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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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伦敦小偷的回忆: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个黄昏,贫民窟的天空黑得像夜晚,大雨从屋顶的每个缝隙疯狂地钻入房子,不仅是我,住在这条巷子里的人没有一个敢往窗外看去一眼。那个男人叫得太惨了!
‘又一个被纳粹捉住的犹太人,倒霉的家伙。’我本来这样以为。
我的墙上有一条裂缝,这样的裂缝我的屋子有很多,都是当初纳粹空袭的杰作,不管怎样,透过那条裂缝我看见了刚才惨叫的那个男人,他遍体鳞伤地躺在我家对面的巷子里,已经昏了过去,一个半张脸都是伤疤的男人正伏在他的身上,张嘴咬向他的喉咙。
那不是纳粹,那是比纳粹更可怕千万倍的怪物!闪电又一次从贫民窟上空划过的时候,我看见了那只怪物的眼睛……他的左眼没有眼睑,巨大的眼球在他吸食那个男人的鲜血的时候闪烁着贪婪和享受的光芒。
我的裤裆当时就湿了。
我是一个小偷,偷窃是我赖以为生的职业,我从没杀过人,更没见过那么恐怖的景象。可我并非那一幕唯一的目击者:一个穿着呢子大衣的男人当时就站在那怪物的身后,撑着一把黑色的大伞,他低头注视的姿势就像在欣赏那恐怖的一幕!
我看不到他的脸,他背对着我,但是直觉告诉我,他远比在他脚下吸人鲜血的那只怪物更加危险!很快我就发现他是发号施令的那一个,我看见他对怪物说了几句什么,那怪物就顺从地从尸体上离开了——它的嘴角滴着那个可怜人的鲜血,在大雨里弯下膝盖,朝那个男人匍匐地跪了下去,看到这我简直要疯了。
就在这时那男人回过了头,他看向我这边——是的,他在看我!他的目光穿过了我房子的墙壁冷酷地“注视”我,仿佛我是一只死到临头的低等生物。我命休矣!无边的恐惧把我击晕了过去。
倒地前的一瞬间,我永远地记住了那个男人的样子:他看上去二十五六岁的年纪,五官刀劈斧凿般的清晰,我从没见过谁像他那样举手投足都透着一股令人心悸的妖气。一具尸体在他脚下血流成河,他撑伞伫立在血泊中,那么从容,就像一个拿着屠刀的优雅绅士。
我不知道后来又发生了什么,也许是有人突然出现打断了一切,也许是纳粹的宪兵队巡逻到了这边,总之,醒来以后我发现自己居然还活着……贫民窟的天空还是那么黑,我从家里小心翼翼地走出去,雨下个没完没了,我恐惧地发现巷子里的血迹全都不见了,无论墙上还是地面,什么痕迹也没有了。除了我的裤裆是湿的,一切都好像没有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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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错了,主人!都是凤凰社逼我的啊,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
法布的求饶在他的肩膀被咒语洞穿后彻底变成了惨叫,然而这只是开始,一只手抓着他的后领把他粗暴地翻了过去,安东宁·杜鲁哈那张扭曲的脸庞悬在他的上空,皮鞋狠狠地踩上他血流不止的肩头。
“还跑吗?法布。”刽子手凶狠地说:“做了三年食死徒,你难道还不清楚叛徒的下场?你就是躲到天边,我也一样能把你揪出来!”
法布徒劳地用手抱着他的皮鞋,哀号连连,却是涕泪纵横地望着他的身后:“主人,求求您,再给我一次机会吧!我再也不敢了,我发誓再也不敢了!”他痛哭流涕地忏悔着,但是刽子手身后的男人完全不理他。
Voldemort握着一把黑色的雨伞,伞柄靠在肩头,苍白的面孔蒙着一层冷漠的冰霜,他不开口,刽子手便不停手。刽子手喜欢见血,老练地挥舞一把小刀,每下去一刀,空气里的血腥味就越浓。法布已喊不出完整的求饶,电闪雷鸣掩盖了他的呼救,雨在三人头顶磅礴地下着,地上的鲜血渐渐汇成溪流、漫过泥垢,顺着墙根流入贫民窟的臭水沟。
伦敦东区的贫民窟,巴拿督就坐落在这条昏暗的弄巷外的丁字路口。
Voldemort发现,这里连味道也不曾改变。那很久很久以前的童年,挥之不去的饥寒,来自嬷嬷们的呵斥和打骂,日复一日做不完的粗活,还有徘徊路边的妓|女、强盗、和小偷。
法布不应该躲到这来。
这世界每个人都罪愆滔天,他甚至可以宽恕他的背叛,但他真的不该把他引到这来。
臭水沟的味道随雨水涨潮。往事的味道。Voldemort从大衣口袋中掏出一张白色的手绢,掩住鼻稍,“问吧。”他对刽子手说。
刽子手停下手中的小刀,用拇指抹开糊在法布脸上的血,伸到嘴边舔了舔。法布疯狂地抖起来。
刽子手一句一句地问他:
“你向凤凰社泄露过我们哪些情况?
凤凰社现在有哪些成员?
他们的安全屋在哪?
邓布利多在暗中计划什么?食死徒中还有谁是他安插|进来的?”
法布知无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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