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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已经活了一世,掌控情绪能力已经十分强,他语气平静地开口:“张嫂,我爸爸呢?”

“先生还在公司没回来呢,先生已经打过电话,说晚上不回来吃,让你和太太先吃。”张嫂声音很温柔,带着笑意轻声安抚着他。

她保养的很好,哪怕已经五十多岁,在气质上完全不像一个下人,若不是穿着管家服,倒像富人家要尊处优的富太太,可见闫家对这对母子之优渥。

颜佑之并没有让她看到自己的表情,他怕自己刚回来,还控制不住自己作为成人的一面,毕竟已经当了那么多年成人,又一直活在仇恨当中,他已经完全忘了作为一个富家少爷,该是怎样一种表情。

好在,他看着若尔的两个孩子长大。

想到他们小时候的表现,他神情略微骄纵了一些,直接推开张嫂,咚咚咚跑下楼。

小孩子身手敏捷,张嫂追都追不上,眼睁睁看着他兴冲冲跑下楼,一头扎进在花园里喝茶的太太怀里。

“妈妈!”

刘怀苏抱着扎在她怀里哇哇大哭的儿子,失笑地拍着他的背:“怎么了佑之?谁欺负你了?哭成这样,男子汉是不流泪的,快把眼泪擦擦,告诉妈妈为什么哭呀!”

刘怀苏是个很温柔的女子,和颜佑之说话眼里满满的都是温柔和笑意。

颜佑之只是紧紧抱着她,深怕一松手,眼前这一切都只是一场梦。

哭了一会儿,他才不好意思地吸吸鼻子,从母亲怀里出来,看着母亲年轻明媚的面容,原本记忆中模糊的面容,此刻如此清晰,清晰的触手可及。

母亲比父亲小了几岁,此时还不到三十,正是年华正好的时候,因为心脏不大好,面色有些苍白,看上去有些羸弱。

刘怀苏摸了摸他的头,替他将眼泪擦了,“哭的这么伤心,是因为什么事?”

“没事。”他摇头笑道,“做了个噩梦。”

刘怀苏忍俊不禁:“都多大人了,还为个噩梦哭鼻子。”

颜佑之又一头扎进母亲怀里,紧紧抱着她的腰不肯松开,眼泪再度流了出来。

父亲死后,母亲受不住打击,心脏病发,送进医院抢救,可终究没有抢救回来,留给他的,是一双永远冰凉的手。

他永远都忘不掉那冰冷的触感,让他在今后无数个日夜里,入坠冰窖之中,彻夜难眠。

他摸着母亲温热的掌心:真好。

闫父一直到晚上一点多才回来,回到家已经很疲惫,但还是走进颜佑之的房间,在他头上摸了摸,替他盖好了被子。

他手才触上颜佑之的头,颜佑之就醒了,“爸爸!”

“嗯?爸爸把你吵醒了吧?睡吧。”

颜佑之却抓着父亲的手不放手,另一只手伸手打开了床头的灯。

眼前的父亲如此鲜活,不是那个从三十层楼上坠落在他眼前,倒在血泊当中面目全非的父亲。

“爸爸,现在暑假,我不想一个人在家里待着,明天我和你一起去公司好吗?”

闫父性格也很温和,大手在他洁白的小脸上捏了捏,“要是无聊的话,去参加夏令营吧。”

“今天都十九号了,还有十天就开学了,夏令营早过了。”颜佑之道:“我就想去公司,我想陪着爸爸,我保证不吵不闹,不打扰你工作,我就坐在旁边写作业。”

在颜佑之左缠右缠之下,闫父总算松了口:“我早上可是起来很早的,要是起不来,可别怪爸爸不叫你啊!”

“放心吧,不会的。”颜佑之得意洋洋的说。

闫父摸摸他的头,一边伸手将灯关掉,“很晚了,睡吧。”

颜佑之睁着眼睛在床上躺了一会儿,闭上眼睛,第二天早上六点准时醒了。

这么多年的生物钟,已经形成习惯,哪怕重生到五岁,也依然没有改变。

早上醒来第一件事,就是看看昨天是否做了一场大梦,待看到还是自己六岁之前的家时,总算松了口气,连牙都没刷,随意地穿上外套,穿着拖鞋咚咚咚跑下楼。

厨师正在下面做早餐,张嫂没想到他这么早就起床了,以为他饿了。

“早餐过会儿做好,少爷先去洗脸刷牙,一会儿下来吃早餐。”

“我爸妈他们走了吗?”

