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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的偏僻闭塞,使它好似与世隔绝的桃源一般,在这里你几乎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花开花落,年复一年,时间却又在无知无觉中悄然溜走,这次的《三寸金莲》便是时隔两年才写的小说。

这两年中,市面上有不少她的仿照跟风之作,本来当初创作《提刑官宋慈》就是因为当时西学东渐,国内开始流行侦探小说,可惜过于西化的小说对于模仿创作也有一定的难度,冬秀的《提刑官宋慈》不仅算是开先河之作,还给国内文人打开了思路,此后类似的小说简直如雨后春笋一般层出不穷,引爆了侦探类小说的创作,中国历史上凡有断狱贤名的青天们简直都被拉出来被写了个遍。

而《才子变身记》这样新颖的题材,简直惊爆国人的眼球,要说这时代的小说,比之冬秀,强在文笔,弱在创新,一部略“与众不同”的《聊斋志异》的人鬼狐妖恋就能让人念念不忘一百年,也可谓是经久不衰了。

受大环境的影响,人们的思维被牢牢禁锢,一个题材翻来覆去的都能写出花来,天花乱坠可不是吹出来的,可想要创新却是千难万难,这种现象即便是在现代也很常见,中国人的智慧和勤劳是毋庸置疑的,可不得不承认我们在发明创造上是弱于其他开放式教育的国家的。

而《才子变身记》恰好就相当于一盏指路明灯,有了这盏灯,众人便能踏出一条宽广大路来。

在冬秀停笔的两年时间内,市面上也出现了大量《才子变身记》的仿文,只是不如《提刑官宋慈》仿得好,一来这样的设定对大多数人来说太过新奇,不好把握,二来《才子变身记》不仅胜在设定奇巧,还胜在其特有的诙谐幽默式的调侃言语,这使得这篇日常流的小说不仅不枯燥乏味,反而引人入胜,代入感极强。

其他人在模仿时要么受思维局限,最后流于俗套,要么完全不受限制,就犹如脱缰的野马一般,跑得不见影了,出现了各种人变牲畜草木、虫豸花卉的设定,亦或是反过来,其他各类物种变人的小品文,想法倒是新奇了,可却完全没有把控能力,大多都没激起什么浪花就自己悄悄沉了。

其中有一篇同人文,算是最受关注的。

冬秀原书的设定是变身为平儿的才子被自己看不起,留在乡下侍奉公婆,最后被休弃回家了,两人并无过多交流,侧重描写平儿身为一个女性所遭遇的无奈和不幸。

而这篇同人文却在周谦与平儿成婚的桥段时开始改变,作者不仅让才子与自己过上了没羞没臊的夫妻生活,还大力描述了女儿身的才子在这件事上的感受,心理刻画十分到位,其猎奇香艳之情倒很是吸引了一批读者,而且后期这位才子还充分的利用身为女性的优势,成了名噪一时的名媛,周旋于军、政、文、商各界大佬间,收获众多裙下之臣,简直就是女版的风流才子,可惜这时候的才子已经完全变成了一个野心勃勃,想靠身体上位的女人,人设已经崩得一塌糊涂,甚至引起了读者心理上的不适,所以火过一段时间后也在骂声中销声匿迹了。

而且这篇文就是继《才子变身记》后在《消闲报》上进行的连载,虽然借着《才子变身记》的噱头,蹭了一波热度,可最后却变成了个屎盆子牢牢扣在了《消闲报》的头上,本来就声名狼藉的《沪报》,最后受到汹涌的舆论压力,这才赶紧将其卖给了日本人,以求丢卒保车,保全自己。

说到这里,冬秀不止一次庆幸没有跟那个报社签订什么卖身契约。

要说这时代,文化人地位自然是极高的,就是冬秀这样写上不得台面的通俗小说的作者,在稍微有点名气后也颇受追捧,不仅来钱快,还能迅速积攒人气,可以说是一本万利了。

虽然很多读书人迫于生计以卖文为生,但也极有风骨和傲气,往往书商捧着真金白银上门求书,还要看人脸色呢,心情好了,或者没钱了,才会答应给你写写文章,可不像后世那些签约作者那样苦逼,可以说是很任性很傲娇了。

