遍地沧桑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04章 别以为不记仇,建一座城市给你看,遍地沧桑,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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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爸当时也是没有能力帮他,他就记仇,这人也太小肚鸡肠。这种人你以后离他远点儿。”
“没事儿,他们翻不起大浪来。”
到溪水市的时候,已经快十二点,于是就到上次跟程化蝶一起吃饭的那家饭店去。
进了门儿,老板娘一愣。
“我记得你,上回也是跟一个姑娘来我这里吃过饭。”
“老板娘好记性,没错,就是我。”
“这回吃点什么?”
“给我来一份儿坛儿肉,丹宁,你想吃什么,点自己喜欢的。”
“来个炸刀鱼吧。”
“好,就这两个,再来两碗米饭,不喝酒。”
“哎哟,我想起来了,上回你跟那位漂亮姑娘也吃的这两个菜。怎么,换对象啦?”
李虎城看着老板娘,欲哭无泪。
你的记忆力能不能用在别的地方啊,什么叫做换对象?
“上回那个是我的同事,这个也是同事,跟对象无关啊。”
“我明白,对象都是同事发展起来的么。你们喝水,菜一会儿就好?”
于丹宁笑吟吟地看着李虎城。
“上回是谁啊?我怎么不知道你还有这么个同事?你不想解释一下么?”
“也不是别人,就是程化蝶,她不就是我的同事么。”
“你们怎么会到这里吃饭?”
“我想来找个人……。”
于是就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找谷秋颖的事情,自然不能说。
“这么说,君子兰的事儿,程化蝶也出力了,她还真是你的好帮手啊。”
“出什么力啊,就跟着打酱油的,对做生意一点感觉没有,就是个傻白甜。”
“傻白甜,什么意思?”
哦,现在还不流行这个说法。
李虎城只好解释了一番。
“这样的女孩子,很招人喜欢啊。我听凤仙说,你给化蝶买了不少衣服呢,我看化蝶跟你挺合适的。”
“合适什么啊,我对她没感觉。我这样的高富帅,想找什么样的找不着?”
“那你为什么还要让她当歌星?”
“发小啊,她有那个天赋。我到苗圃的时候,最困难的时候就只有她帮我。对了,招商失败的时候,你来帮我,今后我也不会亏待你。”
“一会儿吃完饭,到商场给你买些衣服。”
“不用了,我有衣服穿。”
“买两套,以后经常抛头露面,也是咱们特产城的门面,就当是工作服。”
“还是算了吧。”
“你不用给我省钱,听我的。”
饭菜上来,两个人就吃了起来。
于丹宁吃相很文雅,鱼刺都轻轻吐在餐巾纸上,很有家教的样子。
见李虎城看着她,不觉有些脸红。
“看什么看,好好吃你的饭。”
也不喝酒,吃饭就快。刚刚十二点半,要去的地方还没上班。旁边就是环球商场,李虎城就硬拉着于丹宁进了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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