“先生太太还没有起床。”张嫂看了下时间,“少爷今天怎么这么早?才六点钟,乖,再上去睡一会儿。”

“不了。”颜佑之往楼上走,“我爸妈起床叫我一声。”

他回到房间,拿起儿童用的卡通小牙刷刷牙洗脸。

中式的早餐还正在做,餐桌上已经拜访了一份牛奶、面包和荷包蛋,还有一碗热腾腾的燕麦粥。

“燕麦粥刚煮好,还有些烫,少爷先喝牛奶吧。”

颜佑之伸手摸了一下盛牛奶的杯子,温度倒是刚刚好。

他就着牛奶将面包和荷包蛋吃了,坐在落地窗前的沙发椅上,半眯着眼睛看着窗外的阳光。

八月份的京城十分炎热,此时还未有雾霾,阳光纯净的如同洒金一般,暖洋洋的。

已经多年没有这样安然的享受过阳光的他,此刻身在晨光之下,竟有些不想动的感觉。

果然是老年人的思想。他苦笑。

很快,闫父闫母也起床下楼。

他们两人都喜欢吃中式的早餐。

这个时候燕麦粥的温度已经刚好,两人随便吃了一些。

闫父看到颜佑之,唇角露出一抹笑意。

闫母吃惊地看着儿子:“佑之,今天怎么起这么早?”

“今天说好了和爸爸一起去公司。”颜佑之人小小的,表情却严肃的像个大人。

他完全不知道,顶着一张小孩子脸的他,做着大人的表情,站在阳光中,有多么可爱。

闫母道:“那是你父亲工作的地方,你去做什么?”

“我就去看看。” 在闫父出门的时候,颜佑之果然跟了上来。

颜佑之是跟着闫父一起进的公司。

二十多年之后,他不止一次的来到这栋大厦前,那时候这栋大厦已经不属于闫氏,里面也不再是闫氏企业的员工。它早已被政府拍卖。

他一路上跟着闫父,途中不停的有人问夸赞他可爱,尤其是得知他是闫董的儿子之后,看他的眼神越发甜的发腻。

在里面转了一圈,人人都知道他是董事长的儿子。

很好,这样更方便他行动。

跟着闫父在办公室里待了一会儿,他就借口说要上厕所,去了楼下食品安全监测部门。

这样一个全公司安保最严密的地方,即使他是董事长的儿子,但这样的地方也不是随便谁都可以进去的。 他居然没有花什么精力就进去了,这里居然已经松散到这种程度,那是不是只要是个商业间谍,就能够进来对闫氏做点什么?想到这里,他脸色不禁发沉。

他在里面转了几圈,并不确定里面那些食品是没有经过安全监测的有毒食品。

既然是有毒食品,恐怕不在这里,而是在下面的厂房之中。

之后他又跑到公司的监控部门。

监控部门的人早已经从监控中看到他是闫董事长亲自带过来的,又听他说是闫董事长的儿子,对他在监控部门里面安静的待着,也没有说什么,甚至还逗他玩。

颜佑之主要目的是要弄清楚监控系统里面的安全漏洞。

毕竟有监控系统在,想要投毒,必定是对公司监控系统极为熟悉,才能找到其中漏洞,神不知鬼不觉的做成这件事。

这也是为什么事情发生后,闫氏集团在收回所有有毒食品,公关说此次事件是商业间谍的投机分子做的,没有人相信。

确实,这样一个商业巨头,不论是公司管理,还是安全质检,何等严密,投毒又岂是那么简单就能办到的一件事?

监控摄像中并不能看到李全德的办公室内部,只有门口地方可以看到进出的人。他起身跑到楼下办公室,见到他在里面打电话,不过外面墙面全部是隔音的,并不能听到里面在谈什么。

透过隔音的磨砂玻璃墙,可以看到这个时候的李全德相较于二十年以后的他,要年轻许多,才三十多岁的他遗传了他母亲张嫂的好相貌,面目英挺,长得和张嫂十分相似。

张嫂是未婚生子,张嫂姓张,李德全要是跟张嫂姓,应该也是姓张才对,可他姓李。

对此他并没有追根究底过,知道他是当年投毒事件的间谍后,已经没有了当年让他入狱的证据,他是直接买通了黑帮,让他沉尸。

对于赵氏企业,他完全是按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赵氏当年怎么对闫家的,他通通尽数还给赵氏。

在看到李全德要从办公室里出来,他微微一笑,在他打开门的时候,一把扑了上去,抱住李全德:“李叔!”

