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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知道吗?当我在手机里再次看到他的时候,有多开心、多幸福。

就像是三天没喝水的我,突然掉进了清澈的山泉中,我贪婪的看着他,隔着手机抚摸他。

直到那一刻,我确定了一件事,我爱他,爱到骨子里。

随着他的出现,我的三观也在逐渐转变,向着他靠齐。

这是潜移默化的,并非我刻意而为,也许有点刻意,但不多。

28岁,我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我要去找他。

人的一生,都在寻找生命的意义,我比其他人幸运,我找到了。

我生命的意义,就是他,死神。

我要把一切都给他,所有的一切,包括生命。

你们不知道,几乎每天晚上,我梦里都是他的影子。

我们在梦里,做了所有事情,甚至我还想过给他生孩子。

如果真的能实现梦想,我觉得,我会幸福死,是真的会死。

他喜欢杀人,那我就帮他杀人。甚至,把我给他杀也行,那样,光是想想就很幸福。

我等不及了,只要想到他站在我面前,我就忍不住的头晕目眩,那太美妙了!

可是,还没等我出发去日本,日本就发生了大事。

不用猜都知道,他离开了日本,就跟之前离开华国一样,去了其他地方。

我该到哪里找他呢?

我想了很久,最后决定,不去找。

主动去找,很难找到他,我又不是侦探,哪里去找啊。

倒不如,我做下一起大案,然后,等着他来找我。

对,对,就是这样!

思考良久后,我去了美国,毕竟那是我父亲的家乡,也认识几个人,方便些。

到了美国后,我当了一名美术老师,然后住进了爸爸留给我的小别墅。

花了一个月时间准备,我的杀人计划已经想好了。

美国这边,很开放,那些男人很容易上钩。

本来我是打算随便杀的,但第一次作案时,我发现一个人,身形跟死神很像。

我决定了,以后就杀这种人。

他们是什么东西,怎么能跟我的死神相比,这是对神的亵渎,我要杀了他们。

于是,我开始行动了。

先是找机会偶然出现在目标身边,引起目标注意。

接着,目标就会主动过来搭讪,找个理由,带到家里。

让目标喝下会休克的红酒,就是这么简单。

我真的好棒,第一次杀人,一点也不害怕,反而很兴奋。

要是他看到我这么棒,肯定会夸奖我的吧?嘻嘻嘻。

从那以后,就这样,很短时间,杀了十几个。

快了快了,我这样想着,只要我杀的够多,引起的反响够大,他一定会知道的。

只要他知道了,就会来找我了。

我等你,我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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