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吾不禁夜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十二章 魔杖的归宿,哈利波特之晨光,金吾不禁夜,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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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让他用二手魔杖?”

“用这些魔杖不用登记,也不用被踪丝跟踪,他可以随便使用魔法。”

伏地魔说完就挥舞着翅膀飞走了,波莫娜没去碰那根魔杖,菲利克斯却跑去拿了,那根魔杖在他手里发出一个火星,把那个喂食的盘子给打碎了。

“它不适合你。”波莫娜面无表情得说。

“那只乌鸦为什么要叼着它?”菲利克斯将那根魔杖给了波莫娜。

“猫头鹰总是能找到巫师,乌鸦也有它的特别之处,霍格沃滋的拉文克劳学院就是渡鸦之爪的意思,刚才那只乌鸦算是我们的宠物。”

“什么?”

“我们现在伪装成拉文克劳,养只乌鸦做宠物很正常。”

菲利克斯还是迷糊的,但他被波莫娜强行推回餐厅,而波莫娜则拿着那根魔杖发呆。

这是一根银椴木魔杖,非常适合预言、摄神取念等神秘魔法,伏地魔事摄神取念的大师,也许他在使用波莫娜的山毛榉魔杖时没那么顺手,所以才给自己弄了一根新的魔杖。

用不适合自己的魔杖造成的后果不可预测,也许是不能顺畅得使用魔法,也有可能像伏地魔和哈利的决斗时一样,被“除你武器”产生的魔力给弄得灰飞烟灭。

波莫娜原来的魔杖跟了她几十年,她从来没有想过要用新的,现在这根漂亮的银椴木魔杖放在眼前她依旧这么觉得。

她希望能回英国,参与狼人和人类的战争,不过伏地魔却不那么觉得。

她一直认为自己是魔戒里的山姆,然而眼前的情况似乎她正朝着萨鲁曼的方向大步前进,或许正是因为如此,邓布利多才没把石像鬼的咒语教给她。

拒绝黑暗,才能远离黑暗,一旦开始接受它,那么人就容易被黑暗的力量诱惑,最终坠入黑暗之中。

她拿起脖子上斯莱特林的挂坠盒端详,她是个赫夫帕夫,为什么要带着斯莱特林的珠宝?

这让她想起了猫狗脖子上的铭牌,上面写着它的名字,还有主人的名字。

她的身上还残留着西弗勒斯留下的汗味,这让她想起了那些缠绵的时刻。

偶尔他们也有相拥着睡觉,什么都不做的时候,她感觉很幸福、宁静,这样其实也挺好。

如果老傻瓜和老疯子能像他们一样隐居,那么他们就不会走到敌对的结局。

同样,如果他们俩能继续隐居,不去管外面的人和事,他们一样可以宁静得生活下去。

比起这个豪华的庄园,她更喜欢那个在荒原之中的房子,因为里面只有两个人,而这个地方则会成为伏地魔会见盟友的地方。

“轰隆隆”

窗外响起了雷声,天空乌云密布,看起来像是要下一场大雨了。

“要下雨了,看来咱们今天不能外出了。”波莫娜将那根魔杖放下,看着菲利克斯。

“那我们今天干什么?”菲利克斯又重复了之前的问题。

“我教你跳舞怎么样?”

“你是说爷爷和奶奶才跳的华尔兹?”

“不,另外一种舞。”波莫娜笑着说“埃德加可是个出色的‘舞者’。”

菲利克斯露出困惑的表情。

“你注定成为战斗法师,扬·菲利克斯。”

“但你不是。”

“教练不一定是拳击运动员,一个鉴赏家不一定会画画。”

“我们什么时候才去那个天坑探险?”

“当我说准备好了,就是好了,现在,吃完你的早餐!”

菲利克斯听话得开始狼吞虎咽起来,不过他还是不愿意喝南瓜汁,即便他差点被干面包给噎死。

让我们瞧瞧谁更顽固。

波莫娜假笑着看着菲利克斯,看起来温柔又和蔼,是个善良的女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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