李全德一愣,蹲下~身体:“佑之,你怎么来这了?这里可不是给你玩的地方,李叔还有事,乖。”

颜佑之灿烂地笑着抱着李全德的脖子不松手:“我和李叔一起,我保证不打扰李叔!”

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试读,文案:长大和成熟,真的是一件特无奈的事。

有时候真想有个时光机啊,可以回到青葱少年时候,无忧无虑,好像时间多到用不完,可以恣意挥霍。

又希望自己变得很强大,勇敢的像奥特曼一样,可以打到世间一切小怪兽。

第一章

黄蓁蓁觉得,自己一定是在出生的时候,将所有的技能点都加在了运气上,才会让自己的青春有重来一次的机会。

她望着眼前熟悉又陌生的房间,还有这只存在记忆中的大红色纹有吉祥如意垂着流苏的窗帘,有她大腿高的大床,一切的一切是如此熟悉又陌生。

这是她十八岁之前的家,后来这里被拆迁改建成繁华的商业街,眼前的情景就只在她梦里出现过了。

不知是不是青春年少的记忆太过深刻,每次梦到家,都不是她后来在城里住的三室两厅小区房,而是现在这个宽敞明亮的两层楼的农民房。

她掀开窗帘,看到外面的池塘里荷花摇曳,清风吹过带来阵阵沁人心脾的荷香。耳边不时的传来汽车从门外马路上穿过的声音,以及楼下嘈杂的来往旅人在楼下买卖的吆喝声。

自从建了跨江大桥之后,这里就成为三个市之间的交通要塞,必经之路,即使在跨江大桥没有建起之前,也因渡口就在这附近,此地依然十分繁荣。再过几年,这里直接被划到市里,成为经济开发区,此处也因它特殊的地理位置,成为商业中心。

故地重游,还是自己年少时候的家,黄蓁蓁别提有多惊喜,迫不及待地打量自己过去的房间。

房间大约只有二十几个平米,因怕靠在马路边太吵影响她学习,她的房间并不是靠在马路边上的,而是后面的一间房,东南向,采光很好,两面窗户,一面打开便是后面的院子,一面对着侧间的小路。

房间里的家具也不像她后来用的那么精致,只是一套高大的壁橱,纯实木的,上面花纹十分朴质,四周是祥云纹,中间分别是梅兰竹菊的雕刻,雕工相对来说也粗糙的很。黄蓁蓁却很喜欢,在十几年后各种复合木柜泛滥的年代,眼前这套纯实木家具简直可爱的不行。

她跑过来好奇的打开橱柜。

橱柜足足有两米多高,总共有六个门,第一个门打开,黄蓁蓁就忍不住黑线了一下,就见橱柜上面下面都塞满了被子,还整整齐齐地叠着好几套床单,床单即使没有打开,只通过外面能看到的花纹就知道,定然也是类似于百鸟朝凤花开富贵这样的图案。

她记得这是她妈妈最喜欢买的床单花纹。

她伸手捏了捏被褥。

放在上面的,都是崭新的棉花被,一床十斤重。下面都是一床床套着白色或淡粉色床罩的蚕丝被,六斤到十二斤不等。

她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她初二那年,舅舅家的女儿,也就是她的大表姐二表姐要结婚,这边风俗是要陪嫁被子的,老妈便和舅妈她们一起,去隔壁不远处的蚕丝被厂里批发了十床蚕丝被,她和哥哥一人三床,说是以后给她做嫁妆。

