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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圣属于这一代天门十三中资格比较老的成员,期间虽然离开了天门几年,但他的心一直都在,要不然也不会训练出替天团这样的精英组织。
在坤沙和罗汉先是从天门十三中分离出去,创建了乾门,又有金不缺死于街头,情圣才重新回归天门,并将替天团带入了天门当中,算是他二进天门的见面礼。
只可惜,好景不长,情圣和他的替天团刚准备绽放异彩的时候,便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到了界狱这种鬼地方,实在有些怀才不遇的感觉。
界狱七层不是什么善良之辈可以生存的地方,有着神医之称的秦越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也把慈悲的心肠收了起来,与情圣相互配合,在这个地方找到了属于他们两个人的生存之道。
情圣和秦越的实力,加起来也不及韩非,更不要说加上周瑞,他们两个能存活下来,完全是因为情圣的拼命掩护,秦越的背后支援,一旦情圣受了伤之后,秦越会以他那超高的医术将情圣治好。
还是那句话,只要情圣受的不是致命伤,秦越绝对可以把他医好,不要以为界狱就没有药材,只是对于一般人来说,并不认识这些药用植物而已,再加上药用植物需要相互配合,普通人胡乱用不但无法治疗伤势,反而会直接要了命。
中医有句话说:“世间药物,七分无碍,三分有毒。”
这两个天门十三没有韩非那样的实力,却将配合运用的恰到好处,在情圣干掉几个人之后,从他们嘴里得知了台风带领的天门众人和界狱一个叫云帮的火拼,便决定前往。
两人行走在路上,还是和之前一样的小心翼翼,因为他们都知道,以他们的实力无法再界狱七层横着走,当然他们也不怕事,只是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当心黑枪。
在界狱这些日子以来,他们终于知道了,这里边有一种特殊的枪械,打出的那种特殊子弹,即便是神域级都吃不消,小心便可以驶得万年船。
一段路之后,两个人坐在一起稍作休息,吃了点东西,喝了些水,便开始找寻接下来睡觉的场所,要知道界狱是没有白天与黑衣之分的,但是人的身体是需要休息的,他们必须要保持自己百分之百的精神力,用来应付接下来路程可能发生的一切意外。
一个多小时后,两个人找到了山洞,并将山洞堵上之后,开始休息。
山洞的空间本身就不大,被他们这么一堵之后,更显的小了,勉强可以让两个人伸展身体,而他们之所以不住外面那些无主的石头堆积的石房子,便是因为需要人守夜,那样就会有一个人无法休息,到头来得不偿失。
大概睡了两个多小时,情圣忽然中梦中惊醒,在萤石的幽绿光芒下,脸上可以看到密集的细汗,犹如豆大的顺着他的脸颊滑落。
这时候,秦越也坐了起来,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情圣:“做噩梦了?”
情圣愣了一下,苦笑道:“没用,就是这段时间一直休息不够,还要一直战斗,精神力太差了。”
秦越却叹了口气说:“有些事情,你憋在心里,早晚可能憋出病来,还不如找个人说说,也许那样你就会好点。”
“没,没事,就是到了界狱杀的人有点多,一时间还没能适应,再过一段时间就好了。”情圣说话的时候眼神飘忽,几乎不敢和秦越对视,这已经相当说明问题了。
见情圣不想说,秦越也不再逼问,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阿圣,继续睡吧,再睡不了几个小时,我们又该出发了。”
情圣点了点头,便重新躺下,翻了个身,背对着秦越,虽然他告诉自己睡吧睡吧,但刚刚的一场梦历历在目,其实那就是他从小到大的一些经历,他原本以为自己可以永远地尘封这段过去,没想到这时候出来打扰他的心神。
具体的时间,情圣也说不上来,只记得当时是华夏刚刚有了地铁,成为全国唯一一个拥有地铁的城市,他就出生在那座城市当中,当时他应该只有六七岁。
上了地铁之后,第一次做地铁的情圣很是兴奋,带他上去的不是他的奶奶就是他的外婆,这些他已经记不清楚了,年龄并不大,所以对于这些太过于迷糊,加上后来的事情太过于戏剧化,也导致了他忘掉这些。
在地铁上蹦蹦跳跳,情圣很快走出了那个带他坐地铁人的视线,他正盯着上面的一个个站看着,忽然看到有个男人,偷偷地把一个二十六七岁女人钱包,从那小挎包里边摸出了出来。
当时,情圣充满了正义感,但是那个男人一看就不是好惹的,如果他直接挑破这件事情,怕是会要挨打,不过很快他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好办法。
情圣走到了那个女人的面前,拉了拉女人的衣服,用稚嫩的小男孩儿声音叫道:“妈妈,你的钱包刚刚掉了,是这个叔叔帮你捡起来的。”他指着那个小偷。
女人连忙去摸自己的挎包,发现自己的钱包真的不见了,这时候其他人也纷纷投来了异样的目光,那个小偷只好灰溜溜地把钱包还给了女人。
“儿子,谢谢你!”女人拉着情圣的小手,用爱怜的目光打量着这个帅气的小男孩儿。
情圣得到了夸奖,心里非常的高兴,正准备回去的时候,女人却死死地拉住了他,这时候门开了,女人拉痛哭流涕的情圣就离开了。
那些乘客只以为是孩子和自己的母亲闹别捏,等到发现一个下了车正在大哭的老人时候才反应过来,原来那个受到情圣帮助的女人,真的不是他的母亲。
当情圣醒来的时候,四周的光线非常的昏暗,类似一个酒吧或者夜总会的包房里边,但四周并不是跟吵,显然不是营业时间。
“你看看这孩子,这长相,这身材,这衣着打扮,而且非常的有教养,就算不是富家公子,也肯定是个小康家庭的孩子。”女人跟着一个络腮胡子男人聊着天。
“你他娘的少糊弄老子,这小子一看就是普通人家出来的,你别以为给他换了一身好一点儿的衣服,就能白白从老子这里黑钱。”络腮胡子满嘴脏话,一看就是老油子。
女人立马笑了起来:“三哥,真是好眼力,但是我敢保证,这孩子的模样一定没得挑,你要是把他打扮的再好一些,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这话倒是他娘的没错!”络腮胡子打量着手脚被绑,嘴上贴着胶布,一双害怕到极点眼睛的情圣,满意地点了点头:“行,一口价,五万块钱,下次有这种好货,记得还带给我。”
“放心吧三哥,一定还会有下次合作的!”女人从络腮胡子手里接过了五沓钱,笑眯眯地拿着离开了。
接下来的日子,那个络腮胡子带着一波又一波的人来看情圣,期间大多因为价格不合适而离开,终于有一个男人花了二十万,将情圣买回了家里。
这个男人是个单身汉,而且是黄金单身汉,身价过千万,只有一个漂亮的女儿,他几乎不带同一个女人到家里过第二夜晚。
情圣和养父的亲生女儿上着最好的学校,享受着最好的待遇,渐渐地融入了贵族的圈子,也培养出了他贵族公子的气质。
在情圣十五岁的那一年,这个他记得非常清楚,他的养父把他和妹妹叫到了床边,此时的男人已经精神萎靡,常年和各种女人发生过关系,他终于染上了不治之症。
在养父去世之后,情圣和妹妹得到了一大笔遗产,他自己并没有伤心,反而非常的高兴,因为他终于可以回到自己亲生父母的身边,再也不用担心养父的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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