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幻问幽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二十五章陌生的予可,诱惑河流之鬼瞳,证幻问幽,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雪玲,那么久没见过你,我才知道,我生命里已经不能没有你了,我发觉不知何时,我已经爱上你了。”樊予可说。

这雪玲听来,无比矛盾,其实,一千多年后,自己和予可之间感情,有时雪玲也很纠结,但是,雪玲相信,予可绝不会说出口,因为予可从来没让雪玲做过让她为难事情,可是,现予可为什么说出口了呢?这让雪玲觉得眼前予可有些陌生。

“雪玲,唐朝,你是辛沐雨,而我是苍穹绝尘,你是寡女人,我是未娶妻室男人,为什么我们不成就我们姻缘呢?”樊予可很急切说。

“我们爱情,是不是可以这个时代重开始呢?”樊予可仍然试图说服雪玲。

雪玲纠结着,矛盾着,作为辛沐雨她,曾经是多么希望,作为苍穹绝尘他能够还俗娶她,但是苍穹绝尘却一直拒她于千里之外,理由只有一个,他已经皈依佛门,就绝不还俗,而现樊予可住进这个躯壳里,却那么希望还俗娶她,究竟他们谁做对呢?

她究竟该不该听从自己心嫁了自己呢?无论是这个时代苍穹绝尘,还是一千年后樊予可,都是她深深相信人,也是她知道,自己内心深处深深爱着男人,这个时代苍穹绝尘她不能嫁,因为苍穹绝尘因为出家而不再想还俗,一千年后樊予可她想嫁,却不知道该不该嫁,毕竟他们用都不是自己躯壳,这样婚姻算什么呢?

“雪玲,我只想让我们彼此轰轰烈烈爱上一次,我不乎形式,你不想举行婚礼,也没关系,我相信,你这一世父母亲也不会管你这些事情,他们已经觉得你够可怜,你能幸福,是他们愿望,他们不会干涉你任何生活。”

“我们不要举行婚礼了,我总觉得我们用别人躯壳去举行婚礼,总有种偷了别人东西去做什么事情感觉而且,如果非得要举行婚礼,你必须先还俗,毕竟你现身份还是出家人,所以,我们就顺其自然吧,别纠结于这些形式了。我本来想就这样顺其自然,浑浑噩噩这一世结束自己生命算了,即使不能迅速死去,也希望平平静静,没有任何奢望活下去算了。可是,当你告诉我,你是樊予可,当你告诉我你爱我那些话,我还是禁不住想和你一起度过余生,毕竟,这个朝代,我不是旅行,我不知道这里要多久才能结束,也不知道结束后再去向哪里,所以,我也很想把握现有幸福。”

“对啊,你这样想就是了。雪玲,无论别人怎么看我们,都无所谓,这样好了,咱们拣日不如撞日,直接今天晚上我们拜一拜佛祖和祖先,就算是结婚了吧!”

“可是,我们,是不是要告知一下父母啊?”雪玲轻问。

“不必了,反正他们也不是我这一世父母,你欧阳雪玲父母也没这里,我们就拜拜佛祖和祖先好了。”樊予可说。

“可是,你还是僧人呢?寺院里人也不要说么?”“不必说了,你也没告诉他们你是欧阳雪玲,我也没告诉他们我是樊予可啊,毕竟,这个世界上,就我们两个是同一类,和他们说有什么用啊?”

“好吧,一切听你,可是,我们怎么再寺院里呆下去啊?”“当然不能寺院里呆下去,这样吧,我和你拜堂后,我们连夜出发,直接带着孩子回你们辛家,但是,我们不惊动老太太和老爷,我们直接去湖边,去你和那个凌剑尘认识地方去,我们那个小树林里盖一处房子,就那里生活下去,你觉得如何?”

“好一个世外桃源啊!只是。。。。。。”雪玲依旧犹豫着,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事情有些蹊跷,也不明白为什么樊予可那么迫不及待想和她一起。

不由分说,樊予可拉起雪玲走到大殿,和雪玲一起跪拜殿堂,那樊予可不住嘟囔着,希望佛祖保佑他,让他千万别因此事遭到佛祖惩罚,因为毕竟当事人还是僧人,为了不至于毁了当事人清誉,樊予可写了一封信放寺院,说是要云游四方之类,反正算是对凌剑尘一个交代。

雪玲也给父母写了一封信,就说是离家出走了,说是不忍给父母带来那么大精神负担,所以离开。

两个人算是如愿以偿双宿一起飞了。

凌剑尘当真给雪玲树林做了一间草房子,好歹是给了她一个心灵上安慰,两个人也算过上了一段男耕女织生活。不会做饭她,已经开始适应这里,学会了做饭,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感觉樊予可越来越陌生。

这日,雪玲起早,看到身边凌剑尘不床侧,于是就出门去林中游荡,但是刚她走到一棵五人抱大树下,她就愣住了。

不远处,樊予可竟然跪地上,和一个人说着什么话。看上去,予可非常害怕,而那个人还继续咄咄逼人。雪玲甚至有种冲上前去冲动,但是想到樊予可种种奇怪表现,还是压抑了自己想法,想先自己探一探。

她悄悄去接近那边两个人,看到予可面前那个人竟然穿着斗篷似衣服,衣服是黑色,从上到下,通体漆黑,包括脸都罩着黑罩子,雪玲诧异极了,那个人究竟是谁呢?</P></DIV>

<TR>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游戏竞技小说相关阅读More+

皮修文熙是本什么小说

海鶄落

狼宠49天:娇妻兽宠若惊

妖路芳菲

恶魔校草别嚣张

涵羞草

任性首席别乱爱

东兔凡

重生之贵女平妻

八匹

超时空提取

下岗女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