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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寂寂,蹄声还没有去远,夜风中忽然又传来一阵极轻快的脚步声。

两个人的脚步声,停在破庙外。

“有个死人在这里,”一个人失声道:“死的是金刀门的掌门‘金刀’金麒麟。”

另一个人道:“还有没有救?”

第一人道:“一刀致命,神仙也救不活。”

丁琦的心沉了下去。

他听得这两个人的声音,正是段道人和瞿远征。

看见了金麒麟的尸身,再找到他,他们绝不会再给他任何机会解释。

想不到他们并没有进来,因为他们也看见了刚才疾驰而去的高头大马。

瞿远征道:“那一定是万金堂的万里追风驹。”

他们也看见了马上人穿着的狐裘。

段道人道:“一刀致命,杀了就走,好辣的手,好狠的人!”

瞿远征道:“他逃不了的。”

段道人道:“可是金麒麟……”

瞿远征道:“金麒麟会在这里等,他的九块大卸刀也会在这里等,丁琦却不会等,我们追!”

这几句话说完,脚步声和衣袂带风声都已去远。

他们都将那个穿着狐裘,骑着高头大马的女人当作了丁琦。

他们都想不到破庙里还有人。

如果那女人没有走,如果这里有火光,如果那匹高头大马,也就是那匹万里追风驹还留在这里,现在会是种什么样的情况?

丁琦当然可以想像得到。

他忽然发觉,那个女人做事不但绝,而且绝得很巧,绝得很妙。

他忽然发现她也许并不是别人想像中那种不通人情,蛮不讲理的女人。

也许她比谁都聪明得多。

无论多寒冷漫长的黑夜,总有天亮的时候。

无论被什么人点住了的穴道,总有开解的时候。

现在天已经亮了,丁琦被封闭的穴道,气血也已经通了。

金麒麟用的手法并不太重,他并不想把丁琦的穴道封闭太久。

因为,丁琦绝对活不了太久的。

想不到丁琦现在还活着,他自己的尸体却已完全冰冷僵硬。

那一刀正砍在他左颈上,是从前面砍下去的,却连后面的大血管都已砍断。

一刀致命,一刀就已得手。

这位以刀法名震武林的高手,竟似完全没有闪避招架。

世上绝没有任何人能使金麒麟和他的大卸九块刀完全没有招架闪避之力,一刀就要了他的命。

除非他做梦也想不到这个人会对他下毒手,做梦也想不到这一刀会砍下来。

因为这个人是他的朋友,很接近的朋友,很信任的朋友。

他们共同计划这件事情,现在他们的计划已成功,想不到这个人竟要把他也杀了灭口。

这个人是谁?

丁琦非但猜不出,而且完全没有一点头绪,一点线索。

这问题根本没有任何人能回答。

另外一个比较难于解释的问题是──

这计划成功后,会发生什么事情?

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又会对谁最有好处?

──这个人计划做这件事,当然是为了自己的好处。

这计划成功后,丁琦就会被认定是凶手。

谢倾城、慕容琼宇、容海山的亲人和朋友,都会去找丁琦算账。

如果他们找不到丁琦,就会去找万金堂。

如果他们杀了丁琦,万金堂也一定会去找他们算账。

所以这件事情的最后结果,一定是火并——

万金堂和容、谢、慕容三家的火并。

这四大家族的火并,最后一定是两败俱伤。

鹬蚌相争,得利的,当然是渔翁。

谁是这个渔翁?

又是晴天。

雨地上的马蹄印子,明显得就像是特地画出来,好让别人追上去的一样。

现在他们是不是已经追上了她?

丁琦甚至可以想像到人们发现她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后,脸上那种哭笑不得的表情。

他忽然觉得这个女人很绝,很丑,很怪,却很有趣。

这是他第一次觉得她很有趣。

不管怎么样,他并没有亏欠她什么,以后她恐怕再也不会见到她的人了。

她是往西走的,他决定往东去。

现在,他不但冷得要命,而且饿得要命。

他知道东面有个很大的城镇,有家很好的客栈。

那家客栈,屋子总是收拾得很干净,床上总是铺着新换的被单,屋里总是生着很旺的火!

