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摇-欲坠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十七章 文明与愚昧,我的大明新帝国,摇摇-欲坠,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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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喇迦城,这是在港口区城墙外的一大片区域,借助大明转运港的优势,这里逐渐形成了一座繁华的小城。

来自南亚各国的使节,商人,将这里发展成为了南亚首屈一指的商业中心。

而这里的当地人,也大多依托商业为生,形成了浓郁的商业氛围。

差旺今年十六岁,但是却已经在官厂工作了五年。作为一个“老资格”的学徒,他如今还不到能领取薪水的时候。

但是能在官厂干活,不仅衣食无忧,还能跟着师父的后面学大明话,学大明字,还跟着学算账。

等干满十年,他就能直接到官厂当一个文书,或者是当一个管事的掌柜,所以他的前途还是还是很光明的。

跟其他人相比,差旺最幸运的是有一个好师父。

他的师父是来自大明的一个当差太监曹随,这个曹随与其他太监不同,是个性格温和的年轻人,对待他们这些学徒几乎从来不打骂。

当初一共有十个学徒跟着曹随学做事,两个年纪大一点的,成了曹随的亲随,剩下的八个小的,这些年有三个不堪教诲,被曹随赶了回去。

还剩下的五个学徒,曹随都是用心教诲,现在他们都你能够读写大明字,能算账,也都能慢慢独当一面。

差旺刚过十岁,就被父母送到了官厂这里当学徒,这五年多,他已经把曹随当做父亲一样的人物。甚至对待父亲,他都没有如此敬重。

他的家是麻喇迦附近的一个小村子,家中兄弟姐妹五人,他恰好位于中间。

在他还小的时候,父亲与族人一同出去打渔,那一次去的太远,结果遇到了暴风雨,就再也没有回来。

大哥也在一次外出的时候,被鳄鱼吃了。

他的母亲又嫁了一个有三个孩子的父亲,他们四个孩子虽然有了一个家,但是日子过的很苦。

所以他的母亲才会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把他和二哥送到了官厂来做工,学一门手艺。

二哥跟了一个有些变态的老太监,那个老太监以折磨人为乐,二哥的身上总是多了很多伤口。

有了比较,他才知道自己是多么幸运,所以更加用心学习和做事。

他聪明伶俐,乖巧懂事,曹随也格外喜欢他。他身体有些瘦弱,曹随经常将自己吃剩的美食赏给他,有病了还会给他抓药,让他健康地长到了十六岁。

对父亲的印象他早已经模糊了,继父对他不冷不热。也就最近两年,他经常能带一些东西回家了,才对他和哥哥,妹妹亲近一些。

他自己都不知道,他早就把曹随当做了父亲了一样的角色。

他不管说话,做事,都学着师父的样子。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有机会去一趟大明,去看看那个天朝上国,有多么繁荣。

从年初开始,港口这里就在准备迎接太孙殿下的到来,港口这里每日都清理的干干净净,还为迎接太孙的到来,新建了一栋豪华的庭院。..

