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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旁的人群见此一幕,纷纷陷入了沉思之中。

端木赐,复姓端木,字子贡。

儒商鼻祖,春秋末年卫国人。孔子的得意门生,儒客杰出代表,孔门十哲之一,善于雄辩,且有干济才,办事通达,曾任鲁国、卫国的丞相。还善于经商,是孔子弟子中的首富。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翻译一下也就是。

鲁国有一条法律,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有人能把他们赎出来的,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

有一次,孔子的弟子子贡在国外赎了一个鲁国人,回国后拒绝收下国家赔偿金。

孔子说:“赐呀,你采取的不是好办法。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肯再替沦为奴隶的本国同胞赎身了。你如果收回国家的补偿金,并不会损害你的行为的价值;而你不肯拿回你抵付的钱,别人就不肯再赎人了。”

“子贡赎人”自损财物做了一件好事,本应该被树为道德典范,孔子为何反而要批评他?

其实鲁国那条法律的用意是为了鼓励每一个人只要有机会,就可以惠而不费地做一件大好事,那怕你暂时没有预付赎金的能力,也应该去借来赎金为同胞赎身,因为你不会损失任何东西。

子贡的错误在于把原本人人都能达到的道德标准超拔到了大多数人难以企及的高度。如果鲁国君主为子贡之举树为典范,大肆通报、嘉奖、宣传乃至全国推广,会有什么后果?

一、社会表面的道德标准提高了,人人都表态向子贡学习。

二、道德水准的实际状况其实滑坡了,因为头顶已经高悬了子贡这样的道德高标,谁若赎回同胞后再去领取国家的赎金就会被认为是不道德的,然而又有几个人有足够的财力可以保证损失这笔赎金不至于影响自己的生活呢?

就像是李荣昌和徐文达,他们家中富庶,即便是将这笔钱捐给大秦,也不会影响他们的生活,反而是能给他们带来好名声。

但是家境并不殷实的百姓呢?要是没了这笔钱,生活或许就会受到影响。

这样一来,朝廷所能够卖出去的战争债券或许还会变少,他们的行为就会适得其反了。

这也是为什么户部官员会选择阻止他们的原因。

几个户部的基层官员给李荣昌,徐文达等人重新补发了一张战争债券的凭证。

李荣昌等人有些羞愧的低下了头,但还是收了补发的战争债券。

户部衙门门口依旧是人山人海的,购买战争债券的百姓变得更多了,只要兜里有点闲钱,百姓们就会选择来买一张战争债券。

在他们眼中,这完全是在白捡钱!

……

陈言在王宫中接到了户部官员关于出售战争债券的报告,看着大秦的百姓们争相购买,他的心中是无比欣慰的。

与此同时,他也看到了李荣昌徐文达等人的所作所为,心情越发愉悦,亲自拙笔写了一篇文章,要求登载在下一期的大秦半月报上。

……

半个月后,大秦半月报再次准时的发刊,报童们依旧是大街小巷的叫卖着报纸。

这一期的报纸多了一个嘘头,这一期报纸上,有陈言这个大王亲自写的一篇文章。

更是让大秦的百姓争相购买,他们想要看看,陈言这位大王究竟写了一篇什么样的文章出来。

大秦官府的那些官员,更是争相购买,最起码也是一人一份,甚至是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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