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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时雨等到前面一个人唱完,主动上了台。向一个带了吉他的教官借来了乐器,开始拨动着琴弦。想当初为了撩妹,他特意去打听女孩都喜欢什么样的男生,后来打听着:一般都喜欢那种弹吉他唱歌的,还特地学了好几个月,结果最后妹子没把着反到把吉他练出来了。
他唱的是《醉乡民谣》里的FiveHundredMiles——
“Notashirtonmyback,”
“Notapennytomyname.”
“Lord.I'tgobaethis-away.”
“This-away,this-away,”
“This-away,this-away,”
“Lord,I'tgobaethis-away.”
轻快的小调从指尖倾泻而出,欢快的节奏搭配着少年独有的清朗的嗓音,不同于原唱午后般的慵懒,而带着男孩独有的青涩,像是清晨的日出,伴随着电影中那歌手的旅途。不知不觉的,操场上只剩下了他的吉他声和他的歌声:
“Youhearthewhistleblowahundredmiles,”
“Youhearthewhistleblowahundredmiles.”
男生穿着简单的迷彩服坐在众人中间,夕阳照在他的背后勾勒出边缘一层细碎的金光,风带着夏末的暑气吹乱了林时雨的发梢,撩动了他的衣角,微长的刘海遮住了眼睛,身后是紫红天空下的残阳。
张志和后来跟林时雨讲:“你当时那样就像是电影里走出来的文艺小青年,一毛一样,装的那是一手好/逼啊。”
而直到很多年以后,这幅油画一样的场景仍然被沈簟秋珍藏在记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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