他知道太孙是谁,从最开始学大明话,写大明字,师父就教导他们,皇上是天下所有人的主子,而太孙是皇上的孙子,以后也是要当皇帝的。

所以很多土人都认为只是为了太孙来住几天,就建一套别院太奢侈,他却觉得这是理所应该的。

大明的皇太孙,本就是拥有整个天下,再大的耗费,也都是值得的。

而他今日也终于见到了大明的太孙殿下,好高,好壮,这是差旺的第一印象。

他在心里无数次想过大明的皇太孙应该是什么样的,却总是没有一个清晰的形象,今天见到了,才明白,大明的皇太孙就该是这个样子。

那浩浩荡荡的仪仗,威武雄壮的士兵,还有那犹如一座宫殿一样的龙辇。让差旺终于见识到了,这就是天朝上国的气派。

他们的国主,在大明太孙的面前,就是一个乡下的小地主。

不,现在应该该叫苏丹了,从三年前,国主皈依绿教,国主改叫苏丹。

大部分百姓,包括他的继父和母亲也都开始信仰绿教。

可是差旺不信。

在他看来,那是愚昧的表现。大明都不信绿教,只信仰学识,所以发展成为了天朝上国。

师父也常教导他们,任何神都不会给他们带来好生活,只有自己奋斗,才能改变自身的处境。

他们应该相信祖先,因为是祖先的存在,才有他们的存在。

他们应该相信皇上,因为是皇上的存在,才给他们稳定的生活。

今天太孙殿下到来,不仅人人都有奖赏,还给每个人都放了三天假期,普天同庆。

当太孙进了那座新修的别院的时候,他也被师父放了假,带着今日发放的奖励,准备回家。

他们官厂干活的学徒,每个人都领了十尺布,一双鞋,一顶网帽,还有一斤糖。

鞋子他已经穿在了脚上,这种布鞋,穿起来真的好舒服。

还有许多学徒也都学着大明人一样,用网帽将自己的头发盘起来。要不是还穿着小厮的衣服,看起来真像一个大明人。

这十尺布足够给弟弟和妹妹做两身新衣裳了,弟弟从小到大,就只穿过大衣改的短裤,还从来没有穿过全套的衣裳。

其实他以前也是,十岁之前,他从来没有穿过衣裳。也就是从来到官厂当学徒,才每年会发四身衣裳。

一开始,他还不习惯穿衣裳,觉得难受。但是现在,他已经习惯了。在他看来,穿衣裳和不穿衣裳,就是文明与落后的差别。

麻喇迦是落后的,大明是文明的。

欢迎仪式结束了,差旺就快速地回到了自己住的小屋子。这里是曹随的小院,因为深得师父喜欢,他也在这个小院里住了下来,跟两个长随住在前院。

这两个长随都已经成家了,他们也成了师父的管家,他们的家人也在集市上做些小生意,日子都过的很不错。

曾经这种生活也是他渴望的,在主城内有一个家,给大明人当随从,从此也不会受到罗阇的剥削。

但是现在,他更想去大明,想去见识一下那个繁荣的天朝上国。

据说在那里,哪怕是穷人们,也都有衣裳穿。

他也想学着那些大明人一样,将自己的头发用网帽兜起来,可是弄了半天也弄不好,最后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将发的布跟糖用麻绳绑了起来,提在了手里。

刚走出门,他突然又想起来自己床底压的铜板,赶紧转回来,掀开了草席,下面有一串近百个铜板。

作为学徒是没有工钱的,但是曹随喜欢吃一些小吃,还有水果。有时候他的长随不在,就会让差旺去买。

而找零的铜板,师父一般都会让他留着,更主要是差旺每次送蛇过来,曹随都会多少不等打赏一些,也让他有了一系收入。

将铜板揣在怀里,他拍了拍。现在他该去找二哥了,喊上二哥一起回家。

沿着大明人住的小区又回到了官厂区,在入口处,是官厂的学徒们住的几座仓库。

这里的条件就要差的多了,一间屋子里面,只有上下两排床,每间屋子要住二十个人。

所有人都没有自己的空间,睡觉都是滚在一起睡。要是有人生病发烧,才会被隔离开,到单独的小院去住。

一路上,他看到了很多人都已经戴上了网帽,有些后悔没有把网帽带上,可以让二哥帮自己梳头啊。

“差旺,你来找你二哥啊!”

“差旺,明日我们去抓蛇吧!”

曹随特别喜欢吃蛇肉,差旺经常会在每个月的休沐日,去野外抓蛇回来给师父煲汤。

差旺一边跟熟悉的学徒们打招呼,遇到关系好的,还会聊上几句。

学徒也分三六九等,学习好的,受师父喜欢的,在这里面的等级就会高一些,也没有敢欺负。

差旺以前的身体瘦弱,经常被欺负。但是有一次被曹随发觉,就带着他把那个其他他的学徒绑了起来,打了十鞭子。

从此以后,就再也没有人敢欺负他了。

而且现在他已经认识了很多大明字,能看懂公文,能算账,受到了许多太监的重用。现在他也是老资格学徒了,就更没有人敢欺负他,只有他欺负人的份。

来到二哥住的仓房窗口,窗口太小,又被晒着的衣服挡住了,他喊了一声二哥,没有听到回应,他才进了臭烘烘的仓房里面。

一个皮肤黝黑的小学徒看到他,说道:“亚叻去港口看大马去了,太孙殿下有好多大马,现在被运下船。”他压低了声音,笑嘻嘻地说道:“还有太孙的妃子,好美……”

差旺笑着揉了一下他的头,说道:“小家伙,你知道什么是美啊!”

来到了港口这边,许多学徒都待在大路边的树荫下看热闹。川流不息的内侍们,从船上运下来了许多马,还有各种各样的器具用品。

许多东西他们根本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在那里七嘴八舌地猜测着。

他好不容易找到了二哥,喊道:“亚叻,都晌午了,妈妈知道我们晌午回去,还等我们回去吃饭呢!”

亚叻脑子笨,学习不如他快,也不得师父欢心,到现在都还没有被重用。

他笑嘻嘻地说道:“一顿饭不吃死不了,可是太孙驾到这样的盛事可是百年难遇。你来晚了,刚才有伺候殿下的宫女们经过,让人看的都流口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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