而且这时候连载小说才出现不久,特别是中长篇小说的连载,对这方面的相关规定根本就不成熟,大多数都是买个连载权,直接银货两讫,这样一来书商和报社根本就拿捏不了作者,所以即便冬秀是个金疙瘩,《消闲报》也奈何不了她,她想走也就走了。

唐才常自然明白这位宝先生有多大的潜力和价值,他自认是这匹千里马的伯乐,断然不会做出《消闲报》这样杀鸡取卵的事来。

而且他深深的见识到了连载小说的巨大影响力和前景,这位宝先生仅凭两部小说就将《绣像小说》和《消闲报》从关张倒闭的境况中拯救出来,可以说全是靠的连载在聚集读者,如果不是这两家报社时运不济、目光短浅,现在沪市的报社圈还不定会怎样呢。

所以他一开始就打定主意要将这位宝先生牢牢的笼络住。

依他的观察,这位宝先生也算声名远播、成名日久了,却即不愿暴露真实名姓,也从不在金钱上斤斤计较,可见是个淡薄名利、随性洒脱的人物,倒是颇有几分君子之风,想要笼络住这样的人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幸而他性情宽厚豁达,每每吃了亏也不计较,更不落井下石、打击报复,想来只要不触及他的底线,给予绝对的尊重和优待,这位宝先生也能长久与他们报社合作下去。

所以他一开始就决定好了,若这篇小说一如既往的精彩,那自然没得说,必定要好好运作一番,即能给他们报社带来名还能带来利,当然啦,他也知道,写作不仅是要凭自身文化底蕴,还要看一时的灵感,谁也不能保证部部小说都是佳品呀,所以即便这次宝先生力有不逮,这本小说写得不那么尽如人意,他还是要做主给刊登在显目的版面。

一来宝先生已然成名,随着成书销往全国各地,他也拥有了大量的忠实读者,即便是冲着他的名头也会有很多人看,可以为他们报社招徕人气,二来则是要卖宝先生一个面子,都说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所以在初次合作时就给予如此大的优待,必能取得宝先生的信任和感激,以后合作起来就更加方便了。

唐才常不愧是个优秀的办报人和编辑,难怪《申报》要盛情相邀,请他回来坐镇《自由谈》呢,在收到冬秀的稿件前,他就已将各个方面考虑周全了,不说能有助于《申报》更进一步的发展,起码不会像《消闲报》那样坑爹的带累《沪报》啊,而且,如果能网罗到几位优秀的小说家长期供稿,带动整体销量、提高影响力也不是不可能啊。

《三寸金莲》?

这个名字倒是颇引人遐思,特别是于国人来说,可谓是即香艳又隐秘,只看这名字就勾得人想要一探究竟,先睹为快。

唐才常不由摇了摇头,暗想:难不成这位宝先生倒是位“爱莲居士”?

这倒也不稀奇,在中国,十个男人中恐怕有八个就是莲癖者!

可看他写的小说,字里行间分明霁月风光,快意恩仇,颇有些豪客气,在《才子变身记》中还明确表明了对小脚女子的同情,都说字如其人,触类旁通,其实看一个人写的文章也颇能窥得几分作者的性情的,这位宝先生应该也是个磊落君子、进步青年啊。

不过凡事都没个准,你以为的,却往往会出人意料之外呢。

譬如那清朝的文人李渔,何尝不是个人人敬重的大文豪呢,可他同样在其《闲情偶寄》中对三寸金莲大加赞扬,甚至还详尽阐述了什么小脚的四十八种玩法,其香艳奢欲之情,受到小脚爱好者的一致好评,纷纷将其奉为玩脚赏脚的不二宝典。

这位宝先生或许也是效仿李渔,专门写了小说来抒发他对三寸金莲的喜爱之情?

唐才常看着标题,皱眉想到:如果真是这样,那可就不妙了哇,如今政府正在大力提倡解放女子双足,各地纷纷响应,成立了天足会去劝禁女子缠足,这时候如果在他们报纸上发这篇文章,不就是在与政府作对么,这简直就是上赶着找死啊!而且唐才常自认是接受过文明教育的新式公民,对裹脚一事也是极其厌恶的,虽然他对这位宝先生极其推崇,但也不能不分轻重,昧着良心干活啊,看来他要收回前面的计划了,若这篇小说真的如此不堪,该驳回的也要驳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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