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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彻走出物理系的教学楼之后,又穿过了大半个校园。黄昏时的加州理工格外的静谧,道路两侧栽着高大的棕榈树和橄榄树,夕阳斜斜地打下来,拂下大片大片的黑色阴影。到了哈维的办公室,已经快五点二十了。敲了敲门,哈维却不在。幸好有另外一个教授路过,告诉他哈维可能要处理什么事情,去人事资源部了。
哈维·托雷斯来自于曼彻斯特,是一个非常没有大不列颠风味的英国人。按照家里的安排,他本来的人生轨迹应当一帆风顺。去父亲和祖父毕业的大学上学,毕业之后成为一名牙科医生,然后再进入父亲的私人诊所工作。几年之后娶一位容貌姣好的女士为妻,生两个孩子。等到八十岁的时候,再因为某些家族遗传病去世,就这么循规蹈矩地过完漫长又安逸的一生。
但是哈维相当叛逆,他根本不想当一个医生——他晕血。高中时他每天睡前吃三大块巧克力,以满口的蛀牙和两百磅的体重向自己的牙医父亲和营养学家母亲抗议。甚至在父母松口之后,拔蛀牙都去了父亲的竞争对手的诊所。
高中毕业的时候,父母最终还是妥协了,让他来加州理工读书。尽管横隔着一个大西洋,哈维与父母间的拉锯战从来不曾停歇过。他赌气似的在加州理工一呆就是十年,从本科到博士,连转校的想法都没有产生过。最后光荣地成为了一名数学系的初级教授,拿到了工作签证,及时地避免了被遣送回剑桥的命运。
跟剑桥的常年阴雨比起来,加州的天气无比宜人,几乎每天都是艳阳高照;InandOut的薯条汉堡草莓奶昔是哈维的最爱,他每周大概要吃十顿。
唯一的不满就是他的口音问题,还在读书的时候数学系里的同学就常常模仿他过分清晰的清辅音读音和非常含蓄的发声。
所以哈维很快地找到了他的同伴——也是一口牛津腔的裴彻。几年相处下来,两人关系挺好。
等到哈维同学熬成了哈维教授,依然没有摆脱被嘲笑的命运。今天他在上课的时候,点了底下一个神游天外的学生起来回答问题。那个学生朝他挤眉弄眼地笑笑,拙劣地模仿着他的英腔答题,哄堂大笑,这课是上不下去了。哈维气得一下课就把这个爱尔兰的学生投诉到了人事资源部。
等所有流程都走了一遍,已经是四点半了。哈维刚出办公室的门,就看见裴彻双手插兜,站在门口等着他。
“我除了口音,浑身上下哪里都不像一个英国人啊。”哈维又是沮丧又是苦恼,这种事不是一次两次了,任谁碰到都会生气,“为什么这些学生还要嘲笑我呢?”
裴彻正在阅读爱德华发来的邮件,听到这黑色幽默一般的发问,头也不抬:“你再把这句话说一遍。”
像亨利·索恩教授那样,英国腔配着西服领带手杖,以及标志性的紧抿着的薄唇,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近和莫挨老子的气场,对学生们来说确实有一种莫名的威慑。
而哈维每天穿着T恤休闲裤,上课时还经常拿着杯inandout的草莓奶昔。这样的人一口牛津腔,像极了散装英国人,怪异程度堪比一米九的俄罗斯大汉穿苏格兰裙翩翩起舞。
哈维愣了一下,把先前那句话在心里又默念了一遍,一下子就明白了,他又气又笑:“今天爱德华这么早就放你走了?”
“他有点事,先走了。”裴彻低头看一眼表,“快点,讲座要迟到了。”
从加州理工到洛杉矶大概要一个小时的车程,裴彻看着车窗外一闪而过的路标,犹豫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开口问道:“如果你重新遇到了阿比盖尔,你会怎么样?”
