枝叶不齐,很多枝头都是光秃秃的,偶尔有冒出些许新绿的嫩芽,都是极为罕见的。
透过树木,前方隆起一座小山,山色居然不是那种千篇一律的暗红色,而是微微夹杂着一种醒目的黛绿,这在虚剑二人看来,无疑相当新奇。
花满楼顿住步伐,指着那座山道:“翻过去,就是灭叔的住所了,只是不知道这么些年过去了,他搬家没有?”
虚夜一怔,愕然道:“灭叔没有住在城里头吗?而且,他不是应该在酒馆里吗?”
闻言,花满楼也是一怔,反问道:“你又不是不知道北陆人生活方式的散漫和闲适,那你觉得,在这个时辰,哪家酒馆会开门做生意?”
虚夜望了望天,顿时哑口无语。
正在这时,有两个人从小山的背面绕了出来,其中一个马脸的汉子说:“切,那个烂酒鬼,居然还敢接二连三到我们独霸山庄的铺子里喝霸王酒,简直活得不耐烦了。”
“哎,算了,算了,”另一个人长得瘦不拉几的,跟竹竿儿似的,“我们不是已经狠狠收拾了他吗?而且,我在你停手的时候,还多踹了他两脚,想必他以后是绝对不敢了。哼,我们独霸山庄虽然比不上金刀银枪,但是,怎么也算是一方独霸啊?”
马脸打了个哈欠,甩着手道:“他娘的,累死我了,老板也不嫌麻烦,三更半夜叫我们拖回这种鸟地方,说是怕弄脏了铺子,可是,我们巴巴的来了,一分酒钱都没找回来,还把手都打软了,我们这些做手下的,真他娘的命苦!”
竹竿儿忽然压低了声音,道:“老兄,这一趟我们可没白来,你看,这是什么?”说着从怀中摸出了一个东西,摊开手展示给同伴看。
“哇,是一个金币!”马脸惊叫一声,立马把钱捂住,随即和另外那个鬼鬼祟祟的左右张望了一番,确定无人之后,才悄声问道:“你在哪里找到的?我们是不是……”
“嗯嗯,”竹竿儿急忙摇头,道:“酒是可以喝,但我只请你一顿,这是看在你陪我半个晚上的情分上,我才告诉你的,剩下的钱,我要存起来的。”
“哎,好吧好吧,有酒喝总比在山庄里喝风强。”
竹竿儿脸上泛起得意之色,眼底却是闪过一丝精光,因为,他可不止找到了一枚金币,而是十枚,这个秘密,他必须独个分享,转念想起那个酒鬼,他又道:“那家伙被我们打得那么惨,好像头都破了,不会死吧?”
听到这里,虚夜的心情变得十分复杂,他不知道他们所说的酒鬼是不是炙吒灭,但是,他知道自己必须教训一下这两个什么山庄的喽啰,于是,他走出了树林。(未完待续。。)</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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