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七开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七百五十八章 国之爪牙,三国之蜀汉我做主,三七开,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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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云的爵位目前是列侯中的亭侯,封邑只有三百户。这么一场战争下来,就抵得上赵云以前所立的功勋,并且远远超过了。

可见功劳是多么的巨大。

但是此刻,赵云的贪心却是不足。

渴望建功立业,渴望为楚国带来一场畅快淋漓的大胜的赵云,他的思路非常活跃,胆子也非常非常的大。

他要做一件大事,足以让曹操把肠子都痛青的大事。对楚国来说,也是一件非常,非常大的事情。

足以受用无数年的大事。

但这件事,没有胆子大的人,绝对是做不出来的。

“将军,许都有消息了。朱灵亲自出城,率领了大批的骑兵,开始往中牟方向进发了。此刻,想必已经很近了。”

门外有副将前来禀报道。

赵云的探子也是骑兵,朱灵的大军也是骑兵。朱灵大军出城后,探子虽然能提前一点探听到消息,在个人上也有优势,比朱灵大军早上一些回来中牟禀报。

但优势并不大。按照估计,此刻朱灵的大军应该是在数十里甚至是二三十里开外了。

非常接近了。

其实,要防备骑兵,烽火台的效果是最好了。但是这里是曹操的地盘,赵云自然不会有什么烽火台。

“立刻调动大军,我们迎上去。”赵云目光一闪,说道。

“不打埋伏?”副将小吃了一惊,问道。

“中原乃是平原,任骑兵纵横的土地。在中原很难找到可以埋伏骑兵的地方,即使勉强有。也只是削弱了我们骑兵的优势。记得,这一次我们就是要以数量,以及那奔射的手段,来力压朱灵。两军对阵,勇者大胜。我们能对付他们,信心点。”赵云沉声说道。

“诺。”被赵云教导了一阵,副将受教的应诺了一声。

随即,奉命走了出,调动大军去了。

赵云站立了片刻后,忽然朝着门外的下令道:“来人,掌灯。”

“诺。”一声应诺后不久,有护卫举着灯火走了进来。赵云亲自撕下了地图,把地图给烧掉了。

同时,也烧掉了赵云在地图上标记的一个点。他的目标。

随即,赵云戴起了头盔,拿起了长枪,走出了书房。跨上了战马,率领一众气势汹汹的亲兵们,杀出了中牟城外,与城外的三万铁骑回合。

这三万骑兵中,本有二万余是新兵,虽然因为有了马镫,对于骑术上手非常快,但毕竟却少了铁血的气质。

但是这么多天的攻打县城,以及烧毁屯田。

虽然这些都小战役,小战争。但是也一点点的积累出了那种百战精兵的一些气质。显得非常的干练。

赵云对于这一点非常的满意,策马来到了骑兵们的前边后。

赵云举起了长枪,直向天际。大声说道:“我出阵的时候,奉命是大干一场。但是这些天,我们都是小打小闹。接下来,才是真正的一场大战。胜利了,我们就可以让楚国军心大振。为楚公出阵,抛头颅,洒热血。你等如何?”

“愿为君上爪牙。”骑兵们不由热血沸腾,齐齐大吼了一声道。

这群骑兵都是楚国的精英,踊跃效命于楚公寇封的良家子弟。出阵不过是为了爱戴寇封。愿为爪牙罢了。

爪牙不是贬义词。反而是非常高的评价。

犹如三国志中,陈寿在关羽,张飞,黄忠,马超,赵云的传纪中。评价关羽,张飞都是国士,而黄忠,赵云则是爪牙。

有些人就认为是贬义词,但其实是很高的评价。

因为不知道多少人愿意做君王的爪牙,鹰犬。帮助君王克定祸乱,平定天下。若硬要是比喻,那么君王就是猎人,而爪牙鹰犬,就是随行的猎狗。

即忠诚,又非常能干。

这就是国之爪牙。

“哈哈哈,果然是我楚国勇士。”赵云神色大悦,爽朗大笑道。笑声非常的爽朗,豪爽。

不久后,赵云笑声一敛,手中长枪一收,横在背后。大吼道:“为楚公杀敌,出阵。”

随着一声令下,赵云一夹马腹,率先朝着东方冲出。

“杀。”三万骑兵纷纷大吼了一声,驾驭着他们的战马,跟随着赵云的步伐,朝着迎面而来的朱灵大军杀去。

南方有大军,何惧北方铁骑?

楚国铁骑也能雄风阵阵,马踏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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