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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是太皇太后定下的公主出嫁日,在喜气洋洋的正月中给本就热闹的金陵城平添了几分绚烂的颜色。

长公主出嫁本就是声势浩大的,而如今加上辽国公主也同时要举办婚礼,这个姿态那更是要做的足足的。

说什么十里红妆那都是少的,金陵城从东门到西门全长二十里,贯通东西市的主干道上早早的就布置上了各色绸带,生生将冬日装点成了一副五色斑斓的模样。

今日坐在娇子里的人本该是金铃儿,但她早早就将这一生一次的华丽仪式让给了俏俏。

俏俏三更时便起来了,她先是将宋北云从被窝里拽了起来,开始为他化妆打扮。

“等会子你要精神一些,可莫让人看出了破绽。”俏俏一边帮宋北云整理今日的婚庆礼服,那一丝不苟的样子看着倒是好笑。

“等会谁来给你化妆?”

“这等事还需别人?”俏俏眉毛轻轻一挑:“我早就备好了。”

这一句话说的宋北云有些心坎发酸,因为于情于理这场婚礼都该是属于俏俏,而不是让她顶着人家的名字走这样一个过场。

但即便是这样,她却仍然以十二分的热情在对待着,她越是这样,小宋就越替她委屈,可这委屈的根源却又是来自于自己。

这让他甚至连句安慰的话都说不出口。

“俏啊。”

“嗯?”悄悄一边帮小宋梳理着头发一边回答道:“你莫要乱动。”

“白天这场婚礼是属于公主的,晚上我还你一场火树银花!”

“那是什么?”

“别问,到时你就知道了。”小宋笑了起来:“保证能让金铃儿能念叨你一辈子。”

俏俏听完虽然嘴巴上嗔怪,但从她的眉目之间却透着无比的欣喜,看到这样的俏俏,小宋总归是有了一些良心上的安慰。

给小宋的化妆持续到了四更天,之后就该俏俏去梳洗装扮了,她的装扮极复杂,因是长公主出嫁,所以光是一套行头就重达近二十公斤,一套凤冠就有十几斤的份量,身上还有金项圈、挂饰、手镯等等,这又是差不多十斤。

还有那套夸张到难以想象的大红色婚服,这简直可以说是古代手工业登峰造极之产物,衣物外头所有的刺绣都是以金丝绣的,光这一件婚服的价值就足够在京城中买上一套宅子,而且它还是不一层,这共三层的婚服每一层上的图案都还不一样。

繁琐、复杂、昂贵,看着都累。可即便是如此,在俏俏穿上这一套开始由公主的侍女整理时,她即使有半个时辰连动弹都不能动弹却没有半分怨言,反倒一脸喜上眉梢的模样。

等衣服都整理完毕之后,下一步就是妆容了,这妆容也是极奇怪的,因为如今的大宋许多习俗都是沿袭前唐,特别是婚庆时更是如此,那唐朝的习俗是有样学样学了个齐全,甚至有过之无不及,什么先是用白粉覆面,整张脸包括脖子都用珍珠粉涂成了个雪白,然后在这上头再描画出眉毛、眼影和腮红。

就小宋的审美来说,这玩意弄得就跟**似的,显得极诡异,但是这大喜的日子他也不敢胡说八道,俏俏真的会骂的。毕竟俏俏是这个时代土生土长的人儿,顺理成章的接受这个时代的习俗并没有什么不妥。

就如之前妙言还没走时,他们两人聊天时小宋问过妙言为什么自己的行为和思想会越来越贴近这个时代的士大夫,妙言给出的答案很有趣也很有意义,她当时说“你大学毕业之后如果去了一个传统国企,十年之后你也会从一个意气风发的少年变成一个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混子,何况你在这个特定的时代生活十几年”。

现在想想似乎的确是这样的,这个时代很多东西都跟宋北云原本的认知相违背,但认知归认知、逻辑归逻辑,这两者并不冲突,他觉得无比离奇的事情恰恰是这个时代人们习以为常的东西,就如他觉得习以为常的事情刚好也是这个时代人们不可理喻的事。

而作为时代巨浪下的人,他可以成为成为弄潮儿却很难成为巨浪本身,这一点他对自己的认知还是很清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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