她一直都没结婚,被子有没有给她做嫁妆不知道,反正到后来她都大学毕业工作好几年了,这些被子她都还在用着呢。

打开第二个橱柜门,里面就全都是夏季常穿的衣服挂着,除了裙子薄外套针织开衫,还有两套春秋二季的校服。

黄蓁蓁看到两套校服,又惊又喜,连忙摘下放在身上对着镜子比划了一下。

夏天校服上面是一件类似于十年后雪纺料子的蓝边白衬衫,下面是及膝盖上面一点有点百褶的苍蓝色裙子。

即使以她之后十多年的眼光来看,这套校服的款式也让人惊喜不已,简单大方又不失小清新。

她在身上臭美地比对了一会儿之后,就有些郁闷地看着镜子中的自己。

即使不想说,她也忍不住评价一句:好挫。

记忆中,她不仅发育晚,开窍也很晚,这个时候的她完全没有打扮自己的意识,厚厚的马桶盖头,头发全部盖在头上,厚的像带了一顶糟糕的假发,刘海更是又长又厚,一直及眉毛,将自己的额头全部遮挡了起来,露出下面尚算端正清秀却不惊艳的脸。

要不是肤色细腻白嫩,简直活脱脱就是一男娃子,现实版的樱桃小丸子。

这幅挫样让素来爱美的她简直捂脸泪奔。

她终于想起来这是什么时候,初二。

初三已经留了长头发,转学后更是扎起了马尾辫,也是从那时候开始,她留了长头发,整个人也像脱胎换骨一般转变。

她在镜子前伸手将额上头发全部撸了上去,再看镜中的自己,果然明丽了许多。

这世上很多人留刘海比不留刘海好看,但也有一些人是属于一留刘海就像是把整张脸的光彩都盖住了似的,变得普通不起眼。

黄蓁蓁就属于后者。

要是有点型的刘海还好,这种厚的如同西瓜皮马桶盖一样的刘海……简直不能忍!

她迫不及待的想找理发店赶紧把自己发型给换了,可想到自己现在这么短的头发,即使换也换不出花样来,想想还不如等头发留长,到时候直接一个马尾辫,刘海全部扎到后面去。

她郁闷地拨弄了几下自己的刘海,又对着镜子使劲儿看自己初二时的模样。

这个时候她还未长开,看着极度的平凡,一双眼睛倒是明亮,却是内双,不大也不小,鼻梁不算高,却秀挺玲珑,大学期间,她整整给自己的鼻梁按摩了四年,终于把自己的鼻梁捏的看上去高了不少。

说到这个她就郁闷,老爸老妈都属于鼻梁非常挺的帅哥靓女,哥哥也遗传了爸妈的优点,长的那叫一个光彩夺目,偏偏自己,隔代遗传了爷爷的鼻子。

黄蓁蓁一个北方闺蜜那时候说起南北方不同的时候,还拿她的鼻子举例说:“北方人的鼻梁都又高又挺,像我;南方人的鼻梁都都不高,像蓁蓁。”

她当时真是一口老血,愤愤道:“你这地图炮也太严重了,我凭什么代表南方?南方高鼻梁的妹子多了去了!”

就是因为北方闺蜜这一句话,她大学四年每天不间断的按摩鼻梁两侧,生生给自己按出了鼻梁来。

一把辛酸泪。

都说美女和绝色美女之间的区别就在于鼻子,黄蓁蓁长开了后也算出色的,唯独一个鼻子,简直是她心中的痛。

想到此,她又条件反射地抬起手,给鼻梁两侧按摩。

鼻梁是软骨,是可以通过长期按摩来改变鼻梁形状的。

她一边按摩,一边继续打开柜子看,这时候她已经没了刚开始的兴致,只是随意地看了下,知道中间橱柜里放的都是夏天衣服,最边上靠墙的橱柜门打开全都是冬天衣服,橱柜下面三个抽屉也都被打开,一个里面琳琅满目的放着一些小女孩喜欢的芭比娃娃、小衣服小鞋子、卡片等零零碎碎小物品,一个放着内衣内裤,第三个上面上了锁。

黄蓁蓁翻遍了床头柜、书包、书橱,终于在书橱中间的金桔盆景的盆子里找到一串钥匙,对着锁的大小,一把一把的试,终于把柜子打开,里面竟是这么多年,她存的全部压岁钱,简直惊喜的不能自已。

她怀念地抱出里面沉甸甸的小猪储蓄罐,又干脆将整个抽屉都拔出来,放到铺着竹席的床上,拔下小猪储蓄罐下面的塞子,叮叮当当倒出许多一角和一元的硬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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