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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的弗吉尼亚州里士满,每天公共图书馆开放的时间,都会出现一个亚裔的年轻人。

说是年轻人,他其实看起来更像个青少年,清爽的短发,秀丽却略显稚气的脸庞,看起来不过十几岁的样子。

可他没有穿那种在青少年中很流行的卫衣和肥大裤子,而是每天都穿着剪裁合体的西服,安安静静地坐在窗边的位置看书。

2003年网络已经相当普及,很少有这样年纪的人到公立的图书馆里整日的读书,所以上了点年纪的图书管理员觉得他应该是个不怎么合群的孩子。

托尼来找他的时候,就看到他正抱着一本黑格尔的《自然哲学》,专心致志的侧脸看上去分外清秀。

托尼在心里无声地叹息了一下,这个少年有时候实在太出人意料,比如他现在的样子,完全不像是干他们这一行的,倒像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书呆子。

托尼是个金发碧眼的高挑青年,他相貌很英俊,唇边又总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所到之处无不众人侧目。

不过他也早习惯了这种瞩目,将手插在西裤的口袋里晃悠着走过去,没有坐下,而是站在他面前说:“墨,有新任务了。”

他们这样的人,名字都相当简单,比如他,他就是“托尼”,没有姓氏,没有亲人,没有过去……JustToni。

面前的这个少年也是,两年前第一次搭档,他曾经轻视过这个还处在发育中的消瘦少年。

亚洲人很少能拥有媲美白种人和黑种人的健壮体格,那时候他面前的黄种少年还没有后来的高挑,身高也只超过他的肩膀一点点,看上去弱不禁风,一只手就能掐死的样子。

可当任务结束,他们两个坐在一栋楼房的楼顶边缘,面前是纽约璀璨的夜景,他摸出装着伏特加的钢壶灌了一口,然后递给身边的少年:“小子,你很不错。”

沉默地接过酒喝了一口,墨随即就咳了几声,脸颊上泛起一些红晕,显然是还没有习惯这种烈酒。

托尼发出有些快意的恶质笑声,又拍了拍少年的肩膀:“下次带你抽雪茄,最好的古巴雪茄!”

墨只想了一下,他的脸上还是没什么表情,开口说:“我不喜欢站在尸体边抽雪茄。”

托尼于是就笑得更加放肆,他们的收入不算低,却绝对不够支撑穷凶极奢的生活,他们见惯了这座城市的权贵富豪,游走在最有权势的人中间,却始终不属于那个世界。

他们是这座城市的影子,无处不在却又无迹可寻,如果一定要用个被世俗理解的单词称呼他们,那么就是“Killer”。

听命于某个组织,用最干脆利索的手段彻底抹杀一个人的生命,大概就算作“Killer”。

即使他们处在这个行业金字塔的顶端,也不过就是一把杀人的利器而已。

所以托尼说到最好的古巴雪茄,墨就知道,大半是下次执行任务的时候,趁机摸鱼的行为。

就比如刚才,他们明明已经完成了任务,托尼却额外从那个俄罗斯雇佣兵身上搜出了这一壶伏特加,并带走了它。

那是一个S级的超高难度任务,对方有7个人,4个保镖,1个一流身手的雇佣兵,还有1个俄罗斯大佬,以及他的情妇。

他们得到的指令是在那间酒店里暗杀掉那个俄国大佬,也就意味着现场的7个人都需要解决掉。

这种难度的工作,分配给两个人去做,并且有一个还是新人,托尼接到任务的时候几乎以为自己已经被组织抛弃,是要去做一场自杀式袭击。

但那个跟他一起去送死的新人偏偏极其认真地制定了一场看起来漏洞百出又极端有效的方法。

根据组织的情报,他们知道那个大佬虽然喜欢女人,但也同样喜欢玩弄清纯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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