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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替小精灵尝菜的波莫娜习惯了油腻,每个人的口味不同,西里斯布莱克代表时下绝大多数女人喜欢的俊美,而她则喜欢雄壮的肌肉,聪明的头脑,以及贵族的矜持冷漠和谨慎小心的生活方式。
那身黑衣在她看来一点都不邪恶,在没人照顾前他确实太粗糙了。她给他织了一条斯莱特林的绿围巾,结果被他无情变成了黑色,后来她改变了方法。那是她从男巫杂志上看到的,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男性摆脱了法式男装繁琐华丽的特点,开始表现男子的绅士气派,并吸取军服的优点,向简洁、整齐方向发展,男子的衣着均以灰暗色调为主,白色衬衫、黑色外套和长裤,带有格子和条纹图案的男装是不严肃的,被看作流浪汉或骗子的打扮。
在他扣到喉头的纽扣地下藏着丝绸领结,那种昂贵的织物摸起来手感柔软细腻,要脱掉外套才看得见,它非常华丽,不是那个贫民窟的小子穿得起的。
他小时候住的那个蜘蛛尾巷的房子就是维多利亚时期工人阶级住的,她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河对岸那一排烟囱。
她想象不出那张和托比亚斯内普长得那么相像的人跟麻瓜工人一样戴着午餐,抽着廉价香烟上班的样子,那种活法就像是在浪费时间和生命,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她喜欢间谍,007虽然有趣,不过他英俊耀眼了,那个长了鹰钩鼻的地狱犬之所以显眼是因为他的步伐和气势,他一出现欢乐气氛就会变成沉默,每个人都不禁跟着他严肃起来。
她被那个不好惹的家伙紧紧抱着,紧到她没法呼吸,魔药的气味不那么好闻,约会时他会撒点古龙,每次走的时候就像被盛情款待,吃饱喝足的样子,大半夜“砰”得一声把门摔上,就跟所有混蛋男人一样脸上带着得意的笑容。
“教授!”赫敏大叫道。
“干什么?”波莫娜回过神来,她还在霍格沃兹厨房的餐桌边,赫敏的手里拿着一个金盘。
“我们宴会上吃的食物不是出来的,而是通过这些盘子传上去的,对吗?”
“问点聪明的问题,甘普元素转换定律还要我提醒你吗?”波莫娜不高兴得说,她觉得自己被打扰了。
她喜欢打扮他,从一些细节开始转变,让他越来越符合自己的胃口。
她时不时会送他点小礼物,然后满心期待地看着他换上,那给她一种在宠爱他的感觉,谁叫她是有钱的赫夫帕夫,虽然没有史密斯家那么富有,养一个魔药教授绰绰有余。
“盘子和杯子,还有刀叉才是全套餐具,我们在莱斯特拉兰奇家的金库里找到金杯的时候里面就用了复制咒,如果杯子复制了的话是不是杯子里的饮料也能跟盘子里的食物一样自动出现?”
“在中世纪的时候,人类吃食物是不用刀叉的,你说的成套餐具就是盘子和杯子,赫夫帕夫金杯在很早之前就失窃了,不然就能和这些盘子一样复制,它是独一无二的,同样这些盘子里有一个可能是原本的金盘,也有可能原本的金盘已经不在霍格沃兹了。”
“变形咒不能变出黄金,复制咒可以吗?”
“不,就跟你的假金加隆一样,只能欺骗人的眼睛,幸好你们的运气好,没让那个金杯复制,否则你们就不知道哪个才是真正的魂器金杯了,灵魂可不能复制,还有哈利的隐形斗篷,不论是那个杯子还是拉文克劳的冕冠都不是什么拥有了不起魔力的东西,只是因为它们的所有人而变得珍贵。”
“那么冈特家的戒指呢?”赫敏问到“邓布利多是戴了它之后才中诅咒的吧。”
“那是斯莱特林的戒指,上面戴的是复活石,汤姆把原来的那个撬下来,弄了个假的放在介面上。”
“你叫他汤姆?”赫敏不敢置信地说。
“嘘。”波莫娜超她竖起手指,示意她看周围的家养小精灵“小声点,别让它们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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