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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的寻常日子,江文博早早的从床上睁开眼睛,林芸萱还在身侧睡得香甜,他没惊动她,轻手轻脚的下床穿鞋。
坐在客厅里喝了杯水,他闭着眼睛算今天是什么日子。
是12号。
……太快了,又一年过去了。
叹口气,起身做早饭,窸窸窣窣的总会弄出些动静,就好像在实验室做实验,有异曲同工之妙。清晨的阳光从窗子外泄进来,印的整个屋子金黄,江文博晃了神,感觉自己突然年轻了,又回到了还在读大学的日子。
工科类的男生木讷没情趣,只知道上课下课的钻在实验室里,学这个专业,一般班级里是清一色的男生。他们班特例,分到一个女同学,还是个大美女,大眼睛长头发,身段纤细高挑,像洋娃娃一样好看。最主要还单身。可这女生不喜欢和人亲近,骄傲的谁都不看在眼睛里,还是个顶呱呱的学霸,总让人有望尘莫及的遗憾。
近水楼台却只能偷偷看几眼月亮,确实让人心里猫儿抓似得,男生回寝室就是喜欢聊女生,谁都动过心思,可谁都不敢下嘴。
除了他的好兄弟李鹤轩。
他们是上下铺,脾气不同,相处起来却很舒服。他性格沉稳内敛,做事情一步一个脚印但求稳当。李鹤轩不是,张扬骄傲,做事儿喜欢出头,拿什么都要拿最尖尖上的,如此一来,刚好互补,不打架,处理事情的时候还可以帮衬对方一下。两个人的外形条件也差不多,高个子,身子板结实,长得也好,五官端正,没什么毛病。
每当寝室里讨论那月亮,李鹤轩就爱夸海口,让别人歇菜,说那姑娘迟早是他的人。有同学挤兑他,问他开学这么久了和人家说过几句话,让他死了这条心,还是去别的学院划拉吧。李鹤轩还嘴,说饼子挂在脖子边的人不咬,那就是傻子。
李鹤轩属于行动派,说过的话是一定会兑现的。他开始有意无意的和大美女插科打诨,做实验也使着手段分到一组,他的纠缠高明,松一松,紧一紧,不会烦到人不想理他,还会持续刷高存在感。毕竟也是成绩优秀的学生,李鹤轩和大美女讨论问题的时候新奇百出,或多或少的吸引美女注意他。时间久了,两个人关系熟络起来,虽然李鹤轩还没有追到人家,却成了大美女在班级里唯一肯说话的朋友。
他原本以为,再说得上话,他们只不过是朋友罢了。
直到有一天。
他吃过午饭就一直泡在实验室里,这个时候学校正期末考试,没有课,实验室里空荡荡的没人,他不喜欢去图书馆,人太多还杂乱,他就喜欢一个人安安静静的挑最后一排的角落,蒙头做题。可能是因为中午刚刚吃过饭,可能是因为最近功课确实太多了,他看着看着有些累,伸了个懒腰,趴在桌子上。
就闭眼睛待十分钟,他想。
然后就昏天黑地的睡了过去。
迷迷糊糊的睡醒,压的胳膊都麻了,他皱着眼睛想找回些清明的头绪,却突然看到第一排两个并排挨着的背影。
男的宽肩窄腰,女的亭亭玉立。
好一对璧人。
两个人虽然坐的近,却好半天没有交谈,不像别的情侣约好去图书馆学习,最后都旁若无人的腻在一起。其实这样也对,他们毕竟不是情侣。但就在他这样想时,看到女孩歪着脖子伸个懒腰,发出一声若有似无的呻吟,然后很自然的靠到了男孩的肩上。
“好累啊。”
他听到她说。
这个时候的她不是往常冷冰冰的样子,像娇滴滴的洋娃娃。
男孩也侧头,用耳朵贴着女孩的头发,像小狗一样摇摆着脖子来回蹭,虽然看不到脸,却知道那一定是一副宠溺的样子。
“累就睡一会儿,等文博醒了,咱们三个一块去吃烤肉。”
他听到自己的名字,吓了一跳,像偷东西被抓似得连忙又趴回去。这回也感觉不到胳膊麻了,因为他的整颗心都没知觉。他真的不敢相信,编排了一百万种开脱和解释的话,却终究是自欺欺人罢了。
亲眼都看到了,还不肯相信是真的吗?
