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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子。”“嗯?”
“你觉得我温柔吗?”
温崇眨巴眼睛,正要仰天大笑三声,沈昂立刻反悔,对他打了个响指:“算了,记忆清除。”
真是恶心的问题,他自己都受不了。
温崇看着路灯下他寂寞萧条的背影,艰难地咽口唾沫。
虽然温柔这个形容词,跟过去的那个王八蛋沈昂还真的是八竿子打不着一起去,但是在他问出这句话的瞬间,他的眼神,还真的有了那么点温柔的感觉。
神了。
“听说三叶草上新款运动跑鞋,看看去?”温崇追上了沈昂。
“随便。”
他似乎有心事,神情恍惚。
转过一个街角,俩人走进了三叶草门店,温崇拿着新款鞋试柔韧度。
“这双怎么样?”他扬起鞋子问沈昂。
沈昂流连一排排的衣装前,漫不经心地“嗯”了声。
太敷衍了吧!
温崇放下鞋子,走到沈昂边上,说道:“你逛的是女装区啊!”
沈昂又极其不走心地“嗯”了一声,拎起一件女式的白色运动服,前后看了看,在自己身前比了比,似不大满意,放了回去。
他认认真真逛女装的模样,看得温崇眼睫毛都要掉下来了!
“昂神,你...”
沈昂又顺手抓起一个粉色的鸭舌帽戴在自己的脑袋上,站在镜子前左看右看,扭头问温崇:“怎么样?”
温崇颇为悲壮地点头:“好看,像个小公主。”
沈昂终于崭露一丝难得笑意,看着镜子里戴帽子的自己,目光柔情似水:“真的?”
“嗯!”
最后沈昂买了那顶粉色鸭舌帽,心满意足地走出了店门,温崇紧盯着他的背影。
鬼上身!
女鬼上身,一定是!
“去训练室?”沈昂回头问他。
“啊,突然想起,我妈妈叫我回家吃饭了!我先走了!”温崇抓起书包落荒而逃。
“不是才吃了吗?”沈昂站在街头,莫名其妙。
一个人踩着月光和自己的影子,在街头百无聊赖晃荡了半个小时,终于还是决定回家。
沈昂的家住在南城东的湖畔别墅,大大的花园洋房面朝湖面,依山傍水,小区的环境清幽雅致,湖风阵阵。
他推开门,恰逢一家人热热闹闹地吃晚饭。
沈昂一进门,对面饭厅里一家三口同时抬起头来。
他的父亲沈毅,年轻的继母乔熙珠和小学四年级的弟弟沈扬。
“回来了?”沈毅语调生硬又严肃。
“嗯。”
继母乔熙珠立刻殷勤地要去给沈昂拿碗添饭:“饿了吧!一块儿来吃饭。”
“你让他自己去,又不是没手脚。”
沈毅一见沈昂就没好脸色,还在为他从省队退出的事情生气,好多天了。
“吃过了。”沈昂神情淡漠,从茶几下面拿出索尼psp,躺在沙发上玩游戏。
“混帐东西。”沈毅没好气地骂道:“不吃饭就去练球!别在这儿碍眼!”
“别气。”乔熙珠柔声道:“他训练一天了,回来休息休息。”
沈昂瞥了饭厅一眼,委实感觉他们更像是一家人,而自己不过是个外人,与这个家其乐融融的气氛实在格格不入,所以他才不怎么愿意回来。
“扬扬上了四年级,学习能跟得上?”沈毅问自己的小儿子。
“可以的。”乔熙珠满脸骄傲:“昨天开家长会,老师还当众表扬他作文写得好呢。”
“哦?”沈毅惊讶地看向沈扬:“扬扬作文写的什么?”
沈扬是个白白糯糯的小团子,眉清目秀,丝毫没有继承沈毅轮廓的粗犷,倒是跟乔熙珠的秀气一脉相承。
“快去把作文拿过来给你爸念念!”乔熙珠催促他。
沈扬兴奋地小跑上楼,拿了作文本下来,对沈毅朗声念道:“《我最崇敬的人》。”
沈扬声音软软的,柔柔的,普通话也很标准:“我最崇敬的人,是我的哥哥沈昂,他的乒乓球打遍天下无敌手!特别厉害,我以后也想成为像哥哥一样的人!”
沈昂抖了抖鸡皮疙瘩,加大了游戏的音量。
沈毅冷哼了一声:“你哥没出息,甭学他!”
乔熙珠立刻推了推沈扬:“谁让你念这篇?你得满分的那篇作文,不是写的《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把那篇念给爸爸听。”
沈扬又翻了翻作文本,朗声念道:“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名叫呆呆,是家里的金毛狗,它特别温顺,从来不咬人,它最喜欢的人是哥哥,因为哥哥特别厉害,乒乓球打得特别好,啊!我真想成为像哥哥那样的人,将来打乒乓,成为世界冠军......”
沈毅脸色更难看,没好气地说道:“你哥在这样鬼混下去,别说世界冠军,大学都不一定能考上。”
乔熙珠戳了戳沈扬的脑袋:“算了,吃饭吧。”
沈扬放下作业本,继续扒饭,拿一双机灵的眼珠子,偷偷地望向客厅,茶几上只有一个小小的游戏板,孤孤单单,早已经不见了沈昂的身影。
他的心里突然空落落,不是为爸爸不愿意听他的作文,而是因为...
他好像又惹哥哥不开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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