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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氏与陆琛和离一年后改嫁,然孩子不能。生父不在,自然只能落到陆小山头上。彼时他靠做生意在城东买了一间小破房子,接过两个小孩,倒也热闹。
陆小山从前是个纨绔子弟,成日里不学无术,挥霍钱财,如今落魄了,也看了许多脸色。不过也还好,他生来乐观,对于某些苦事的感觉也迟钝许多。
那日方重雪来看他,他拎着食盒,潇洒地走了好远,才发觉自己无处可去。
实在可怜。
他撑着伞,摇了摇头,相中了天桥底下的桥洞。他猫着腰进了桥洞,收了伞,拍去身上的雨珠,忽觉自己孑然一身。就连身上唯一多的,伞和食盒,也都是方重雪给的。
他自嘲地笑了笑,而后摇头坐下来,打开食堂吃了一顿饱饭。
他明白,这大概是他近期最后一次吃醉仙楼的饭菜了。日后只怕都吃不起了。
生计是问题,就连眼下,连栖息之地也是问题。吃得太饱了,他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算了,先睡一觉再说吧。
睡醒的时候雨停了,又到了发愁的时候。陆小山真的很愁,他不学无术,也不知能做什么,总不能去讨饭。
他摸了摸鼻子,实在心酸,便在街边蹲下来继续发愁。
有路过的好心人看他可怜,竟给他抛了个铜钱。
他眼睁睁看着那枚铜钱,内心十分复杂。
好歹是一文钱,不要……白不要吧。
男子汉大丈夫不食嗟来之食,可是么,他也不是什么大丈夫啊。他起身捡起那枚铜钱,往前一抛,又落回手心。
思来想去,他去天桥底下做了一个说书的。
大约是天生自带一种逗乐的气质,生意居然还可,虽然也有许多人是为看他笑话来的。
不过没关系,无所谓。
他说书的时候经常忘词,那天看着方重雪又忘词了。看客习以为常,并不责怪,甚至哄笑。
陆小山分明瞧见方重雪皱眉,他看着她的脸,忽然间又想起了词儿。
方重雪没走,停在那儿听他说完了一场。他数着手里的几个钱,还挺开心,能吃几天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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