哈维高中时期暗恋一个女孩子。根据他的描述,这个叫阿比盖尔的女孩子金发碧眼,笑起来还有两个酒窝,说话轻轻柔柔的,简直甜死人不偿命。他肉麻地把阿比盖尔称呼为“花冠女神”。
这场暗恋并没有随着阿比盖尔的转校而结束,反而成了一场愈演愈烈的单相思。哈维从十五岁念叨到了三十岁,这个似乎消失在世界上的花冠女神,已经占据了他整整二分之一的生命了。
第一次跟裴彻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哈维还是有女朋友的。看着裴彻鄙夷的眼神,哈维赶紧为自己洗白:“但是我肯定是更爱我的女朋友的!阿比盖尔,更像是我的女神那种存在,我只需要远远的瞻仰她就好了。”
…
“事先声明,我并没有冒犯你的意思。”裴彻转过头来,诚恳地望着哈维:“这只是假设的一种情况。假如你遇到了阿比,但是她和你想象的不一样,那你还会继续喜欢她吗?”
“啊?”这个问题问得突兀,没有前因后果做铺垫,哈维并没有理解。
“你这么多年没有和阿比见面了,并不知道她现在是什么样子的。一直以来,你喜欢的都是你心目中的阿比。”裴彻平静地叙述着这个残忍的事实:“你根据你对多年前的阿比的了解,在心里以此为依据建模,然后一点点地添加细节,描摹出一个你所爱的轮廓。”
“但是万一现实中的阿比不是这样的呢?人是会变的。”
这话其实说得有些过了,但是哈维并没有责怪裴彻。过去的十多年,他对阿比盖尔的单相思像是一场荒唐可笑的通货膨胀,他是失去理智的投机者,看着那堆膨胀的泡沫拍手叫好,甚至幻想着自己获得收益后的美好生活。直到今天裴彻问了他这个问题,像是一阵轻飘飘的风,把这一派虚假的繁荣吹了个干净。
哈维沉默了许久,才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我恨你。因为你刚刚这句话,我人生中到目前为止坚持得最久的一件事,可能就要放弃了。”
裴彻的本意并不是摧残哈维的精神世界,他是真真正正地在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是没想到非但自己的问题没有被解决,反而带偏了哈维。
他没有再接话,安静地望向窗外。洛杉矶是西海岸最大的城市,在夜里还是忙碌的。向日葵色的,肉桂色,象牙白色的,各色的灯光交汇在一起,城市的夜景似乎是瞬息万变的。
一户人家关了灯,另一条街上的霓虹灯亮了起来。
南极的冰川在洋流上漫无目的地飘荡着,宇宙深处的蟹状星云孤独又寂寞地膨胀着。
世界上的一切都在改变。
那谢宜珩呢?
第二天一早,姜翡在门口见到打算出门的谢宜珩时,吓了一跳。
谢宜珩随便套了件白色的印花T恤,配着破洞牛仔裤,丝毫不像是去上班的。姜翡又把她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连高跟鞋都被换成了白色皮革运动鞋,鞋尾的镭射相当张扬。
“这位十八岁的妹妹也太青春活力了。”姜翡倚着鞋柜看她,“大学里难道没有着装的规定吗?”
谢宜珩其实没仔细问过亨利这方面的规章制度,但是一想到昨天裴彻和罗伯特的穿着,她非常肯定以及确定是没有的。
她摇摇头:“没有,我昨天去穿的和他们的妈一样。”
姜翡笑弯了腰。
到了实验室才发现罗伯特早就在等她了,见她这一身的衣服,眼睛都亮了:“哇,这位美丽的女士,您就如同清晨的朝露一般美好。”
语言的魅力大致在此。如果罗伯特是用英语说的,谢宜珩或许会觉得他轻佻。但是这个相当有书呆子气息的男生用蹩脚的法语这么认真地赞美她,她倒觉得罗伯特有点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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