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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谦走进厨房,忽然探出脑袋问:“要泡多久啊?”幽君坐在沙发上,语气得意了不少:“一盏茶的功夫。”
于是明谦上网查了一下一盏茶是多久,结论是十五分钟。
有这时间,泡面都泡好三回了。
明谦接了一大盆水,把这块圆形的黑铁放进去,又把袋装的泡面撕开放进碗里,倒上调料,就等着过十五分钟看效果了。
他掐着时间,十五分钟一到立马把水倒进烧水壶,水一烧开又立马用来泡面。
然后把泡面端到了餐厅的桌子上。
“面不必煮?”幽君觉得新奇,“你细细道来。”
明谦再次感谢手机,然后打开百度百科,照本宣科。
泡满了五分钟之后,明谦掀开了盖在碗上的瓷盘,刚刚一掀开,香气就随着热气一齐涌上明谦的鼻尖。
那香味简直要杀人。
而却绝不是方便面调味料的香味,是一种更鲜,更让人垂涎三尺的香味。
明谦嘴里开始不受控制的分泌唾液,一碗平平无奇的泡面在这一刻得到了质的升华。
明谦用筷子迅速的搅拌了几下,然后不顾面还烫着,也没吹,直接吃进了嘴里。
人!间!值!得!
这还是他熟悉的泡面吗?这还是他熟悉的红烧牛肉面吗?
明谦闭着眼睛,觉得自己要流泪了。
他这次真的从泡面里吃出了“幸福”的味道,不仅仅是饱腹的幸福,普通的面饼被热水泡开,却有了比手工拉面更弹韧的劲道,汤汁挂在面上,跟着面一起被送进嘴里。
汤汁浓厚,像是用数种骨头花费长时间熬出来的,而且比普通熬出来的骨汤更鲜美。
被送进嘴里的那一瞬间,全身的感官都被舌尖的味觉调动。
明谦眨眨眼,他放下筷子,伸手在自己的眼角抹了一下。
还好,没真的流眼泪,不然他完全可以去演美食片的馋嘴路人。
明谦甚至没有抬头看幽君一眼,也不舍得吃得太快,用平生最慢,最珍惜的速度慢慢咀嚼。
又慢慢喝完了最后一口汤。
结果抬头一看——距离泡好面到吃完只花了不到一分钟。
明谦:“?”
难道我不是竭尽全力用最慢的速度在品尝了吗?
明谦转头看了眼烧水壶,里面还剩下可以再泡一碗泡面的水。
吃过这碗泡面之后,明谦觉得自己以前吃的东西都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寡淡无味。
“哼。”
明谦看向坐在他对面的幽君,幽君双手环胸,下巴抬高,一脸“本尊很高贵,凡人你不配”的神情,他不屑道:“果然无论过多少年,凡人还是这么没出息。”
已经习惯被他喷的明谦义正言辞道:“不!没出息的只有我,你不要地图炮。”
幽君冷冷地“呵”了一声:“不过一碗面罢了,便是加了用羹石泡的水,也只是一碗面。”
明谦在幽君的冷嘲热讽中又去泡了一碗面,然后继续听了五分钟的奚落,一到时间立马开始吃面。
“我想明白了!”明谦喝完最后一口汤,十分饱足地说,“把铺子收回来,自己开店!”
有羹石在手,要是还不能发家致富,依旧走上失业的老路,他就承认自己这辈子干啥啥不行,亏钱第一名,老老实实去流浪。
“开火锅店!”明谦得意道,“不用炒菜做饭聘厨子,请几个墩子工就行,便宜好用。”
他越想越觉得合适,网红奶茶店是加盟不起了,做菜不是他强项,唯有火锅,春夏秋冬必备,男女老少皆宜,重口淡口都可,连蘸碟都让顾客自己去打,他只需要弄出火锅底料。
果然是个人都不想当“孙子”,明谦决定跳过“爸爸”,直接当“爷爷”。
明谦看向从一开始就在打击他积极性的幽君,眸中闪着明亮的光,灿如旭日,他专注的看着幽君的眼睛,眼中倒映着幽君的脸。
幽君的神色忽然变得别扭起来:“你离这么近做什么?离本尊远点!”
明谦露齿一笑,并觉得这个笑容绝对标准:“我想用羹石去开火锅店,您有什么意见吗?毕竟是您的东西,虽然是用来抵房租的,不过我觉得开店就算另外的作用了,盈利我跟您五五分,怎么样?”
幽君刚要开口,明谦又接着说:“毕竟铺子是我的,调制底料的也是我,所以我拿一半应该没什么吧?或者您有其它的想法也可以告诉我。”
明谦冲幽君眨眨眼:“您放心,为了您以后的生活条件,我也会拼命挣钱的!”
幽君看着明谦的眼睛,目光从明谦的眼睛转移到鼻尖,最后落到嘴唇上。
他微微偏头,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
明谦只听见一声很小的应答: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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