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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章重回曼陀罗

棉花糖一样的大雪,大块大块的往头上砸,用鹅毛大雪,已经不足以形容此时的雪势,就得用棉花糖,才能更好的说明一些问题。

胡忧踩着那咯吱咯吱的雪,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前走。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秦岭的两边,简直就是冰与火两重天,洞汪城的那一面,长年像沙漠一样,又热又干,而池河的这一边,居然大雪哗哗。

紧了紧身上的衣服,胡忧叹了口气,人说倒霉起来,喝口凉水都塞牙,谁能想像,现在才十月,这秦岭里就敢下这样的大雪。昨天都还没有的。

是的,昨天这秦岭里,虽算不上是鸟语花香,但是‘风景如画’总还是当得起的。小鸟小兔到处跑,真算得上是一处美景良地。胡忧看得高兴,还暗道自己选择从秦岭回曼陀罗的决定对了呢,哪知道,昨晚睡到半夜,这秦岭的气温一下骤降二十几度,直接从初秋变成了寒冬

“马拉戈壁的,真是倒霉。”

胡忧恨恨的骂了一句,出了口鸟气,继续上路。这雪是越来越大,一点停下来的迹象也没有,不知道得下几天,总之今天是停不下来的了,再不找个地方避雪,今天晚上的日子,那可就难过了。

说到倒霉,赵尔特似乎要比胡忧倒霉一些。胡忧是那种只能占便宜,吃不了亏的主。赵尔特那样玩他一把,他怎么能不给赵尔特还以颜色。

胡忧在金城里,躲着养了两天伤。等风声刚刚平静一点,这小子就通过下水道,潜进了金城皇宫之中。有了偷进宁南皇宫的经验,进起这池河皇宫来,真是轻车熟路。他在皇宫里守了三天三夜,最后给了赵尔特一箭。

别怕,胡忧并没有把赵尔特给射杀了,而是取了赵尔特一只耳朵。他还很嚣张的在箭尾上留了字。八个字,有些像唐诗,如果有八言唐诗的话。这八个字是——脑袋先留在你头上。

胡忧这一着,把赵尔特吓得呀,他知道,胡忧是不想要他的命,不然就算长着两个脑袋,这条小命也完了。

出了口鸟气,胡忧也就开始了他的逃亡之路。赵尔特连耳朵都少了一只,那还能放过胡忧吗。再说了,老皇帝和两个皇子的死,也是算在胡忧身上的,不派重兵追捕,那哪说得过去。赵尔特是四处派人追捕,胡忧是鸡飞狗跳的跑。

因为赵尔特的人,追得实在是太紧了,胡忧跟本没有机会,把微微给带在身边。带微微就得带微微的妈妈,带她们一下玩‘官兵抓贼’的游戏,胡忧自认玩不过赵尔特。虽然不愿,也只能忍痛先回曼陀罗去,再想办法,把微微这个机关巧器的天才少女给弄回去了。

临出金城之前,胡忧偷偷的潜进吴府,和微微见了一面,把自己的真实身份,给她大体的讲了一遍,送给她一只金色的不死鸟,并答应她,半年之内,一定接她去浪天。

想起离开时,微微那压抑的哭声,胡忧不免有些心痛。那是一个很单纯的女孩子,希望吴紫紫能记得答应过自己的话,好好照顾微微母女吧。

胡忧离开金城的时候,并没有再去见吴紫紫。因为吴紫紫当时并不在吴府里,再说她是吴立妹妹,也不见得会愿意到浪天去。再说了,虽然相处了那么久,胡忧却一直拿她当个没有长大的妹妹看,并没有男女的情素。

想着想着,胡忧自己都有些乱了。这都是什么跟什么嘛,让人家帮你照顾人,却又拿人家当妹妹,似乎很没有良心的样子。

抬头看了眼那快要下到山那边的红日,胡忧加快了步子。

咦?

那边黑呼呼的有个洞

马拉戈壁的,怎么又是山洞。

好吧,好吧,这秦岭里荒无人烟,想要住到房子的可能性,看来很小,有山洞过夜,也算是不错了。

硬提了精神,胡忧加快了步子,路上他还捡了块石头,打算试探洞里有没有熊呢。但是走近一看,他知道用不着了,这洞才不到三米深,一眼就看完了,哪有什么熊,连只耗子都没有。

走进山洞转了一圈,还好,除了一些被风吹进来的树叶,什么也没有。唉,什么也没有,那就意味着什么都在靠自己动手了。

打雪灵猴那会,胡忧在林梅森林里生活过,知道在雪地里,应该怎么样让自己过得舒服一些。简单的打扫出一块地方,胡忧先把那些被风吹进洞里的,没有被雪打湿的干枝给归一堆,再冲进雪地里,抱回一些柴火。然后把戒指里的小帐篷给弄出来,用柴火支着,顶在洞前,当个门用。没办法,这洞实在是太浅了,遮雪还可以,档风跟本不行。

