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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安公子站在车前,双手扶着栏杆,看着远方渐渐落下的夕阳,忍不住想起了这两句诗。
诗句流传过来已经有数月时间,每当安公子看着眼前的景色,都会仔细品评这两句诗,仔细测度着每一个字,尝试着更换其中哪怕一个字。
但每一次,他都以失败告终,不论改了哪个字,他都会觉得失去了其中的韵味。
初时,他只是为了印证这两句诗,才驱车来到了这里。
而后来,不知道是为了这两句诗,还是为了这落日,他渐渐喜欢上了这片孤寂荒凉的景色。
高兴了要来看日落。
失意了要来看日落。
发财了要来看日落。
败兴了也要来看见日落。
作为漠北府首屈一指的衙内,他有着足够的时间和自由,也没有人去干涉他的那点小情调。
父亲觉得他与其他的衙内们有些格格不入,但只要他不惹事,父亲就已经心满意足。
而其他的衙内们,则觉得他似乎变了性子。不爱喝花酒了,也不爱在大街上调戏小姑娘了。那些欺男霸女的大家都喜闻乐见的事,也都不怎么做了。
每天都不知道在做些什么。若是突然有一天消失不见了,那准是在这里。
渐渐地,往日聚在他身边的那些狐朋狗友都消失不见了,安公子的身边就只剩下了一个书童,一名车夫,两名护卫,还有一个老仆。
但去除喧嚣之后,安公子似乎觉得一切都变得顺眼了起来。
有时候,他会反思自己往昔那欺男霸女的衙内生涯,对自己做过的事情感到由衷的不解和羞愧。
父亲说,这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阶段,叫做成长。
或许,他真的是成长了。
但似乎又有些不同,他总觉得,每当太阳落到地平线上时,似乎总能多出来一些什么。
看不到摸不着的感觉。
此时,太阳再一次落到了地平线上,满地的沙粒被映照成了无尽的黄金,每当这时候,安公子似乎都会有一瞬间的失神,想起传说中无尽大漠之中存在着的宝物遍地的珍宝之国来。
“公子,马上就要天黑了,我们要回去了,老爷可是吩咐您今晚一定要早点回去,老爷要宴请其他大人。”一旁守着的老仆道。
老仆是看着安公子从小长大的老仆人了,当初安公子不懂事的时候,还对他动辄打骂,现在他早就已经幡然悔悟,把老仆当做亲人一般。
“少爷,若是您回去晚了,说不定又会被老爷打板子了。”旁边的书童也道。
书童是老仆的孙子,从小和安公子一起长大,也曾经被安公子欺负打骂,现在却早就当做了心腹手足。
两名侍卫也有些紧张,这俩人是世代跟随安家的老人了,对安家忠心耿耿,一名中年人道:“少爷,最近沙盗愈发猖獗了,回去漠北府路途遥远,若是路上遇到他们……”
“走。”安公子从善如流,转身进车,车夫一言不发,挥动鞭子,马儿掉转头,向莫北城的方向。
车夫是一名哑巴,却曾经是死去的母亲的随从,虽然不能说话,马儿却一个比一个听话。
就在车辆调头的时候,远方突然传来了一阵疾风骤雨一般的马蹄声。
漠北地处天朝上国的最西方,紧挨沙漠,土地贫瘠荒芜,支柱的产业,就是沙民的沙金赋税。漠北州穷,他这个衙内也穷,各种物价却非常高,就算是玉石,都比别的地方高很多。除了公务用的云舟之外,就连安知州都不舍得乘坐自己的那云舟。
这里的代步工具,大多是马匹。
沙漠中开着一种黄色小花的荆棘草,野马吃了之后,跑得飞快,四蹄生风,日行千里只是等闲。
只是这种马虽然跑得飞快,却是又矮又小又丑,远不如其他地方产的那种高头大马,并不为其他地方的人所喜,只有漠北州自己才用这种马。
而这种马的蹄声比别的马密集很多,一匹马跑起来,都有一种密不透风的感觉,此时这疾风骤雨一般的马蹄声,至少在十匹以上。
“不好,是沙盗!”老管家面色一变,“快走!快走!”
“哈哈哈哈!”这边马车还没跑起来,那边就传来了一声得意的大笑,“跑?哪里跑?上次让你跑了,这次可绝对不会再让你跑了!不让你老子乖乖拿钱来赎你,我就不叫独眼狼!”
说话间,那一群沙盗已经分散开来,将马车围在中间。
为首的一人,满脸横肉,眇了一目,戴上了一个黑眼罩,正是一名独眼龙。
看到这独眼龙,老管家的面色变得更差,他压低声音,道:“少爷,第二匹马跑的最快,我们拖住这些人,您骑了第二匹马赶快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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