原来,大家真的都是傻子,就他一个聪明人。
“……爸?爸!”
江文博回神,看到江止行正站在楼梯前伸懒腰,他放下端了半天的鸡蛋碗。
“这么早就起来了?”
“嗯。”江止行走到他身边帮忙:“妈和可馨也起来了,嘉懿刚刚打电话说一会儿就到。咱们可以不用太着急,要用的东西嘉懿都准备好了。”
江文博听完点点头:“去年也是嘉懿帮忙准备的,总这样可不太妥当。”
“咱不用和他见外。”江止行笑:“他自己说的,求您算他是半个儿子。”
江文博回过身去打鸡蛋,没再说什么。
每年这个月份的12号,是江文博一定要休假的日子,不论晴雨,他都坚持去看他的老朋友。
在永安公墓。
三个并排的石碑,是以前的旧样式,立在这里已经有年头了,风吹日晒的,颜色比四周的都要发淡,边边角角的也没有那么锋利明显,石碑上的字是清晰的,只是光秃秃的几个字,丝毫体现不出当事人往时的光彩。
来扫墓,一直以来都是江文博亲自动手,清理过浮土后就会在墓碑前站好久,不说话,只是默默无闻的看着。林芸萱帮着摆放花圈,因为江文博的缘故,这两个墓碑上的名字也算是她的朋友。当年这对璧人结婚的时候,她还给女方做了伴娘。那时候她和江文博都见过双方的父母了,也算就等着结婚了。当时的新娘子还拉着她的手说,结完婚先不怀孕,等着他们。两家一起怀孕,生一男一女,定个娃娃亲。
确实是一起怀孕的,前后日子没有差几天,临盆的时候倒是她先一步,生了个男孩,那边没过几天也生产了,是个女孩。这倒是刚刚好,和一开始设想的一步不差。
这对璧人和自己的老公是大学同班同学,现在又在同一个研究所做研究员,工作有联系,生活自然也总会牵扯到一起,双方又都有孩子,一来二去的就熟络的厉害,像家庭约会一样,逛商场,去公园散步,去野营,确实很有意思。
孩子长大一点了,也讨双方家长的喜欢。林芸萱是很喜欢那个白白嫩嫩的小姑娘的,简直已经开始把她当做自己的准儿媳妇对待。研究所忙起来的时候,两家的孩子都是她照顾,小姑娘喜欢她家的大钢琴,教着弹过几遍还确实有几分意思。林芸萱喜出望外,开始把这当做个正经事情来做,每周总要认认真真的给小女孩上两三次课,有时候自己儿子都嫉妒了,和江文博抱怨。
“爸爸!爸爸!妈妈对朝生妹妹比对我还好!”
她当时还笑,傻小子不明白,当妈的这是帮他提前讨媳妇了。
只可惜啊……
林芸萱忙完,就站在江文博身后,她仔细看着江文博的背影,感觉他比自己刚刚认识的时候老多了,背没有以前挺得直了,身材也不是劲瘦劲瘦的了,脖颈上开始有纹路,头上的白发也挡不住,四面八方的冒出来。
但他还是他,这点她知道。
老态些也好,白了头,才是一辈子。
江家兄妹和路嘉懿没有往墓碑前站,而是立在不远处的树阴下看着。毕竟是庄重的场合,三个人都安安静静的不说话,过了一会儿,到底是路嘉懿先忍不住,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唏嘘了一句。
“可惜了……一场火烧没了一家子……”
江止行没搭话,心里却是认同的。小时候朝生妹妹的爸爸妈妈对他都很好,李爸爸喜欢男孩,还让他玩顶高高,有事没事哄着让自己喊他干爹,喊干爹就玩顶高高,比自己爸爸还好。
后来他上小学了,和李朝生同年级同班,就是那时候认识的路嘉懿,坐同桌,想不熟都不行。李朝生的长相随她妈妈,也是白皮肤大眼睛长睫毛,粉粉的嘴唇小巧的鼻子,好看的没了天理。路嘉懿从小就是个色狼胚子,看着李朝生好看就往人家面前凑。李朝生性格开朗却也怕生,谁叫是一起长大的呢,就爱往他身后躲,一口一个“止行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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