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铭苑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四十三章 烹杀案(下),我的诡异女友,孙铭苑,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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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这事儿居然发生在现在,而死的那人的尸体在屠宰场被发现,死得也足够惨烈。绞杀,又称绞刑、缢死,即用绳索等工具勒住罪犯颈项,导致血液无法循环、大脑缺氧而死的一种刑罚。相对来说,这种算是死法比较和缓的一种类型。

最初的绞杀是让犯人坐在一块平台上,手系在腹前背靠着一根竖着的木桩,刽子手从木桩上的窟窿中放进去一根麻绳,编成环将犯人脖子套住,再将麻绳的两端在桩的另一面打结,从中插入一根棍。当转动棍子时,环收紧使犯人被勒死。这种方式丝毫不伤颈动脉,却造成人慢慢窒息而死,也算是刑罚中一种艺术。

中国式的绞刑与西方有所不同,中国式的做法通常是把犯人跪绑在行刑柱上,脖子上套上绳圈,由两个行刑者各在一边绳套上插入木棍,逐渐绞紧绳子勒死犯人。而西方的绞刑通常在绞刑架上进行。

同样的是死刑,在中国,绞刑比斩首要轻一等。斩首会使人身首异处,而绞刑则可以留个全尸。因此,古代的臣民一旦获罪,如果被判绞刑,那体现了当权者的宅心仁厚,受刑者及其家属当感激涕零才对。

据童梁说,凶手居然真的自己做了一具中国式绞刑架,把一个人活活在绞架上弄死了。不过这绞刑可不是记载里这种相对轻松的类型,听说是被反复上了好几次绞刑才死的,凶手看来比较有闲,也很是痛恨这个被杀者。

骑木驴据说是古代惩治罪犯的刑法,多用于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但这种说法既没有历史实物证明,也没有严肃史料佐证。小说,明末的骑木驴是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yd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从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

根据部分民间说法,宋,元期间,在女犯骑木驴游街时,队伍的前导按照惯例会安排衙役和兵丁敲着破旧的锣鼓开道,并昭示全城百姓,之所以使用破鼓、破锣的原因,是为了要和高官仕绅出行的"鸣锣开道"有所区别。

另外,在游街的过程中,河北、山东等部分地区会使用带刺的荆条--也就是中所录的"混棍"--抽打女犯的后背,强迫其高喊:"淫妇某氏,于某月某日犯淫,于此木驴游街示众,警示众人,莫如妾身之下场!",其余大部分地区则会在游街时以水火棍鞭打女犯的*和臀部,以增加其羞辱感和痛苦。

而这次被凶手杀死的也确实是个女的,但是貌似跟奸夫淫妇之类的无关系,因为事实证明她是个寡妇,老公早就死了,虽然可能有姘头,或者第二任男人,但是既然没有家室,这也就不算犯下*罪行,所以凶手用这种刑罚,倒是有些让人诧异。

事后我跟童梁要过死亡现场的照片,看到那血腥淋漓,内脏横流的场景,着实恶心了好一阵子。

“对于这几个受害人我们调查过,都有犯罪前科,但是跟那两个十七岁的少年不同,这五个人好像也没杀过人,只是因为盗窃,诈骗被拘留过,不知道凶手杀他们是不是有别的原因。”童梁说道。

“这个凶手,也真特么有创意。”我苦笑道:“依然没有留下任何线索么?”

“是,让我们头疼的也是这个原因。”童梁说道:“案发现场就算一团血腥,也依然没有留下任何受害者之外的痕迹,简直就像是鬼做的案子。不过有一件事很奇怪。何胖子验尸的时候,发现有几个人的后背上被挖下去一块肉,就在心脏的位置。”

“被挖走心头肉?”我吃惊道:“为什么呢?”

“不知道,何胖子说,这肉是用来养蛊的引子。所以我怀疑,这案子还是跟蛊术等等东西有关系。”童梁沉吟道:“会不会是戚月那些人做的?但是有时候我又觉得不像,眼睛邪教做事没有这么高调,生怕别人不知道是谁做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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