他们的厨房里,随时都准备着上好的羊肉涮锅,烤得又香又酥的芝麻酱烧饼。

这些正是丁琦现在最需要的。

繁华热闹的城镇,干净整齐的街道,那家客栈的店小二,正在门口拉生意。

丁琦却不敢进去了。

快走到门口时,他才想起自己身上已不名一文,连买个烧饼的钱都没有。

门口的店小二,也并没有拉这位客人进去的意思。

一个在如此天气里,光着臂膀,提着把大斧子,身上连件皮货都没有的人,绝不会是好客人。

被人冷落的滋味实在不好受。

这是丁琦第一次尝到这种滋味,他终于发现了金钱的价值,实在比他以前想像中高得多。

既然饥寒交迫,囊空如洗,他还是挺起胸膛,大步走了过去。

虽然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要到哪里去,他的脚步还是没有停。

就在这时候,他看见了一匹高头大马。

他认得这匹马,这匹马好像也认得他,正看着他扬蹄轻嘶,这匹马居然就是万金堂万里追风驹。

马系在一家酒楼下,楼上的窗户里忽然有个人探出头来向他招手。

这个人居然就是那个让人觉得又绝,又妙,又有趣的丑八怪。

她明明是往西去的,怎么忽然又到了这个东边的城镇里?

她大声招呼:“上来,快上来。”

丁琦还在迟疑。

她又大声道:“你是要自己走上来,还是要我下来拉你?”

丁琦只有苦笑,道:“我上去,当然是我自己上去。”

酒楼上温暖而宽敞,充满了羊肉酥鱼,茅台大曲,和芝麻酱烧饼的香气。

她一个人占据了一张可以坐得下八个人的位子,桌上摆着连八个人都吃不了的酒菜。

她身上还穿着丁琦那件狐裘,看着丁琦,道:“坐下,快坐下,赶紧坐下。”

丁琦当然只有坐下。

她又大声道:“吃,快吃,赶紧坐下。”

丁琦当然只有吃。

他不想让她过来拉他,也不想要她把羊肉塞到他嘴里。

她做事好像通常都不太给别人选择的余地。

看到丁琦把一块炖得极烂的小羊肉吞下肚,这女人眼睛里才有了笑意,却还是板着脸道:“年轻人不但要能饿,还要能吃,你不把这碗炖羊肉吃完,不管你想说什么,我都不理你。”

丁琦居然真的把一大碗炖羊肉都吃完了,还吃了两个烧饼。

这女人又倒了一大碗酒给他,才道:“吃饱了肚子,就可以喝酒了,快喝,赶紧喝。”

这次丁琦却在摇头道:“不喝。”

这女人道:“你是不是要我捏着你的鼻子灌下去?”

丁琦不理她。

他实在不相信一个女人会在大庭广众之下捏住他的鼻子。

可是他想错了。

她居然真的捏住了他的鼻子。

她的脸虽然长得又丑又怪,一双手却长得很好看,而且纤秀光滑,柔若无骨。

这是丁琦第一次发现她身上,她身上居然还有个地方长得好看。

他终于把这碗酒喝了下去。

他已决心戒酒。

可是不管多有决心的人,在经过了他遇见的这些倒霉事之后,而且又被一个女人在大庭广众间捏住鼻子的时候,决心都会动摇的。

这女人终于笑了,道:“这样才像话,一个人,如果连酒都不敢喝,算什么男子汉?”

她又替他倒了一碗,道:“可是你放心,这酒里没有毒,我并不想毒死你。”

丁琦既然已开了戒,索性就喝个痛快。

他本来就想大醉一场,无论谁在他这种情况下,都会想大醉一场的,你说是么?

本来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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