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茶论天下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百七十二章,第一次杀人,傲剑出尘,煮茶论天下,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梅州城岭南王府,殷春这几天开心的很,夜哭还没回来的时候,他就已经得到了血影堂的密报,说是夜哭一弩箭射死了唐九生,龙紫兰抱着唐九生的尸体跳崖自杀了。除了跟着平西王兄造反,将来能拿到手的世袭罔替亲王爵位之外,还有什么能比唐九生死了更让他殷春开心的事情?

不过鉴于前阵子朱天霸和老乌鸦逼着唐九生跳崖,这厮都没摔死的前车之鉴,殷春就没有搞什么庆祝活动,别一个不小心,再让唐扶龙上演一次带兵杀进岭南王府的大戏,那可就难堪了,得了便宜偷偷乐就好了,就装作不知道这事。

夜哭回来向殷春报告的时候,也说的很清楚,虽然唐九生是在精疲力竭时中了一弩,但不能保证唐九生必死,龙紫兰抱着唐九生跳崖之后,他就不知道唐九生的情况如何了,那山崖太高太险,无法直接下去查看情况,但是唐九生受了重伤这是一定的。

殷春哈哈大笑,这次就算没把唐九生搞死,他也绝对是掉了一层皮,总算是略解了心头之恨。殷春赏了夜哭二百两金子,又把夜哭提拔为岭南王府护卫副统领,夜哭美的鼻涕泡都快出来了,和朱聚贤、叶青鹤三个人天天都往青楼跑。

梅州城上档次的青楼有十余座,现在最有名的就是春凤楼,春凤楼的幕后大老板是岭南王殷春,所以夜哭和朱聚贤、叶青鹤来光顾可以打五折,三个人这些天晚上,恨不能长在春凤楼,夜哭最爱春凤楼的花魁夜来香,人又美活又好,重要的是他叫夜哭,这个叫夜来香,夜哭觉得他和夜来香特别般配。

不过夜哭也不傻,他偷袭完唐九生,就得提防人家报复,所以夜哭的魔君巨剑从不离身,就连晚上和夜来香鬼混的时候,也要把魔君巨剑放在床头,夜哭混江湖这么多年,深知多少武林豪侠和魔道巨擘都是死在女人的床头,所以从不大意。

从当阳县回到梅州城已经有半个多月了,一直也没有什么动静,夜哭悬着的心才慢慢放下了一些。其实他这些天逛青楼,也是存着一个引蛇出洞的意思,那春凤楼里也有几个高手,都是岭南王的手下,如果有人敢在春凤楼动他夜哭,那他也就毫不客气的收下对方的人头。

春凤楼的作用对于岭南王相当大,殷春没有实力组织起像血影堂那样严密的情报机构,只能依靠青楼搜集一定的情报。春凤楼在大商的几个大郡里都有分号,谁要是敢到春凤楼里对他夜哭不利,那简直就是找死,夜哭横行江湖这么多年都没被白道人士干掉,和他生性谨慎有着直接关系。

夜哭既残暴,又谨慎,再加上武功高强,这就是他混迹江湖的资本,如今投靠了岭南王,还有了官身,他夜哭以后还用怕谁?夜哭得意啊,他混迹这个江湖已经三十多年了,从十来岁时的小混混成为今天名满江湖的魔头,他付出了超出寻常人近乎十倍的努力,功夫不负有心人,他成功了。

成功不止是努力就够,更多时候还要靠时机和运气,比如夜哭的武功就是当年无意中救下一位魔头时,得到了魔头的真传,否则也绝不会有今天的他。

那年在关内道随州

郡,还只是小混混的夜哭混的很惨,最开始跟着一个地头蛇混,收点儿保护费,讨个债之类的,有一次他的地头蛇大哥得罪了另一个更牛的大哥,那个更牛的大哥带着手下的人,把他们都给打到半死,他的地头蛇大哥也被人给砍了,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

夜哭没了老大,身上又受了伤,自己也没有什么生存的手段,只能白天出去菜市场捡点儿吃的,晚上睡在桥下或是城外的破败山神庙里,混的好不凄惨。好在当时是在夏天,要是冬天,估计夜哭就得被冻死在街头了。

这天晚上,夜哭捡完吃的,又躲回山神庙养伤,后半夜的时候,夜哭正睡的香,山神庙的门被咣当一声撞开了,正在睡觉的夜哭被吓了个半死,原来是一个魔头洪三爷和一个江湖侠士程知平打斗,两个人打到山神庙时,都精疲力尽,打斗中,程知平飞起一脚把洪三爷踹到了山神庙里面。

庙门被洪三爷给撞碎了,程知平也冲了进来,于是两个人又在山神庙里动手,把本就破败的山神庙又轰塌了半边。身材高大的洪三爷中了程知平一掌,被打成重伤,倒在山神庙里动弹不得,但程知平受的伤更重一些,被洪三爷的毒镖打中,不及时医治的话,很快就要见阎王了。

夜哭虽然平时打打杀杀的,但是哪见过这种级别的高手过招?见到山神庙都被举手轰塌,当时就被吓的屁滚尿流,躲在墙角里,连动都不敢动一下。

程知平和洪三爷都想置对方于死地,但是当时的情况是谁也办不到,只有旁边一个受了伤的夜哭可以办到。程知平躺在地上喘息不止,声音断断续续道:“小子,这个人叫洪三爷,是江湖上有名的魔头,你今天杀了他就能名动江湖!我这里有把刀,你去把他宰了,我死之后,我包里有一百两银子,你就拿去用吧!”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都市言情小说相关阅读More+

COSER的咒力可以放冰箱吗

祁子阳阳阳

我真的是幕后黑手

未名北

见鬼的青学

迩旬

咸鱼酥的团宠日常

榣山以南

总裁,夫人又在算卦了

美椒

我佛不渡穷比[修仙]

入野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