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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彦堔看着车里坐在另一侧的顾琳,俊朗的脸色神色微恙,心底有几分烦躁,忽然想抽一根烟,“介意我抽烟?”

顾琳动了动眼皮,“也给我一支吧。”

秦彦堔蹙眉,但还是给她点了烟。

车内昏暗,两抹煋火明灭,圈圈白雾散开,男人的烟不比女士香烟,顾琳吸进去第一口的时候,浓烈的味道呛了一口,轻咳了下。

秦彦堔靠在车座上,侧目睨她一眼,淡淡说道,“不要勉强。”

四个字,一语双关,顾琳大概也是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

她淡淡一笑,妩媚的妆容在暗角里多了一分神秘感,“小四,今晚谢谢你带我来。”

婚礼上,她站在遥远的人群里都能感觉出温绍庭对那个女人的宠溺,确实很难受,但她还是让秦彦堔帮忙安排她参加了婚宴。

秦彦堔降下车窗,让夜风灌进来,“不用谢我,若不是看在你是我姐的份上,我是不会帮你的。”

今晚他特意把她安排到那一桌里,一个是她与那些人也熟悉,另外一个是为了避开老太太的视线,他本以为温绍庭会秋后算账,不过他最后还是面色平静地带着陈眠离开了。

顾琳轻笑。

“还不打算回去看看爷爷?”秦彦堔反问一句。

“再过几天吧。”顾琳琳又低头吸了一口烟,苦涩的味道充斥了整个肺腑,还是忍不住开口问了秦彦堔,“小四,他们是怎么认识的?”

秦彦堔眸色黑沉,“不清楚,”顿了顿,补充道,“你应该明白,有些事情错过就不能回头,其实他也并不亏欠你什么,那是你自己的选择。”

顾琳夹着烟手指微微颤抖了一下,笑容有些苦涩。

——

清晨的阳光透过纱幔,照亮了整个卧室。

温绍庭睁开眼,女人一头青丝铺枕,长卷而纤密的睫毛在眼底落下一小片阴影,绯色的唇还残留着昨夜疯狂的痕迹,微肿。

看见她脖子上的淤痕,他的眸色深看几分。

那种情况下,确实不好控制。

陈眠依旧闭着眼睛,脑子昏昏沉沉的,昨天忙碌了一天,昨晚又被他折腾了一夜,身心疲惫的她睡得很沉,但身侧的男人起床的时候,她还是醒了过来。

浴室里有水声传来,她缓过那一阵晕眩感,缓缓掀开眼帘,室内的光线昏暗,他刚起来的时候去拉上了帐幔,挡住了阳光。

大床上有些狼藉,床褥凌乱,陈眠坐起来,全身上下都酸软难耐。

她蹙眉,回想起昨晚,她有种不真实的感觉,明明在浴室的时候,他没有那个意思,怎么忽然兴致会那么高,而且昨夜生猛的劲头,甚至弄疼了她。

像是吃了药一般。

吃药?脑海中一闪,她脸色微僵。

陈眠甩开那个念头,从床上爬起来,趿着拖鞋走到窗边,伸手拉开了窗帘,太阳光线瞬间落进来,她眯了迷眼眸,抬手伸了一个长长的懒腰。

温绍庭洗漱完出来,就看到女人穿着宽松的睡裙,匀称白皙的小腿裸露在空气里,波浪的卷发及腰随意散开,周身被淡金色的光线笼罩着,落下一片明媚。

他上前,从身后将她圈进怀里,低头在她的脸颊上落在一吻,“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陈眠懒懒地靠在他怀里,声音微微沙哑娇软,“睡不着了。”

“不累?嗯?”他故意在朝着她的耳蜗吹了一口气,语调含着薄薄的笑意。

陈眠身体僵了僵,轻轻地挣扎,“我要去洗漱了。”

“我已经帮你请过假,今天你就在家休息,不要去上班了。”温绍庭这才松开她,“等一下再洗漱。”

陈眠不明所以地看着他走进更衣间,没一会就换了一身衣服出来,白衬衫,黑西裤,一身的利落精英气质骤然呈现,然后手里拿着一条领带径直朝她走来。

“帮我打领带。”

陈眠看着他,抿唇,淡淡道,“温先生,我不会……”

这不能怪她,这个她真心没学过,也没有留意过,毕竟以前袁东晋不需要她做这种事情,再者,她虽然不笨,但是,手并不巧。

从小她的手工课就特别差,每一次都要花上很多时间才能完成,而要做好,更是耗时巨大。

温绍庭挑眉,眼底掠过一抹惊异,又隐隐藏着某种喜悦,“不会?”

