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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上个世纪70年代初,人们对男女爱情的神秘感还相当保守。 在农村,一般青年男女的婚事,还得经过老年人介绍,见面相亲后,两人喜欢对方了才开始来往,步入约会热恋阶段,这样约会热恋的机会不多,时间也不会很长,两人便急匆匆地走去登记结婚了!

话说振新月葵这对青年男女,经振新的舅母介绍,见面相亲后满意对方,约会来往频繁,爱恋的感情十分强烈。那年代,农村相爱的男女青年,虽说这也叫做自由恋爱了,但相约见面后,两人在路上走,也相隔着一段距离,当时农村流传着这样的一句话,叫做:“男的在前面走,女的在后面追。”原因是,两人究竟要到什么地方去?女的一般对要去的地方不太熟悉,这种现象一直坚持到结婚以后都是这样。除非他们到了人山人海的广州城,才放开胆子手拉着手走在一起。别小看这手拉着手的动作,对他们而言,这已经是表达炽热爱情的最高境界了!那年代谁敢公开拥抱和接吻呢?那可是非法的!于是乎,他们这样的约会来往和出外活动,已经把他们渴望能够早日相处在一起的强烈愿望和炽热感情,忍耐得很苦很苦了!那振新月葵就是如此。

振新从小父亲便去世了,与母亲相依为命长大。与月葵相亲爱恋后,带月葵来过他家里两次,两人在母亲面前,除了背着母亲暗送秋波,眉来眼去以外,都是规规矩矩的男女授受不亲。只是月葵第三次到来时,振新没有把这事告诉母亲,因为这天是墟日(集市的日子),母亲一早便赶集去了。

但见月葵来到,走进家门的厅堂里,振新话还没说,便毫不犹豫地把她死劲地抱住了!

那月葵被振新这一突然袭击,直吓得脸色发白,颤抖着说:“别、别,被你娘看见可不得了,快放手!”她拼命地挣脱开来,气呼呼地说:“你发什么神经?你娘下地去了?”

“你慌什么?我娘赶集去了!”

“那也不行!要是她回来了,给她发现,我们以后怎么做人?”

“现在是多么难得的机会,难道你不想吗?”

“我再想也得忍着点,我们快点结婚吧!不结婚,我再想也干不了那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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