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惊风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301章 歌王之战,巨星从顶流偶像开始,步惊风,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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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哥,李姐。”
荣意刚跟齐康聊了一会儿,就看到迎面而来的赵为刚二人。
于是主动打起了招呼。
“老板,我刚刚在台下听到你的演唱,真的是太厉害了。”赵为刚在外人面前很给面子,并没有因为荣意叫他‘赵哥’,便以长辈的姿态称呼荣意。
在没有外人的情况下,以同辈相称。
不用管职场方面的事。
“荣意好久不见啊,上次的事情,我还得感谢你。”李玉舒上次在电话里,跟荣意道谢过了。
如今当面再讲一遍,也能当做打招呼的一种方式。
拉近彼此的关系和距离。
“上次就谢过了啊,没必要。再者说了,我们这是合作共赢。至于赵哥你,自家人就没必要夸了。
再夸我可是会膨胀,会飘的。”
而齐康也跟李、赵两人打了招呼。
都是老熟人了。
接下来,聊了一会儿后。
李玉舒主动离开了,她得准备接下来柯林的彩排。
“怎么回事,话里有话啊?”
荣意等李玉舒离开后,便主动提出了疑问。
至于他们三人的助理、经纪人都没有靠过来。
“是这样的,李玉舒准备加入我们天意文化,但得过两个月才能和平解约。听她的语气,基本上是打定主意了。
当然了,主要是稀罕老板你那些歌。
之前跟我探了探口风,问你怎么想的?”
“怎么想?我自然是愿意啊。毕竟李玉舒在圈内的风评相当不错,我也很看好她。只是我想不通的是,她都这么出名了,犯得着来我们天意文化吗?
而且她有想法,可以直接跟我提啊。”
达到一定层次的艺人,基本上都被公司们当做大佬伺候着。
这也相当于行走的摇钱树啊!
对方在原公司干的好好的,待遇也不差。如果没受什么委屈的话,不太可能随意跳槽更换公司啊。
同时,所谓的和平解约也需要付出一定代价的。
并非合同期到了,就可以离开了。
公司培养了那么久,没足够的好处会放手吗?
甚至一些垃圾公司,有可能本着‘老子得不到的人,别人也别想得到’的心态做事!
毁一位明星,很简单的。
恶心人,更简单!
“李玉舒是一个很有追求的女歌手,她应该是真的很想要从你这里得到歌曲。花钱买歌倒是可以,但自己人才会更加关照。”
齐康对于李玉舒还是挺了解的。
也清楚对方的顾虑。
跟荣意买歌倒在她承受能力范围内,可歌曲怎么样,基本上没得选啊。
如果真正加入天意文化,那就不用担心了。
连柳小夏章月这样的纯新人,都可以得到那般优秀的作品。
那换她,也可以啊!
“不跟你提,是担心公司不准备要女歌手了吧,毕竟资源是一个问题。”赵为刚也解释了一下。
“哦,原来如此。”
荣意懂了。
他也明白了李玉舒得顾忌,正常的词曲作者哪能像荣意这样,大量创作出音乐作品来啊?
极有可能是关照头部的签约艺人,喂饱个别的一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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