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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口腥臭的热气喷洒在脸上,颉利发睁开眼睛,只见一张巨大的狼脸凑在自己面前,绿莹莹的狼眼闪烁着饥饿的幽光。

他抬手揉了一把狼头,翻身下榻,赤脚踩在厚厚的毛皮地毯上,绚烂的金发披散在后背,赤`裸的上半身肌肉结实,线条分明,遍布着大大小小的伤疤——那些伤疤早已愈合,在北漠人的心目中,它们是男子汉的勋章。

灰色的巨狼紧随在他的脚边,尾巴拖在地上,随着前进的动作微微摇摆。

出门前,颉利发顺手抄起一根发绳将满头金发束在了脑后。他走到羊圈,拖出一只大小合适的羊,两脚夹住羊脖子,手起刀落,在羊的腹部开了一个口子,另一手熟练地探进去掐断了动脉。只用了片刻的功夫,羊的血流干了,一动不动地死透。他剥了羊皮,卸下一条羊腿丢给身后眼巴巴看着的巨狼。

巨狼兴奋地嗷呜了一声,衔住羊腿拖到一边,开始大快朵颐。

颉利发将剩下的大半只羊提回去扔给厨子,打了些清水在院中洗尽身上腥膻的血气,这才回到寝居换上进宫时要穿的装束。象征着身份的丝绸锦袍,镶金的革带,上好的牛皮靴,最后是每夜入睡时都被他解下来放在枕边的佩刀。刀鞘上系着的青色流苏略微有些褪色,但从镶嵌在刀柄上的宝石的光泽还是足以看出,这柄佩刀受到了主人的精心养护。

穿戴齐整之后,他在铜镜前停留了一下,看见镜中被自己束在脑后的头发,思索了片刻,还是将发绳扯了下来,茂密而光滑的金发在屋外阳光的映照下宛若绸缎般流光溢彩。

他很早就注意到,房戟似乎很喜欢盯着他的头发瞧。

这一微小的习惯可能连房戟自己都从未意识到,但是被他发现了。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颉利发都不吝于让房戟的目光在他的身上多停留一时半刻。

他迈着轻快的步伐向王宫走去,怀着一种不足为外人道的,隐秘的期待。

至于那种期待是什么,连他自己都不敢深究。

他在期待之余模糊地想,那应该是对于未来可敦的敬意吧。

此时尚是清晨,房戟摇动床头的铃铛,只见端着银盘的女奴们鱼贯而入,末尾跟着颉利发——他今日仍旧没有束发。

房戟掩在被衾下的拳头紧了紧,大腿上隐隐传来的刺痛提醒着他接下来应该说什么做什么。

都是兰褚那个家伙想出来的馊主意。房戟在心底暗暗骂道。

“……你的意思是,让我去勾引颉利发?”房戟不可置信道。

这话他连说出口都觉得荒谬。

合着兰褚想出来的“美人计”是让他来当这个“美人”啊!

兰褚掩唇轻咳了一声,他倒是不曾料到房戟会说得如此直白,“殿下风姿无双,要令一人为之倾倒想必是手到擒来。”

“……”槽点实在太多,房戟一时不知道该从何下口,“为什么非得是他?”

兰褚回答道:“殿下可知,束缚您的这条银链并非纯银,而是由多种金属镕铸而成,坚硬非常,金石难开。除了独属于大汗的钥匙外,整个北漠唯有颉利发的玄铁弯刀能够将其斩断。”

“而我与颉利发的关系,殿下已经见过了。”兰褚笑得像只狐狸,“所以,这件事情,只能委屈殿下亲自来做了。”

怎么做?房戟活了两辈子,还从没勾引过任何人,只有别人上赶着勾引他的份儿,根本毫无经验。

房戟还想最后挣扎一下,“……就非得勾引他才行?咱们就不能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让他弃暗投明迷途知返?”

兰褚褪去了笑意,正色道:“殿下想要考验颉利发对大汗的忠诚?大汗对他有知遇之恩,无论拿怎样的高官厚禄去诱惑他,都不可能使他动摇。”

“北漠的男儿,将忠诚看得比性命还重,那是他们的尊严和骄傲。”

“世上唯一能够令他们心甘情愿地放弃尊严和骄傲的东西,只有情之一字。”

房戟沉默了下来,他被说服了。

北漠人有自己珍视的东西,但他也有难以割舍的东西。

他必须回去。但凡他还剩一口气,他也要回到大秦,再见嬴戈和他的钺儿一面。

“我要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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