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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林归付不同,他定是要好好擦洗,梳理好了一切才躺下。

这兵营里,都是大通铺。也亏得这大通铺够大,她和林归付的床位在最后头,离那些个三五大粗的男人远,否则非得被熏死不可。

噢等等,林归付好像也是个男人,她怎的下意识地没把他算在内了?

林归付见宋清歌又不搭理他,切了声,一节一节地挽起袖子,拿着湿布,背对着宋清歌,又细细擦洗了起来。

洗了一遭,又换了水,低头搓起了脚。与宋清歌平日梳洗的方法倒是像得很。

是了是了,这幅模样,哪里像个男人了?平时大大咧咧的宋清歌没看出来,如今却产生了怀疑,毕竟她女扮男装,做这些很正常。可林归付……

心思轻转,宋清歌朝着俯身洗脚的林归付开口道:“小富贵,你的衣襟散开了。”

“啊?!”林归付惊叫一声,忙捂住胸口,慌乱地看了宋清歌一眼,“没啊,没散开。”

“哦,看错了。”宋清歌随意地说了声,又不搭理他了。

林归付嘴角轻轻抽动,真是没想到,小宋子也爱开玩笑。

到了熄火的时候,宋清歌躺了下来。很快,身旁就传来林归付轻微而有规律的呼吸声,再远一点,是九个大男人一阵阵的打鼾声。

呵,原来这军中,当真还有个花木兰。宋清歌把放在林归付喉间试探的手收了回来,淡淡一笑。

黑暗中,宋清歌闭上了眼,她的指尖轻轻捻了捻胸前挂着的护身符。

但愿能尽快找到施奉允,弄清真相。

还有,她想梁梓潇了。

这也是宋清歌与梁梓潇分开后,才明白自己竟开始有了思念。

“哎哟喂,我的郡主,你就早点歇息吧,这缝衣服也不在于一时,把眼睛熬坏了可怎么办。”

夜已深,北郡王府里,楚湘院却还亮着灯火。

红烛下,梁梓潇一针一针地绣着一件青色的披风。是的,我们梁小郡主在绣衣衫,你没看错,明月荷香两人从一开始吓得没魂儿,到如今早已见怪不怪了。

自从听说郡马要参军,郡主就开始做起这辈子从没做过的事。圣旨一下来,郡主就扯着两个大丫鬟上了庙求了平安护身符。

要知道,郡主平日里最厌烦的,就是那些个拿着神佛骗世人钱财的臭和尚了,谁料她竟担心郡马至此。

等宋清歌入了军,梁梓潇又喊着要学厨,她说郡马在时没能给郡马亲手做顿好的,如今等人去了……啊呸呸,等人参了军,要好些时日见不着了,她怎么的也要趁这段日子练练手,给宋清歌一个惊喜。

这就罢了,转眼便入了秋,眼见冬天也不远了,梁梓潇又开始担心宋清歌冷着冻着,拿起她少年时便视如仇敌的绣花针(郡主做为郡主,小时候也是试着学过这玩意儿的,谁知学了之后,咳,扎破十根手指,此后见到绣花针就眼疼手疼,发誓再也不碰针),一针一线地跟着明月学了起来。

好容易能绣点花样了,便嚷着要给宋清歌绣件披风送过去。

结果连着熬了两个晚上,明月荷香怎么劝都不听。

“好了!”梁梓潇顺利地结了最后一针,高兴地喊了一声,“明月荷香,你们快看,我绣得如何?”

明月总算是松了口气,她笑眯眯地拿起披风,夸道:“郡主真是心灵手巧,这披风绣得极好,咱明日就送去给郡马。”

一旁困得趴在桌上睡觉的荷香被两人的声音惊醒,她迷迷糊糊地顺着明月的话瞧了一眼,笑嘻嘻地道:“是啊郡主,你这朵花椰菜绣得真好。”

梁梓潇:“可我绣的是……”秋菊花啊……

明月笑了笑,一把将荷香的脑袋按到桌下去。睡觉就好好睡,醒过来瞎说什么大实话!

“哎哟,明月姐姐,你做什么,快松、松手!”小荷香扑腾扑腾挣扎了起来。

梁梓潇看着这俩大丫鬟,乐得笑出了声。

“好了好了,别欺负荷香了,她傻,不必与她计较。”

“再说了,我便是绣朵花椰菜,郡马也定会喜欢的。”

说着,梁梓潇站起来,抖了两下披风,满含笑容地将它收入了箱子里。

次日。

果真如宋清歌所想,野外布阵之时,混乱得很,没人注意到她早已离开。不过片刻,她便潜到了副统帅营帐。

施奉允刚回了营帐,便觉不对。他熊喝一声:“谁?出来!”这副统帅营帐周围守卫不少,尽如此轻易地让人溜了进来?!

宋清歌停了一息,便从大帐屏风后现了身。

“施伯伯,十年未见,可还记得小侄?”

施奉允眯起了眼,警惕地瞧了宋清歌好一会儿,眼中突然闪过一丝惊讶。

“可是宋棠贤侄?!你,你果真没死!上回来找我的那个康永,口口声声说什么少主人,还拿了你宋家玉牌,我还当他是故意诓我的。”

宋清歌一怔,他竟把自己认作大哥?也是,她自小与大哥长得便相似,相貌具是承自父母。康永在确定施奉允的意思前,估计也未曾告诉他自己的身份。

这武夫,见了玉牌不信,反倒见了人一下子便信了!

这样的人,当真是父亲口中的左膀右臂,生死至交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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