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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精壮的身体,逐渐变强的力量并没有改善厄加特的生活,反而为他带来了另一个更大的厄运——他再度被人卖给了一个嗜好男童的变态老贵族,而他的价格,也从当初死肉一般的价格提升到了一个金币。
也是从那时起,厄加特就迷恋上了能主宰人命的金币光芒,并发誓有朝一日要成为一个能主宰别人命运的人上人。
厄加特拥有野兽一样的体格,野兽一样的凶残暴戾,却也拥有野兽无法拥有的隐忍与智慧。
在隐忍、谋划、准备了五年之后,厄加特终于有力量也找到了机会,用最残忍的方式杀害了那个有着变态倾向,虐待了他五年的老贵族,将老贵族所有女性亲属凌虐完杀掉后,厄加特带着所有能够收集到的钱财奔逃了。
从那一天开始,开始了逃亡之路的厄加特的人生就在女色、钱、杀人、与被杀的沼泽中反复轮回。
金钱,性,血肉横飞,这些东西在他的生命中反复交替转换,他的生命已经完全被这种负面的东西所填充,而他的人,也在这种负面的情绪中找到了这个世界的真理:在这个世界中,所有的东西,都是围绕钱而旋转。任何东西,都可以用钱来买到,只要拥有了它,就等于拥有了全世界。
自此,厄加特生命的所有精神和思想都是围绕着钱而旋转的,以至于他陷入了一种自我迷幻般的幻觉中: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东西,都是由一个个金币建筑起来的。
对金钱的渴望和崇拜,对力量的向往更加扭曲了他的兽性。在厄加特二十一岁晋升为圣域,杀掉了无数追杀人之后,他觉得自己可以已经不处于诺克萨斯的底层,而是可以在这个崇尚力量的残忍国度占有一席之地了,但是,什么是最适合嗜杀残暴迷醉金钱的他呢?
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盗贼。
在盗贼的观念中看来,只要看的任何东西,都可以抢,可以骗,可以不择手段的据为己有,根本不需要任何理由,这无疑与厄加特的性格是完全吻合的。于是在厄加特二十二岁那年,他组建了一个盗贼团伙。
在他的带领下,这个盗贼团伙飞速壮大,仅用三年的时间,就一跃成为诺克萨斯最大的盗贼集团。相对于厄加特的盗贼团伙而言,其他的盗贼简直可以归为善良的一类。
厄加特领导下的盗贼团伙无恶不作,抢劫,绑架,当雇佣兵当杀手,一切能得到那金灿灿金币的,都是这个盗贼团伙的业务范畴。
树大招风,这个诺克萨斯有史以来最残暴又夸张的盗贼集团,终于引起了诺克萨斯上层力量的注视。
当斯维因带领的泣血部队轻而易举的将厄加特花费了无数精力和心血建立起来的盗贼集团粉碎后,厄加特才清楚的意识到,在诺克萨斯训练有素的泣血部队面前,他的盗贼团伙们只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
在诺克萨斯最有名的统领面前,厄加特那引以为傲的实力只是不堪一击。
他永远不会忘记第一眼看到斯维因的统领,那个失去了一条腿,依靠拐杖才能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人,只是那么一眼,只是他身上那诡异强大,不像人类的气息,就让他这头狂暴的野兽产生无法抵挡的敬畏。
厄加特的盗贼集团覆灭了,但这个集团的首领,厄加特却没有死去,反而奇迹般的成为了泣血部队的一员,开始了自己新的生命历程。
在泣血部队中,厄加特拼命展现自己,在每一场战斗,每一个战场上都杀红了眼去争取表现自己的机会,他悍勇,他疯狂,他残暴,他不怕死,他敢冒险去完成那些会死的任务,所以他获得了成功,获得了地位,获得了权势,但唯独没有获得尊敬。
诺克萨斯是一个强者为尊的国度,但厄加特却是最特殊的一个。他很强,强的变态,强的令人吃惊,但他却没有获得别人的尊敬。
因为像他这种如野兽般狂暴变态的人,只会让人畏惧,而不会令人尊敬。
但对于厄加特来说,只要有畏惧就够了,尊敬这类东西,对他而言是没有丝毫意义的,就好像他明白,不管他有多嗜血,有多残暴,有多变态,这些都不会影响他在斯维因心目中的地位。
在策士统领斯维因的衡量标准中,他只在乎一个人有没有用,而不在乎他是一个什么样的。厄加特非常清楚这一点,所以他拼尽全力,让自己成为对斯维因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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