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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此后两日,林雍果然没让王鄞同他一起上街。
但即便没有王鄞,总也还有别人。
林雍叫来了程春娥,王鄞闲在家中,就替了程春娥照顾六婆。
这样一来,每个人就都安排的妥妥帖帖,也不至于一下乱了套。
程春娥是上街卖过煎饼的,身体结实,吃得了苦。
她随林雍出来摆摊,除了开头有些生疏,速度稍慢,到后来干的越发顺手,与林雍配合得十分默契。
再加上万姓交易会人流量之大,以数十万计,赶赴相国寺外摆摊每多一日,一绝的生意就好生几分。
开始时,林雍与王鄞二人还可支撑。
到了万姓交易会第四日,开门时涌进来的人,就几乎要将大堂站满,王鄞一人分@身乏术,跑到后边,几乎脱力,也让林雍起了再招人的念头。
不少人眼红又纳闷,怎么生意就好成这样了?
但其实仔细一想,消息的传播本就不是简单一对一,而是呈现裂变式十传百,百传千,千传万。而林雍又在万姓交易会第三日,成功达成了知名度破万的周任务,对于这个消息闭塞,八卦只靠口耳相传的落后时代,无疑算的上远近闻名的“网红店铺”。
不知多少人慕名而来,新客再加上老客,简直不要太热闹。
若是有心,便能发现从一开始,林雍上街只一部分人知晓,到现在他一上街,路人就纷纷喊——
“这便是那个胡马,在相国寺外摆摊卖串的林掌柜!”
“不仅如此,还开了家馆子叫一绝呢!”
串串、一绝、翻雪,成了林雍的标签,对于林雍这个有目的有计划的商人来说,无疑是成功的。
而且还是以元朝林雍想象的速度获得了成功。
万姓交易会第五日。
深夜,林雍睡得迷迷糊糊,恍惚间似听到屋外传来一声响。
开始时,他只以为是幻听,并不如何注意。
就在他翻了个身,又要再睡时,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突然就睁开眼,睡意全无。
这时间王鄞不可能没睡,外头又只有翻雪一匹马——
联想到王鄞曾经提醒他,胡人可能会来偷马,林雍打了个激灵,轻手轻脚从床上爬起来,随手拿了根棍子,拉下门栓,猛地往外探头。
许是他动静很轻,外头并未如何察觉。
当他乍探出头,借着月光打量时,就看到翻雪已离开了柴房的范围,正踢踏着往大门走去。
而在翻雪的身前,有个高大健壮的人影,牵着翻雪带着路。
宋人里头可没几个有这样的体型,光只看背影,就足够林雍一眼认出来了。
“你这毛贼!给我站住!”
林雍喊了声,反手推开门,就朝乌隗达冲来。
这些日子,乌隗达日日上一绝用饭,当然不仅是因为味道好。
一来是分量不小,价钱不贵。
二来是要安抚闹脾气的翻雪。
好不容易劝的翻雪听话了,还以为能够成功将它带走,没想到林雍如此警觉,这半夜三更的还起床了,还被逮住了。
这真是乌隗达没能想到的。
他心中一惊,下意识回头,见林雍离他只有五六步远,连忙抓住翻雪背部马鞍一角,翻身就要上马。
“不许跑!”
林雍见状,气的眼睛都要喷火。
倒不是怕这胡人把翻雪骑走,而是一人一马仓皇要逃,免不了踩到小菜园子。
若是将他好不容易生长出来的辣椒苗给踩踏了,林雍能追杀这胡人到天涯海角,绝不与他善罢甘休!
乌隗达哪里肯听,一边翻身上马,一边催促着翻雪快跑。
翻雪步子跑的大,一脚就踩进了菜园子。
菜地里的土是专门翻过的,又松又软,跟硬土地截然不同。
一脚松一脚硬,饶是翻雪也不小心平衡不稳,速度慢了下来。
还没等他们跑出几步,林雍就已追上。
他抛去手上的木棍,拽住翻雪屁股后的长毛,痛的翻雪嘶鸣一声,差点把还没坐稳的乌隗达给摔了下来。
“还想跑!往哪里跑?”
林雍一手抓翻雪,一手攥住乌隗达的裤腿,怒而反问。
乌隗达见没了逃跑的希望,也不再跑,从翻雪身上跳下来,讪讪道:“不跑,不跑了。”
“你每日来我店中吃饭,就是为了把翻雪偷回去?”
“是,是啊。”
乌隗达有些难以启齿。
他堂堂一个大男人,答应了谁扑赢了,就该将翻雪让人。
如今反悔,还做出这样的下作行径,确令他无比羞愧。
只是翻雪从小长在他身边,要真为了这么个理由,就将他给卖了,乌隗达是万万做不到的。
他原想着先将翻雪带走,等弄到了银钱,就偷偷还给林雍,算是弥补他的损失。
但想象是很美好的。
他一个胡人,在多年对峙的大宋京都想赚钱,简直是难如登天。
再加上乌隗达吃得多,又兴冲冲地跑去瓦子瞎逛,等从里头出来时,莫名其妙就身无分文,在里头花了个一干二净。
如今囊中羞涩,更只能以偷来带走翻雪了。
“你不是说,你堂堂男子汉,说了给就会给吗?那你今天是干什么?还是说承认你不是男人了?”林雍气昏了头,连说话也刻薄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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