陈眠瞧了他一眼,很坦然地颔首,“真不会,我小时候的红领巾都不会系。”

说起来也挺丢人,都是保姆帮她系的。

“要不,你教我?”

温绍庭勾唇,淡淡道,“认真看着。”

“好。”

陈眠集中自己的注意力在他的手上,看他骨节分明的手给自己打领带,从容稳步,不疾不徐,应该是顾及到她的视线,动作不快,每一个步骤都略有停顿,仿佛就是为了让她记清楚。

头顶响起男人低沉的嗓音,“记住了?”

陈眠抬头,看着他英俊淡漠的轮廓,白色衬衫彰显着男人的清贵出尘。

她的眼睛很亮,颜色很淡,就那么看着他温温静静地道,“也许,大概,记住了……”

温绍庭伸手把领带扯下,然后丢给她,“帮我打上。”

陈眠也不挣扎,捏着领带,靠近他,抬手将领带穿过他的脖颈,然后开始回忆刚刚他做的步骤。

她垂着头,视线贴在他的领口处,温绍庭垂眸看到的就是她的头顶,瞧不见她的眼睛,但能察觉到她的全神贯注,白皙的手指一步一步,动作极慢,犹犹豫豫地在一个步骤上试探。

他没有丝毫的不耐烦,也不吭声,沉默地看着她,嗅着她的发香。

“好了……”她的温婉的嗓音很心虚,盯着那丑陋不堪的领带结蹙眉,不敢抬头看温绍庭的脸。

步骤是对的,然而,她系出来的领带结,却像是一根麻绳打成了一个死结,不是一般的……难看。

温绍庭瞥了一眼,眸色微深,唇边不可控制地溢出一抹弧度,瞧她一副犯错低头当小乌龟的模样,心头一阵摇曳,漾出一圈圈的柔软。

粗糙的手指抬起她的下巴,她一脸的挫败无处可藏,“你这是故意的?嗯?”

陈眠抿了抿唇,伸手拽了拽他的领带,“我说了,我连红领巾都不会系,是你要我帮你打领带的。”

所以,怪他?

温绍庭垂眸睨她一眼,淡淡的道,“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打算勒死我。”说着,他另一手将她勒得死死的领带扯了下来。

邹巴巴的领带,显然是不能再用了。

陈眠弯着唇,“所以你还是自己搞定吧,我去洗漱了。”

说完,像个小兔子一样逃进了浴室,温绍庭盯着她的背影淡淡地笑了。

——

医院里。

李敏慧气得脸色发青,也顾不得张益在场,“你是不是不要命了?你的腿还要不要了?就为了一个女人,你非要这么折磨自己?你有没有考虑过我这个当妈的会多心疼多担心!”

昨天一天找不到他人,半夜竟又被送进了手术室,从手术室出来以后,医生出来阴沉着一张脸斥责没有照顾好病人,他的胃曾经大出血过一次,现在又折腾,早晚会被闹出大事,再者他身上有伤还让他喝那么多酒,若是伤口恶化,神仙也没办法。

袁东晋削瘦的脸上,眼窝深陷,颧骨高高凸起,一张脸毫无血色,像个身患绝症的人,憔悴无神,整个人都散发着一种放任堕落。

李敏慧的嗓音很大,几乎尖锐,张益站在一旁不敢出声,视线落在那个始作俑者身上,却只见他浑然不在意,仿佛完全听不到外界的声音,眼睛都是呈出散涣状。

张益从未见过袁东晋这么颓靡不振的模样,像是没有了灵魂,眼底死灰一片。

三天前,他发疯过一次,不顾腿上的伤,拔掉输液直接从病房里冲出来,两眼充血骇人,浑身都是一种爆发的疯狂,挣扎着要出院,后来被医生护士压着打了镇定剂才安定下来,但是腿上的伤口裂开了,不得已进过手术室重新缝合伤口。

