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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里,卫夕倚在围栏上,手里把玩着精美的玲珑绣球。上头拴着几个金铃铛,一动就铃铃铃响。

麟山王斜靠在她对面,什么也不干,就是笑眯眯的凝视她,那叫一个享受。

卫夕早就习惯了他的视线强-暴,索性假装看不见。玩了一会有些乏了,她将绣球仍在茶桌上,心里老有个梗,想了想忽然问道:“杨柳带的那些人是锦衣卫还是御林军呀?他们不会……”她滴溜溜转了转眼珠,“不会知道咱俩的关系了吧?”

麟山王见她贼头贼脑的,脸上笑意愈浓,揶揄起来:“瞧你,好像在形容一对狗男女。”

“……没正经。”卫夕一霎涨红了脸,伸手扭他胳膊一下。

“嘶——好啦好啦,不闹了。”麟山王吃痛的揉了揉手,正经的说教起来:“他们谁都不是,是我们在故土的暗卫,名唤麒麟崖。”

“……麒麟崖?”

麟山王点头道:“就是在皇室暗中保护我们安全的,我在这里做了这么多年的质子,除了暗中寻你,我鲜少动用他们。现如今,他们有些人已经在京城娶妻生子了。”

“这样啊……”卫夕恍然大悟,心觉这麟山王和杨柳还有一手,在大华做质子,还能在皇帝的眼皮子底下保存自己的一点势力。暗搓搓佩服了一会,她悻悻的自言自语:“能安稳的过普通日子,倒是福气。”

麟山王听罢一愣,倏尔笑起来,摸着她的头说她傻:“这算什么福气,哥哥一定会让你享尽荣华富贵的。”

卫夕意味深长的摇摇头,托着腮不再说话。

她记得曾说过:“骄奢淫逸不长久,恰如春夜梦一场。强梁霸道终覆灭,好似风中尘土扬。”

物极则衰,历代王朝的更迭印证了这一点,锦衣卫也印证了这一点。

所以,平淡才最真实。

虽然太乙湖距京城不算远,也就百十里地,可前往太乙湖的官道很窄,一路上也没有村庄,除了旅人一般没有商人和百姓来往,可以说是个只供王公士大夫游山玩水的偏僻之地。大部队没有放慢脚步,赶在天黑前住上福泽官驿。

驿站不大,里头除了三个活计和掌柜的,就他们一波客人。晚膳做的还不错,有焖肘子、红烧肉、糖醋鲤鱼等,卫夕和麟山王在雅间吃了个大饱,聊了会家长里短,这才到楼上厢房休息。

三楼天字间只有俩,卫夕和麟山王一人一间,杨柳他们则住楼下。一路颠簸,卫夕在房里泡了会澡,这才换上单衣躺在床榻上,自然是不比家里,有些硬。

不知道牧容在干什么,她望着稍远处跳动的烛光,任凭思念蔓延,恨不得立马就飞到他身边。这年代不但没空调,还没手机。

“哎,无已诉衷肠啊!”她砸了几下床板,翻身朝里阖上了眼。

不知睡了多久,烛火已经灭了。她迷迷糊糊听到了磕啪磕啪的声音,像是一个人在黑暗中摸索,靴子踏过年久失修的木地板。

“嗯……”她动了动头,心觉不对劲,脑仁儿浑浑噩噩的开始重启。

忽地,只听“砰”的一声,有什么东西貌似碰到了桌子。

这下是彻底不对劲了,卫夕唰一下撕开眼皮,迅速从枕下抽出随身携带的匕首,一个翻身从床榻上弹起来。瞬间的功夫,只见几个黑影从窗外走廊上一闪而过,速度极快!

糟了,不像是店伙计!卫夕的心立马提到了嗓子眼,紧了紧手里的匕首。正要出门探个究竟,右边忽然压过来一个黑影,她还没来得及挣扎就被那人从身后死死抱住,瞬间捂住了她的嘴。

“嘘——”那人小声呵她:“是我,外头有刺客。”

那些年我在锦衣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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