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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三一家回到镇上,沈兴淮又继续上私塾,他今年是第一年进学,虽然他从心智和阅历上来说,他是个成年人了,但,最关键的问题的,他看不懂繁体字......

他目前还处于间→繁的切换当中,靠猜测可以猜测个七七八八,学上去也比真的孩子快一点,但毕竟字词的古意和现代的意思差距很大,他几乎是需要从头学起的。

还有就是,沈兴淮的语文水平很差,他初中之后,就去英国留学了。他最擅长的大概也就是英语了吧,然而在这个时代上样子是用不上的。沈兴淮上一世学的是理工科,然而这个时代显然很适合文科男,对于他来说,诗词仅限于唐诗三百首的水平,想抄袭都难。

沈兴淮长叹一声,天降大任于斯人也,能否提前告知一声?起码让他学点书法吧!

先天不足,后天来补,沈兴淮自进学一来,每日私塾里的大字没有落下过,自己还会额外地练习,先生称他勤奋,殊不知这古代教育资源分配比现代还不公平,这小地方没有什么好的老师,出个举人也实属难得。

就像你一个小地方的中学拿什么和南师附中、启东中学来比?优秀的师资资源必定会向发达地区倾斜,也必定会集中在权贵之家,寒门难出贵子,要想同那些从小跟随名师教导的人竞争,先天上他并没有任何优势,后天再不努力,也许就是老态龙钟老秀才。

天气渐渐冷了,小孩子身上穿的衣服也比大人的厚实,小蜜娘已经可以稳当地坐起来了,嘴里会发出一些单音节的字,怕她着凉,每天都穿的圆滚滚的,像个胖团子,手也生不出来,坐在床上玩的时候,要去抓东西总是翻倒。

沈兴淮看着有趣,每次都把玩具放远一些,让她要用力往前去勾,小蜜娘身子往前的时候圆溜溜的身子就不受控制,就像个小圆球往边上滚了。

沈兴淮笑着把她扶正,再让她继续拿。

次数一多,小蜜娘也知道她哥哥在玩她,不肯再去拿,瘪了瘪嘴,眼睛开始积蓄眼泪。

在小蜜娘爆发前,沈兴淮立即把玩具赛回她手里,亲亲她的脸颊,小孩子身上有一股特别好闻的奶香味。

小蜜娘很少记她哥哥的仇,赛回她手里就又笑了,她笑得时候两个梨涡又甜又暖,一家人都非常喜欢看她笑。

沈兴淮陪她玩了一会儿,计算了一下时间,摸了摸她戴着帽子的头,“好吧,早教时间到了。”

小蜜娘听不懂以为哥哥在陪她玩闹,啊啊地举起手里的积木。

沈兴淮把她的帽子扶正,跳下床到桌子边上去拿本三字经,然后回床上。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

江思娘处理完家里的事情后,打算过来看看小蜜娘,在门前就听见了屋里朗朗的读书声,透过窗户的小缝隙,看见两个孩子都乖乖地坐在床上,小蜜娘一脸认真地看着淮哥念书,时不时跟着淮哥啊啊几声。

江思娘笑了笑,还是没进去,转身又回去了。

一开始她也担心淮哥能不能带好小蜜娘,后来看着小蜜娘不吵不闹也没出事情,也就放任他们了。上次从村里回来,淮哥还说要开始给小蜜娘早教,振振有词地说:小孩子不是不懂,你说多了她就懂了,你不说她肯定不懂。

每天下了私塾,就开始给小蜜娘早教,大人看他像模像样的,也不打扰他的热情。

虽说南方的冬天比北方温度高一些,但这两者的冷根本不能比,北方是干冷,干到你要干裂的冷,南方是湿冷,湿气刺得你骨头疼,当然震泽这个地方相对而言好很多,冬天最冷应该也就零下两三度。在古代看来,南方是北方暖和的,那是因为古代没有暖气。

现代南北两大矛盾:北方统一供暖、江浙沪包邮。然而此时北方还没有集中供暖,冬天冻死人的情况并不少见,北方过冬需要毛皮,南方准备几件厚实一点的大袄就可以了。所以在现在的人看来,南方是比北方暖和的。

沈兴淮并不是很能适应冬天没有暖气的日子,但夏天没有空调的日子他还是熬了过来。就是每天早起的时候就像是要了他的命,从被窝里爬起来都要经过一番思想斗争,正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在他有生之间他是绝对见不到现代的那些高科技的,还是早些习惯吧。

他每天早上都会洗个冷水脸,绕着院子跑一跑,身子暖和了,再练一会儿字。

沈三深感他儿子的努力,亦觉得做父亲的更应该努力起来,好给他早日找到一位好老师。

沈三发奋之下,把他书局旁边的小商铺也给买下了!然后打算把两间商铺给打通了,扩大店面,沈三之前的店铺位于镇上的善德街,是镇上的最热闹的街市,这一排的街铺都是旺铺,若非隔壁店铺那家夫妻要回老家了,沈三也买不下来。

旺铺不好的地方就是每一间铺子都不会很大,虽楼上还有一个楼阁,但对于书局来说,还是不够。书局不光买书,笔墨纸砚、字画也卖,楼上有一部分是做储藏室的,空间又小了一部分,后面虽有一个小院子,但院子里又不能放书,府衙这几年也不准许街铺后院动工,沈三愈发觉得店铺太小。

若不是舍不得这好位置,沈三也真想换一个大一点的店铺,谁知这个时候,隔壁的商铺就要卖了。

隔壁商铺的夫妻是金陵人,来这边开了一家淮扬菜馆,生意颇为不错,平时沈三就爱去他家打打牙祭,夫妻两都是好人,在这儿虽好,但毕竟是异乡,家中有老人,据说身体不好了,希望他们回去,两个人先和沈三透露了口风,沈三大喜,几乎立即拍定买下。

夫妻两也是心急回去,也不怎么磨价格,沈三就拿下了。在十一月底,去官府那儿改了文书。

沈三邀请他们去他家喝个践行酒,夫妻两都是爽快人,也不扭捏,就来了。

两个人有个儿子,六岁,正是人嫌狗憎的年纪,三岁跟着父母来这儿,夫妻两忙着挣钱,没空管他,淘气得很,又因为营养不错,还是个小胖墩。

男人姓张,由于头大,人家都喊他张大头,妻子姓胡,瘦瘦小小的却很精干,都叫她胡姐。江思娘抱着小蜜娘,小蜜娘已经可以吃一些辅食了,米糊糊什么的,虽没什么味道,但她吃的还挺香的。

张大头和沈三碰了喷酒杯,一干而尽,“哈,这些年谢谢沈老板的照顾了,我们人生地不熟的,又不识字的,多亏了你照料。”

沈三加了块排骨过嘴,“相互的,张大哥也免了我不少饭菜钱,就是可惜以后吃不到张大哥的菜了。”

张大头:“以后有缘自会相见,来金陵就来找我。”

胡姐挨着江思娘坐,瞧着那乖巧的白嫩娃娃,又看看自个儿吭哧吭哧扒饭的胖墩儿,羡慕地捏了捏小蜜娘的小手:“这娃儿,可真俊,白白楞楞的,难怪这沈老板现在张口闭口就是闺女,稀罕死了。”

沈兴淮捏着筷子笑了笑,胡姐就是典型的L和N不分,白白嫩嫩,白白愣愣。

江思娘笑着把小蜜娘朝向胡姐,“我家老爷一回来就找这闺女,疼得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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