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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秀一把抱起她,刮刮她的小鼻子,喜道:“哎哟,咱们香儿的名字可真好听呐,三姨可真喜欢你,想不想看看三姨给你准备的小礼物?”
冬秀一边抱着香儿往她们房里走,一边招呼大姐跟上来,朱妈和黄妈忙上前帮着拎过包裹。
这间公寓的装修实在算得上上层,看着就很高档洋气的样子,再换上崭新的生活用品,一股安逸富贵气便扑面而来,冬秀对房间的布置很是满意,带着香儿把各种东西认了个遍:“这个是洗澡用的香皂,晚上三姨给我们香儿洗个香喷喷的澡,洗完我们香儿就真的成个香人儿啦!这个是牙刷,香儿会自己刷牙了吗……”
香儿毕竟还小,没有什么旁的心思,一路只是好奇连连的打量着这天堂般美丽的房子,慧秀却有些局促了,她已经好久没洗澡了,身上不可避免的有些味道,跟这个富丽雅致的房子格格不入,看着脚下绒绒的织花地毯,她到底没有踩上去,自己的鞋上满是泥尘,哪能随意污了这样的好物呢……
“大姐,今后你就与香儿住这间房吧,你先收拾一下行李,再看看可还缺什么,等明儿咱们再出去买去。”
慧秀哪有什么行李好收拾的,那包袱里不过几件母女俩的旧衣裳罢了,加起来恐怕还不如那只雪白的搪瓷洋脸盆值钱呢,她一时都不知道要把那灰扑扑的包袱放在哪里才好。
冬秀让她们先在房内整理,也是给她们个适应的缓冲时间,免得束手束脚的不自在,她自己则是打电话去要了席面,要说民国时期的外卖服务也是很不错的,她跟胡竞之在北京时就爱三不五时的叫个酒楼的席面吃,不说别的,就说那送外卖的速度和服务,好些都是现代海底捞级别的。
不过等了一时三刻,一桌饭菜就齐备了,伙计连摆盘的事儿也给干好了,冬秀看一眼桌上的菜色,再次为胡竞之的细心感到赞叹,盖因他叫了一桌地道的家乡菜,其中还有正适合香儿这样的小病患的营养粥品。
朱妈和黄妈是无论如何也不肯一起上桌同食的,冬秀又不惯有人在旁边伺候着,便分了些菜食叫她们俩自己去吃。
待吃过饭,冬秀本想领着她们到外头的小花园里转一转也好消消食,不过考虑到大姐是个小脚,散步还不如静坐轻松,香儿病中又不能吹风,便作罢了,干脆又摆弄起了前屋主留下的留声机来。
磁啦声过后悠扬明快的歌声传出来:“抬花轿呀送花轿,姑娘上轿是头遭,阴差阳错仙女庙,凤变鸳鸯颠颠倒……”
呵,这是她特地为小说《上错花轿嫁对郎》写的曲子之一《花轿谣》①啊,她在北京的茶舍里听过现场版的,当时这首活泼俏皮的歌曲一唱出来,立马便引起了满堂喝彩,而且迅速的流传开来,这样子从未听闻过的曲调多么欢快啊,叫人听了心里明堂堂、亮晃晃的,正合了普通百姓们的喜好,因此是出乎意料的受欢迎。
而唱片里录制的歌曲比之现场听的却也丝毫不差,冬秀仔细分辨着,总觉得配曲都更加轻快了些,听着居然很有几分喜庆的味道,仿佛真是一首用来歌唱欢天喜地的送嫁场面的歌曲了。
而且这支歌谣原本并不长,冬秀听了会儿才发现,这唱片里的歌居然被人给改编过了,又添加了许多歌词进去,风格却毫不生涩突兀,反而使得感情更加流畅,故事更加圆整了,正暗合了小说的大团圆的结局,更加有味道了,不由大加赞赏:真是改得好改得妙啊!