把火点起来,洞里总算是温暖了一些,胡忧长长的出了口气,这才把戒指里的锅啊,碗呀什么的,全给弄出来,这么冷的天,吃顿热的,那才舒服呢。

有个这样的空间戒指,还真是很方便,只可惜,它的空间还是太小了一点,如果能大点。放进一张床,或是一个棉被枕头全齐的马车,那该有多爽。

再给你准备一个美女怎么样?胡忧,你太贪心了

是啊,似乎想得有些多了。胡忧看着那红红的火苗,有些出神。他还不急着铺床,因为他打算一会把床铺在这火烧过的地方,那样睡起来,会很暖和,阵阵的热气,从地下透上来,怎是一个‘爽’字了得。

把什么肉呀,菜呀,全扔进锅里,再弄上一些干净的雪装进去,架到火上去。可别看它们现在不起眼,一块烧开了,那可就是一锅让人忍不住流口水的肉汤了。

有一根没一根的添着柴,胡忧的思绪,又开始飘。这种野外生活的日子,自己从小到大,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次了。有个数吗?习惯已经成自然,谁会去记那些东西。

回想起自己过去的二十四年,似乎总是与别的孩子,不太一样。当别的孩子在家中,享受父母爱护的时候,自己却已经没有了家。也许曾经有过吧,只是这些在记忆里找不到。

人家的家长,告诉自己的孩子,要诚实不能说谎,自己那个无良师父,让自己懂的第一件事,就是怎么骗人钱。自己那么好色,想来也与那无良师父有关。有多少孩子,在童年的时候,敢去乱抱人家女孩子的大腿,还伸问人家要钱的?

胡忧以前就做过,那是他师父教的。

当胡忧第一次以这种方法拿到钱之后,他就对此乐而不疲,花样还不断的翻新。抱上去给钱的,那也就算了。不给钱,胡忧这个混蛋,就跟在人家的后面,边哭边喊妈妈。这招一出,还真没有几个女孩子能扛得过去的。可惜这招只能小的时候用,大一点再来,人家就当流氓打了。天地良心,胡忧曾经想过,把它当成终身职业来做的

想到这里,胡忧自己‘呵呵’的乐了起来。自己虽然从小就没有家,还跟了那么个以骗人为生的无良师父,但是自己的历经,是别人一辈子都经历不到的。谁能在一个世界,让城管追,到了另一个世界,又让王子派兵追

马拉戈壁的,老子的世界,怎么总是让人追的呢?

二十年前,自己在那个世界。二十年后,自己来到了这个世界,现在已经快来到这里四年了,不知道又一个二十年,自己会在什么地方呢。

正在胡思乱想着,肉汤嘟嘟的烧开了,阵阵肉香飘起,胡忧无意识的说了一句:“师父,可以吃了”

愣了一下,胡忧哑然失笑,这辈子,看来没有什么机会见到那个无良师父了。

风雪越来越大,胡忧趟在火烤过的地上,安然入睡。梦中,是那春暖花开.........

“马拉戈壁的,还真是到了马拉戈壁了。几天还冷的要死,这几天却又烤的少爷成烧猪了。都十月的天了,还这么热,这还让不让人活了.........”

满天的黄沙之中,远远走来一个衣衫褴褛的青年男子。那男子边走着,还边不时的嘀嘀咕咕的自言自语。

来者不是另人,正是成功翻过秦岭,进入到曼陀罗帝国领地的胡忧。再往前走一百里,就是他此生的第一座城市——洞汪城了。

不死鸟军团治下,现在有五座城市,浪天最大最古老,文人美女多了去。宝怀城有铁矿有煤,资源最丰富。而洞汪城到手的时候,真是要什么没有什么,但是胡忧对它却最有感情。因为那里的一切,包括整个城市的建设,都是他一点一点的弄出来的。洞汪城就像是他的儿子一样,每一处地方,都是他身上掉下来的肉。

胡忧又咬牙走了十五六里路,猛的眼睛一亮,哈哈大笑的乱叫道:“看到那条河了吗?那是老子带人挖的护城河”

“看到那河里的女人了吗,那是老子..........呃,难道今天出门看了黄历?居然那么难得的美景,都让我撞上?”

胡忧心里猛跳了几下,虽然离着还很远,但是胡忧敢拿项上人头打赌,刚才那个背影,绝对属于一个大美女。

一个大大的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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