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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去黄沙城的部落人排好队。
林烁担心黄沙城的粮食不够养活他们,刚表露了一点端倪,众人道:“我们部落换了好多土豆,探亲的时候可以带去黄沙城。”
“还有小麦和大豆。”
“你们背粮食,我把石磨背过去。”
“对对,我们自带粮食的,就收下我们吧。森林里真?的好无聊,狮金说城里有许多好玩的东西,人也很有趣。”
“烁哥在黄沙城当书记官,那里一定安全,不怕被拐卖。”
“不安全的话我们保护你呀!”
“这么一想,黄沙城的确是个好地方!”
林烁要说的话全被他们说完了,他扭头问炎瞳:“收吗?”
炎瞳笑的见牙不见眼,“收收收!”这些可都是最好的战士,还自带干粮的。黄沙城赚大了!
他太喜欢烁哥了,烁哥简直就是黄沙城的福星!遇见了他,什么不可思议的好事都会发?生。
“那你们就跟上吧,”林烁无奈,约法三章:“到了黄沙城要遵守城里的规矩,不准打架,不准随便猎杀凶兽,不准买东西不付钱。”
“嗯嗯。”大概三四十个战士满口答应着,大包小包地跟在车队后面。
随着车轮碌碌前进,林烁回过头,总感觉自己像是衣锦还乡后带着一群父老乡亲进城务工,要是父老乡亲手中的兽皮包裹换成蛇皮袋,那就更像了。
要招工的“大老板”坐在对面,哗啦啦洗牌,问林烁:“洗好了,玩么?”
“玩!”
林烁低头看到牌面,大为感叹——自己当时就随便一说,这个复原程度,绝了!美人城主的脑子是用什么做的?
他和罗什、老阿达打了一路的斗地主,林烁把把都是地主,手气就……不说了。
他摸下巴,被农民一口气扔了三颗炸弹后,心想——难道是当了酋长的缘故?
不会吧?
……
黄沙城。
车队离开第四十三天后,黄沙城人终于又见到了他们最敬爱的城主。
一群从没出过森林的部落人跟着车队入城,盯着破旧的城门,狭窄的街道以及在城门两侧夹道欢迎,衣着干净的城民们,惊讶道:“哇,道路好平整,城门好气派,他们穿的衣服好精致,好飘逸,也就比我们烁哥差一点点!”
为了不让自己看起来像个乡巴佬,部落人抬头挺胸,目视前方,动着嘴唇窃窃私语。
城里的人也很惊讶,交头接耳——
“城主回来了,带回来那么多辆大车,里面肯定有好多战利品!”
“还带了那么多战士回来,他们高大又健壮,气势非凡,身上的兽皮衣华丽厚实?,是非常强大的战士才能穿的吧?”
“城主从哪里找回来这么多强大的战士?我们黄沙城可真是越来越强了,城主真?了不起!”
总之,双方对彼此的第一印象非常不错。
还有些人的关注点比较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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