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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步兵尽快跟上来!”古迅雷很清楚怎么击败敌人,“另外。部队拉开距离,尽量不要靠近,先打美军的重型坦克,别吝啬高穿甲弹!”

坦克炮的怒吼代替了重炮的轰鸣,短停急射是最普通的坦克战术,25式坦克的机动能力被彻底的挥了出来,可让古迅雷感到恼火地是,他的座车仿佛永远比别地坦克慢一点一样。

“加快点,赶到前面去,高穿甲弹准备!”

装填手把一高穿甲弹装进了炮膛,可驾驶员却没有让坦克加。

“妈的,加!”古迅雷大叫了起来,“快加,距离太远了,把距离拉近点。看到了吗?那辆m26,快冲上去!”

驾驶员还是没有加,他心里很清楚,保护好司令官要比干掉一辆敌人的坦克有价值得多了。

古迅雷差点就要跳起来了,前方15oo米外,那辆本来被他“看中”了的m26被另外一辆25式坦克在11oo米打了个正着。其他的坦克都冲了上去,就只有古迅雷,以及警卫营的十多辆坦克留在后面。

就算古迅雷是战场上的最高指挥官,可这个时候,他也没有办法让他坦克开快一点,除非他肯去当驾驶员。不过,照眼前的情况来看,就算他冲到了前面去,也起不了多大的作用。美军的装甲部队根本就顶不住第一骑兵师与第二骑兵师的官兵已经有了不少的实战经验,大部分还在继续作战的坦克手都不再是新手了。仅仅不到半个小时的战斗,双方官兵的素质就显现了出来。另外,双方坦克性能上的差距也非常的明显,特别是在野战中,25式坦克的性能优势相当明显。

对付如同m4这样的对手,25式坦克在各方面都有巨大的性能优势。虽然m26的火力更猛,而且装甲更厚,但是其机动能力明显比25式差了很多,在运动战中,重型坦克的战斗力肯定无法完全挥出来。欧洲战场上的实战也证明了这一点,重型坦克更适合防御,而不是快突击。另外,美军中m26的数量相当有限,而25式的数量优势足以打垮对手了。

最后来解决掉美军装甲部队的是舰队派来的轰炸机。这批轰炸机没有战斗机掩护,大部分的战斗机都在轰炸更远处的美军,压制美军的炮兵。而这些轰炸机都匆忙投下了炸弹,然后就迅的离开了战场,它们几乎都是在极限轰炸半径上作战的,没有多余的燃料让这些轰炸机在战场上空逗留。

随着美军的装甲部队被击溃,战局立即转为对帝国6军有利。古迅雷没有让部队停下来,他甚至没有让伴随坦克进攻的摩托化步兵去打扫战场,而是把打扫战场的任务留给了更后面的第四步兵师与第五步兵师。

突击行动持续到了中午,直到大部分的坦克都快要没有燃料的时候才停了下来。美军已经有三个师被击溃,另外的美军部队也在准备撤退。古迅雷没有放弃进攻,他让部队以最快的度补充了燃料,而且同时让步兵冲到了前面去。既然敌人的战斗意志已经被打垮了,那就要痛打落水狗,而不是让敌人安然撤退!

一直突击到了傍晚,骑兵部队第二次停下来补充燃料,坦克手也抓住机会填饱了肚子。古迅雷在这个时候才做出了调整。他让两个骑兵师的摩托化步兵全北上,争取截住撤退的美军,而在骑兵停下来的时候,步兵仍然在继续向北推进。击溃敌人已成定局,而现在,他需要的是更大的胜利!

夜晚,双方都在向北面“行军”。打到这个时候,古迅雷多半有点惊讶,他没有想到,美军会这么轻易地被击溃,而且这也不是他主要考虑的问题。现在,他需要的不仅仅是一场歼灭战,而是一次能够奠定整个澳洲大6战场基础的重大胜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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