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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回家途中,偶然碰见程春娥,见她神色急切,步履匆匆,连错身而过的林雍也没发觉,不由得奇怪。
六婆摔断腿脚后,便由程春娥照顾。家里头只她一个,此时却着急赶往他处,独留六婆一人,莫不是出了事?
林雍赶紧出声叫住她,“婶,这是要去哪?可是家中有事?”
程春娥没走多远,一听林雍声音,就停下了脚步,回头懊恼道:“都怪我着急,连你都没看见。今日回来的挺早,有人帮忙轻松不少吧。”
林雍点头,“多亏了王鄞帮忙,没有他,我可能还在洗碗吧。”
一想到在家中打碎的碗筷,及今日又摔碎的盘子,王鄞就没面目见人,只好低低垂着脑袋,佯装没他这个人。
“那就好,也能给你分点担子。”
林雍奇怪道,“婶子这匆忙模样,是要去哪?可否需要我帮忙?”
“不是什么要紧事,趁着娘这会子睡下,我出来买点东西。”程春娥摇了摇头,又解释道,“你知道每月初月末这几日,大相国寺都举办王姓交易大会,热闹得很,不少人会带自个儿做的东西上那边叫卖。我这不是想着娘身子不便,得在家中照顾,找点事做打发时间。我也没什么长处,就是刺绣学过点,做几件丝帕、绢扇什么的,到时候去大相国寺碰碰运气。”
原来如此。
林雍差点忘了这事,虽说原主是清楚的,但他毕竟是外来人,只顾着过自个儿的生活,没去细想,连这每月两次的盛大交易会都抛在了脑后。
“既然婶子急,我就不耽搁了,快去吧。”
“有空来我这坐坐,先走了啊。”
程春娥挥了挥手,一路小跑着走远了。
林雍边走边念叨,“怎么能把这么重要的事给忘了。”
王鄞好奇,“那雍哥打算做什么?”
“做什么?”林雍低声重复了一遍,不怎么确定道,“还没想好。”
这万姓交易大会完全可以称得上是当朝的世贸展,每逢月初第一日,月末最后一日,都会在大相国寺举办。不少商贩特地从周边赶来,售卖自个儿的新奇物什或风味小食,除了宋朝人外,亦会有走南闯北的行商带着他国的奇珍异宝,到此兜售,哪怕不去买些什么,随便逛逛,也极能增长眼界。
原主后娘吝啬,并不会给太多银钱,每月几十文零用,连在集会上买个小玩意儿都不够。即便原主将这一文掰成了两文花,也需得攒上二三月,才能买个心爱的小物件带回家,是以积年累月的将原主养成了抠门的性子。
林雍一穿过来,每日里惦记着如何挣钱,自然将这事儿给忘了个干净。
实在不该。
这可称得上汴京最热闹的集会,没有之一。
哪怕他不挣钱,倒贴钱,也要在上头闯出点名堂。
到时候一传十,十传百的裂变式传播,省去了他绞尽脑汁的宣传功夫。
林雍越想越是激动,走的步子也越来越快。
可怜王鄞比他矮了大半个脑袋,跟的吃力,一路小跑,直到了家门口,才松了口气。
“你去做饭,我有点事要办。”林雍丢下这句话,径直去了东厢房,完全没给人拒绝的余地。
王鄞站在原地,独自愣神。
昨日他第一回下厨,既然能成,那今日也应该能……吧?
怀着这犹豫的心情,王鄞艰难地踏进了厨房。
林雍平日里只买一次菜,新鲜的送到一绝厨房,用来售卖。剩下些蔫儿吧唧的菜叶子和边角料,再留在家中胡乱做了吃。
厨房里除了肥猪肉,菌菇,还有一把奇形怪状的小螺,黑褐色中带着些白色斑点,王鄞认不出是什么品种,但知道林雍有时会放在鼎边糊中熬煮,用来煮面再鲜美不过。
他打了点水,随意洗了螺子,又按照林雍昨日教的法子,把肥猪肉剁成了肉末。
王鄞用刀不熟练,手指握的用力,连胳膊也使了不少劲,把菌菇切的大小不一,还累得手指直抽筋。
他想着明明菜刀在林雍手中,就那么轻盈顺畅,怎么到他这就百般不听话?
心中虽有些郁闷,但还是默默做了事。
昨晚柴火是林雍烧的,王鄞要煮面,首先得烧柴。
他没头苍蝇似的转了一圈,才在灶台角落发现了一盒火柴。
虽没打过火,但却也知道原理。
王鄞捻了根细火柴,用力一划,瞬间燃起的火光,把他吓了一跳,随手丢了火柴,落地就灭了。
他再接再厉,又划了几根。
可无一不是刚烧起来,就怕那火柴顺着木梗烧到手指,还没点燃引火用的茅草,就已经顺手丢掉。
几次下来,晒的干透的茅草竟是还没点燃。
王鄞有些气馁,但同时又不肯服输。
只不过是点个火罢了,若是连这都做不成,还谈什么以后?
他不屈不挠地点火,哪怕火快烧到手指,这回也强忍恐惧,坚定地塞进灶膛的干茅草中。
没多久,火苗顺着干叶子噼里啪啦地烧开,总算是引火成功。
王鄞丢了几块木柴,顺手擦了擦额头滑落的汗珠。
等林雍做了计划,从屋里走出,就闻到了一股浓浓的呛人焦味,顺着房门大敞的厨房飘出。
他心头一紧,连忙跑进厨房。
一见到王鄞脸上东一块西一块的锅灰,就忍不住笑了。“你这是在做饭呢,还是在搞破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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