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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
伴随着惶惶凄然的猫叫声,斑斓一个猛烈弹跳,从立柜上纵身跃下,夺门而逃。
林银屏手里拿着一柄玉白色的鸡毛掸子,满脸怒色,“好你个斑斓,竟敢偷吃金丹,真是反天了!”
刚刚醒来没有多久的萧煜,坐在床上,脸色还略显苍白,劝解道:“算了,一颗金丹而已。。”
林银屏放下手中的鸡毛掸子,犹自气呼呼的道:“我说这惫懒家伙怎么总往这屋里凑,原来是另有所图,最好别让我抓到它,否则肯定要让它吃点苦头,长长记性。”
萧煜有气无力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这小猫偷吃了金丹,说不定会寿元极长,能陪你一辈子的时光,也免得你日后为了它伤心。”
转眼间已经是腊月三十,就在三天前,萧煜从昏迷中醒了过来,不过每天清醒的时间很少,大多数时间还是在昏睡之中,今天是除夕,就在林银屏准备让萧煜服药的时候,却发现最后一颗金丹已经被偷吃,而作案凶手虽然竭力装出无辜的模样,但怎么也掩盖了不了浑身上下散发着的丹药清香,王妃殿下自然是勃然大怒,这才有先前的追打一幕。
林银屏坐到萧煜身旁,握住他的手,轻声道:“今天是除夕,不过你的身子还没好利索,留在中都的也没多少人,就不用弄大宴群臣那一套了,待在家里,咱们自己安安稳稳过个年。”
萧煜伸出另外一只手,摸了摸她的脸颊,“都听你的。”
他稍稍沉默了一下,然后缓缓说道:“我在正明三十八年离开东都,正明三十九年来到草原,现在是简文三年,过了今晚便是简文四年。转眼便是六年,将近七年的光景,我就是这么一步一步从落魄人到草原上的驸马,再到自立一方的西平郡王,最后到逐鹿天下的西北王,可以说一路走来,有顺风顺水,有跌跌撞撞,也有险死还生,还有你的一路相伴,不容易啊。我也曾经想过,做一个太平王爷,只管咱们的一亩三分地,不去管什么天下大势,可是既然走到了这个位置,那便是一条不归路,不是我想停就能停的,西北不答应,道宗也不答应,恐怕我自己也不答应。男人嘛,谁不想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我也有一份大大的野心,既然停不下来,那就一直往前走吧。于是有了第一次南征,败了,没关系,还有第二次北伐,胜了,最后便有了第三次东进入关。现在,我们马上就要抵达自己的目的地了。”
萧煜已经很久没有说过自己的心里话了,随着他的地位越来越高,他越来越“独”,逐渐成为一个孤家寡人,这不是偶然,而是必然。此时说到这儿,他忽然有些意兴阑珊,不再说话。
林银屏扶着他从床上起来,然后帮他穿好衣衫,柔声道:“按照规矩来说,以前我该称呼你为驸马,现在则该称呼你为王爷,亦或者夫君、官人,但是我不喜欢这些,我还是喜欢叫你萧煜。萧煜,以后别这么拼命,你万一有什么闪失,你让我和灵宝该怎么活?你别忘了,咱们是一家人,同进同退,你当上了西北王,我就是西北王妃,这是我应得的,如果你一败涂地,亡命天涯,我也会跟在你身边,这是我该做的。你这次虽然没事,难保下一次,我身子已经是不济,你若是再倒下了,难道要让灵宝小小年纪就再走一遍你的老路?其中滋味如何,你是知道的。”
萧煜欲言又止,过了良久,他无奈叹息一声,“大过年的,怎么越说越不吉利了。”
此时的西北王府四处都充斥着过年的味道,有大红灯笼,有倒挂福字,有新桃换旧符,有萧煜亲笔写好的横批,就连侍卫和侍女们也换上了崭新的衣服,侍卫们是深蓝色,侍女们是深红色,并且都得了过年的赏钱,人人脸上洋溢着笑意,给这个年关又增添了几分喜庆。
这次与往年不同,没有什么大宴群臣,只有普普通通的家宴,林银屏带着萧羽衣和萧玥负责包饺子,这可能是萧玥在萧家所剩不多的几个除夕了,再过两年,她便要与完颜北月正式完婚,远嫁后建。萧煜这个病号负责照看萧玄,世子殿下倒是还认得父亲,在父亲的怀里蹬着小腿,手舞足蹈地说着谁也听不懂的“咿呀咿呀。”
第一次照看小孩子的萧煜有些手忙脚乱,哪怕他是虎视中原的西北王,哪怕他是位列天机榜的天下第十人,在这个小不点面前,萧煜还是颇有狼狈之感,好在孩他娘很快就看不下去了,几次皱眉之后,从萧煜手中接过了世子殿下,这才让他稍稍松了一口气。
这顿年夜饭注定让萧煜记忆深刻,日后他曾对萧瑾说起过,哪怕是他最落魄的时候,也没吃过如此可怕的东西。毕竟除了萧羽衣,林银屏和萧玥自小都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贵女,哪里给人做过吃的?她们包的饺子自然可想而知。
萧煜在硬着头皮吃了十几个忘记放盐的饺子后,不得不表示,心意他领了,但是饺子是真的吃不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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