醒过来之后,他就找了张益,让张益去第一医院找了一个医生,亲自带过来见了他一面,张益不知道医生和他说了什么,总之从那时开始,袁东晋就仿佛成了一个傀儡,精神游离。

直到昨天,他偷偷联系了他,要求他带他出院,去了陈眠和温绍庭举办婚礼的礼堂。

张益是不乐意也不同意他的做法,然而也很清楚,自己不带他去,他也会想其他的办法,无奈之下只好同意了。

然而,从婚宴上离开之后,他却不肯回医院,直接去了夜庄喝酒,最后喝得胃出血,又进了一趟手术室。

张益也一整晚没睡,整个人的精神也不是很好,至今回想起昨天的一幕幕,他都觉得恍惚不已。

若不是爱惨了一个女人,那么骄傲的袁东晋,又怎么会那般狼狈。

当初就劝过他,不要等到失去才后悔,可是人呐,总是不知所谓,非要撞个头破血流才看得清自己要的到底是什么。

“阿姨,他刚做完手术,医生说需要静养,您也别再气了。”

李敏慧堵着一口气,看着憔悴不堪的儿子,忽然悲从中来,无力地坐在椅子上,忍不住哭出声来,“你说,我们到底欠了那个陈眠什么啊?整个袁家上上下下都因为她被搅得鸡犬不宁,东晋又被折磨成这般……”

张益无法回答她,自己的儿子,当妈的自然是会护着疼着,她怨陈眠自然也没有什么不对。

但若说亏欠,到底是东晋亏欠了陈眠。

“你们让我静一静,行吗?”袁东晋两眼看着天花板,声音嘶哑无力。

李敏慧抹了一把眼泪,低声规劝,“东晋,你不能再闹腾你的身体了,再这么下去,我们袁家就要倒了,你知道吗?”

“妈只有你一个儿子,要是你有什么三长两短,你让妈怎么办?”李敏慧握着他骨瘦嶙峋的手,抑不住的心疼。

“妈,你让我一个人呆一会,好吗?”

李敏慧见他神色疲倦,只能点头应声,“好,那你好好休息,妈就在门外候着,你有事就叫妈,知道吗?”

张益行至床前,伸手在他的肩膀上轻轻拍了拍,扶着李敏慧出了病房。

终于安静了下来,袁东晋呼吸着消毒水的味道,他翻了个身,看着窗外的阳光,手指微卷曲。

良久——

躺在病床上的袁东晋骤然痛哭,泣不成声,肩膀剧烈的抖动着,泪泪一串串砸在白色的枕头上,身上的痛,不及他心脏的苦。

他太阳穴上青筋突露,手指掐着被子,压抑着,喘息着,然后整个人抽痛的蜷缩起来。

原本以为她离不开他,到头来,离不开的人,只有他。

在不知不觉里,陈眠这个女人,早就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丝丝缕缕地刻入到生命深处,融化成他的骨肉,如今她走了,他宛如被人生生剔骨削肉,她被强行从他的生命里剥离。

人最可怕的不是肉体的死亡,而是精神的流浪,无处依归。

张益站在门边上,透过小小的窗口,眼眸微凉,可是他无能为力,这一个坎,只能他自己扛过,没人能救赎。

——

温绍庭去上班后,陈眠填饱了肚子,也没有打算出门,因为她真没什么力气。

外面的阳光很好,她走进书房去在书架上翻找了很久,看见了她最喜欢的一本书,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

从书架上抽取下来,她又回厨房给自己泡了一壶薄荷菊花茶,拿着书,捧着茶她窝到了阳台上去打发时间。

虽然《情人》这本书她看过很多遍,不过陈眠依旧看的津津有味。

然而,陈眠很意外,优良的纸质上,有一段话被红笔划了出来。

我已经老了。

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

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很美,现在,我是特地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你比年轻时还要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年轻时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貌。

而在一旁,有一段正楷字迹,秀气而端庄,一眼便能瞧出是出自女人的手笔。

【愿日暮老去,你依旧陪在我身边,细数繁华回忆,终归尘土。】

陈眠敛着眸光,视线停留在上面久久没有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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