她正仔细分辨那些新增加进去的歌词,大姐突然幽幽的说:“这歌可真好听啊,那故事就写得更好了,可惜再好也是假的……”
冬秀一边把好奇的香儿抱起来放在留声机旁边任她打量,一边接话道:“你看过那个故事?”
难不成大姐也是她的书粉么,呵呵,想一想还有点小羞涩呢,又有点衣锦还乡的爽快,大姐要是知道这故事和歌曲都是她写的,还不知道怎么吃惊呢……
“我又不像你,打小不爱女工刺绣,偏喜欢读书写字,比个男孩子还要刻苦好学些,记得那时候三婶还老笑你,说你要去考状元呢,我是不如你的,原本认得的那几个字这些年也早忘得差不多了,哪里看得了,不过是之前在一户人家做帮佣,那家有个念书的小姐极爱这个故事,整日疯魔了一般抱着那小说念叨,逢人还要讲给别人听,我也跟着听了个大概罢了。”
“那你觉得那小说写得怎么样?”冬秀暗戳戳的求夸奖。
“看那小姐被迷得五迷三道的样子就知道自然是很好的,只是未免太过好了,叫我这样的失意人看了不免心酸不平。”
看着大姐脸上的苦笑和眼中闪动着的哀愁,冬秀反而松了口气,幽怨悲伤总比心如死灰来的要好,她现在才算有了些许生气。
冬秀正欲趁机追问她那失意的过往,慧秀却很快收敛了情绪,把试图去摸留声机那个大喇叭的香儿拉过来,把她抱在怀里给她轻柔的抚摸肚子,问冬秀道:“三妹,你的孩子呢?这一下午也没见着,是留在北京没带过来吗?”
冬秀微囧,不知道话题怎么跳到这儿了,当下也只得下意识回到:“我还没孩子呢!”
慧秀心下一凉,自己的猜测居然是真的,她看三妹那个样子,身段儿是丝毫未变,分明与她做女孩儿时差不离,身上也完全没有为人母的那种沉静温和,就是抱着香儿的姿势也不像是个当过娘的,再加上这家里丝毫没有小孩子存在的痕迹,便隐约有些不好的预感。
“你,你是……”不能生吗?
慧秀不忍问出口,这句话太过沉重,也太叫人难堪,她不禁为三妹感到悲伤,原来看上去幸福无比的三妹也有这样的伤痛,一个女人倘若没有自己的孩子那还何谈幸福呢,即便她与妹夫感情好,这样没有子嗣的日子又能过多久呢……
冬秀可不知道大姐的脑中已经将她定性为个不能生育的女人了,也是,她俩年纪相仿,大姐女儿都能打酱油了,她却还没任何动静,况且年纪也这样大了,倘若在农村,再过几年便是能做奶奶的年纪了,也难怪慧秀如此想。
冬秀正为大姐看向她时眼中带着的那抹怜悯而满头雾水,恰黄妈来说到了供热水的时间了,当下也不再多说,领着大姐和香儿便去了浴室。
待慧秀和女儿泡过热水澡,穿着干净馨香的睡衣,满身轻松的躺在柔软温暖的大床上时,还有些不可置信,只觉自己是飘在云端一般惬意舒适,原本还想撑着等跟妹夫打个招呼再去睡得,可随着倦意上涌,慢慢的便相拥睡去了……
待她们母女睡下,胡竞之才趁着夜色姗姗而归,冬秀看了看自鸣钟,啧啧,不愧是“夜上海”,夜生活很是丰富开放啊,这个点要是在北京早就到了宵禁的时候了,巡警都会上街抓人的,看来今后她也可以出去逛逛夜市了。
“喝酒了?”冬秀嗅到扑面而来的酒气,不由得皱眉。
“哪敢哪敢,我这是被酒泼在身上了。”胡竞之举起手上的戒指给她看:“有太太的戒酒令在身,我哪敢胡来!”
