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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鼓声声,旌旗猎猎,恭义营逐队出城,在护城河外列阵。
田野上风起云聚,阳光被云层遮挡,天色突然阴暗下来,战旗扑啦啦迎风作响,将士的盔樱甲裾不停抖动。
各哨的旗手、什长充任排头兵,新兵们在战旗下依次排列。站在第一排的都是什长,由一什成一队,又由一队成一哨,左右间距两臂,前后间距一臂,一哨新兵排成一个方阵,四哨新兵又组成一个田字型的大方阵,弓箭手、火铳手游弋其间,汪克凡、汪晟、谭啸和周国栋等四名哨官率亲兵居中坐镇。
最后一名新兵出城之后,守门士卒立刻关上城门,对面的水匪仍在大呼小叫,却一时不敢冲上来。相比之下,恭义营这边要安静得多,除了队官、什长不断喊出简洁的口令,新兵们全都一言不发,只有长枪在肩,如林般斜指天空,点点枪尖上闪烁着寒光。
“娘的,咬人的狗不叫,这恭义营还真的有点名堂……”城头上孟宝低声嘀咕了两句,下意识地舔舔嘴唇,惊讶,兴奋,又有些紧张。
恭义营列阵之快,阵型之严整,都大大出乎他的意料。这长枪阵排列开了,森森然竟带着一股肃杀之气,让人想起了捕猎中的猛兽,沉默安静,却充满了危险的气息。
“怎么,这方阵很厉害吗?”许秉中看不出什么门道,不安地向孟宝询问着。
“还没和水匪交手,说不准的。不过这方阵甚为整壮,倒像是一支久经操练的强军。”孟宝不得不服气。他手下的卫所兵勉强也能列队成阵,但需要很长时间调整位置,排成的队形还歪歪扭扭,比恭义营差得太远。
陆传应一喜,捻须摇头说道:“不错,恭义营军容雄壮,不动如山,乃堂堂之阵也!哎——,动了,怎么动了,他们又动起来了……”
恭义营整队完毕,立刻对水匪发起了进攻。
京良挥动令旗,城头上的大鼓停了下来,他把腰间挂着的牛皮小鼓扶正,挥动鼓槌敲响了进军鼓,新兵们齐齐迈出左脚,踏着鼓点向前走去。
“一二,一二……”京良口中小声地自言自语,数着汪克凡教的拍子,鼓声铿锵,节奏鲜明,维持着恭义营前进的队形。
从军以后,京良成了汪克凡的随身亲兵,很快适应了充满朝气的军旅生活。千军万马随着手中的鼓槌而动,这种感觉让他的心里充满了自豪,真想让家人来看看自己神气的模样……
“一二,一二……”有人在跟着京良数拍子,又粗又憨的声音听起来很怪异,却没有一个士兵敢笑他。那是第四队的队官史阿大,他身高腿长,不压着步伐就会带乱全队的队形。
用口令配合鼓点节奏,是近代阅兵仪式中常用的手段,效果极佳。长枪方阵缓缓移动,几乎没有松散变形,步伐整齐划一,虽然只有几百人,却隐隐有千军万马的气势。
“戳他娘,这真是成军才三个月的新兵吗?到底是怎么练出来的?”城墙上,孟宝彻底被镇住了,好半天都大张着嘴巴。
他半辈子都待在军中,就算手下的卫所兵不堪战阵,起码的眼光还是有的。军队在行进中保持阵形比静止时难得太多,在战场上的也更加实用,能做到这一步的,恐怕只有那些久经战阵的百战之师。
几名文官都是一脸疑惑,孟宝喜滋滋地向许秉中一拱手:“恭喜堂尊,我崇阳有救了,恭义营,也许真能胜了这一阵……”
一番解释,许秉中听了个似懂非懂,旁边的陆传应又掉起了书袋:“好,好,其疾如风,其徐如林,已得孙武用兵之妙矣……”
城下,恭义营直直向水匪阵中撞去,水匪前队距离城墙不过千步之遥,长枪阵虽然移动缓慢,转眼间也已逼近。
见恭义营来得凶猛,水匪的阵型连忙做出调整,团牌手调到前方,弓箭手藏在后面,随着军将的号令,向恭义营射出了一排羽箭。
“立定——!举盾——!”
哨官发出口令,长枪阵停了下来,新兵们抬起套在左臂上的小盾,微微低头躬身,把头脸咽喉等要害藏在盾牌下面,除了这面小小的铁胎盾牌,他们的身上还穿着布面甲,足以防御普通的箭矢攻击。
“嘭,嘭嘭……”
羽箭射在盾牌上,发出了一连串金木相击的钝声。水匪射出的羽箭并不稠密,大部分新兵毫发无损,只有几个运气不好的,腿脚手臂等裸露部位被射中受伤。
“举枪——!”
为了节省体力,新兵的长枪都斜抗在右侧肩上,临敌接阵才改为平端。左手前,右手后,前手低,后手高,数百支长枪突然斜指敌阵,犹如猛兽亮出了利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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