冬秀见他神色清明,谈吐清晰,确实不像醉酒的样子,也不再啰嗦,叫他趁着还没断热水赶紧去洗漱。
胡竞之一向精力旺盛得不似常人,今儿又着实兴奋,洗完澡也是毫无睡意,索性与冬秀分享起今天的看戏见闻来。
听着他花式的夸赞这出改编的戏是如何的精彩绝伦,作为原作者的冬秀也不由得与有荣焉,感到十分的高兴,当下决定一定找机会去看一看这出戏。
“你的故事那样振聋发聩,立意深远,不知造福了多少女孩儿,使得她们免遭厄运,可你自个儿的大姐却偏是个小脚里的翘楚,这真不可谓不讽刺了!你既然有那样长远的眼光和开放的思想,当初怎么没有劝你大姐一道放脚呢?”
冬秀叹了口气:“我怎么没劝,可她从小活的便是这双脚,你知道吗,我大姐还是当年赛脚会上的魁首呢,这双脚不仅是她的资本,是我大伯母的脸面,更是家族的荣光,不要说我,便是她自己也无从决定是否放脚啊!”
也是在洗浴的时候她才知道,原来大姐那包裹里居然还带着一卷换洗用的裹脚布,看着她坐在板凳上认真仔细缠脚的样子,冬秀自己也觉荒谬又悲哀,心里闷闷的发堵,却又实在开不了口去要她放脚。
而慧秀看着她一双完好的天足自然也很是惊讶,她本以为三妹是顺应潮流放了脚而已,不想她那双脚就从未裹过,十指圆润可爱,脚背光洁如玉,毫无折损缠裹的痕迹,听冬秀说了由来后,半晌才囔囔道:“三婶可真疼爱你,这也能由得你的性子来,也幸亏这年月的读书人都不大爱这个了,个个嚷着解放天足,你也算是赶上好时候了,要不可怎么对妹夫交代呢。”
冬秀不知作何回答,她裹不裹脚从来也不是为了男人和世人的眼光,而是为了自己好过,可这些话大姐却未必能够理解和接受……
“哎,这种事儿向来是吾之□□彼之蜜糖,各人都有自己的主见和执念,强求不得的,你可别多事啊!”
胡竞之是个极反感裹脚行为的人,也一向是个呼吁女性解放的一线斗士,常常就要写了文章发表在报纸上鼓励女性独立自主,解放自我,冬秀倒不当心他会瞧不上大姐的落魄贫穷,却怕他因大姐执意裹脚一事而心生反感。
“怎么会,听你说来,她也是个大大的受害者,命运之悲苦,比之你小说中的主人公戈香莲也是不遑多让的,又是你姐姐,我自然也会好好待她们的。”
胡竞之今儿实在是高兴极了,在戏园里听着众人的满堂喝彩,只觉心潮澎湃,恨不得大声宣告这样好的故事出自自己枕边人之手,却碍于与太太的约定,只能憋在心里,与众人一道使劲鼓掌,明明身边都是陌生人,在那一刻,却突然觉得她就在他身边,更在他心里,与他心意相通,灵魂交融,要不是实在推却不过好友的相邀,他早在戏散场后就飞奔回来了……
他高兴的后果就是拉着冬秀来了一场深入灵魂与□□的激情碰撞。
就他俩这个鼓掌的频率和质量,到现在还没有搞出人命来,便是冬秀自己都不由得有些怀疑她是不是真的是个受孕困难体质……
①电视剧《上错花轿嫁对郎》主题曲之一,童年回忆百听不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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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文的小天使里是不是还有年纪特别小的啊,就是那种还没看过《上错花轿嫁对郎》的小!
PS:因为是第一次写文,极不成熟,还作死的选了这种题材,感觉我真心踩了许多雷,甚至犯了好些忌讳,幸亏有你们的一路提点,虽然有时候我没有做过回应,但我都记在心里了,十分的感谢!
然后,我决定待完结后做一次大修,把你们提出的那些疑点、雷点,甚至错别字啥的都给改一遍!
再次感谢所有提出建议和意见的小天使们,你们的鞭策一定会使我成长滴,爱你们,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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