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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依慕恋恋不舍的移开目光,给众将军福了一礼。

众将也不是拘泥礼教的人,见阿依慕人长得俊俏,行事落落大方,最重要的还有一副好身手,顿时对她好感大升。

不过最吸引人目光的还是那一匹黑色骏马,此时它正立在阿依慕身后,没有像寻常马匹那样低头吃草,而是像个大将军一般扫视众将。

“好马!”海兰察又一次赞叹道。

“骊龙,见过诸位将军。”阿依慕命令道,那马打了个响鼻,算是打过招呼,众将一看这马如此有灵性,又是一通夸赞。

此时阿依慕身后马群才刚刚赶到,为首的是十八匹高头大马,毛色各不相同,但都和骊龙一样的神骏,这便是阿依慕与胤祚大婚时,那些蒙古王公赠的汗血宝马,经过阿依慕一年多的精心调校和喂养,这些汗血马比刚来时还要体魄雄健。

汗血马原产自西域,因多来自大宛城,古时又称为大宛马,自汉代之后,汗血马产量已经逐渐减少,到了现在,别说大清,就连喀尔喀蒙古和准格尔都没有汗血马了,这十九匹马还是从俄国人地盘上搞来的。

数量稀少就更显得弥足珍贵,更何况自古以来对汗血马的赞叹就一直没有断绝。

八旗骑兵随用齐射,但擅近射,靠近敌军十步以内再放箭威力最大,故一匹好马对八旗士兵来说尤为重要。

现在八旗多用蒙古马,蒙古耐力强,善长途奔袭,又能连续作战,但蒙古马四蹄较短,跑不快,且看着低矮。若是能骑上汗血马,在全是蒙古马的骑兵堆里一站,简直如同鹤立鸡群一般。

故众将看到那些汗血马的目光,比看到剥光了衣服的姑娘身子还要兴奋。

在十八匹汗血马身后,还有五百匹蒙古马,也是个个膘肥体壮,赶来的时候大地都在颤抖,如地龙翻身,停下的时候又戛然而止,归于寂寥。

十几名侍卫在马群四周看管,为首的一名侍卫走上前来。

隔着老远翻身下马,小跑到胤祚身前,单膝跪地朗声道:“属下多合隆,拜见殿下。”

“请起吧,你这一路做的不错。”胤祚看着多合隆有些感慨,自己这个侍卫统领之前被铁云一记肘击打成重伤,虽然侥幸留了一命,但一身武功去了七七八八,当不成侍卫了便自愿回京城王府守着阿依慕。

“既然都是殿下的亲人和奴仆,那就一同入营吧。”萨布素说道。

阿依慕这丫头似乎不知道什么叫客气,甜甜一笑道:“好。”

警报解除,军营之中宴会更酣,先吃好的军士去替换了巡逻站岗的军士,饿鬼扑食的场面尤胜刚刚。

连吹了两次军号的军士被骁骑校罚了十下军棍,哭丧着脸去军法处领罚了,不一会惨叫声就传出来,其余军士听着惨叫声,吃的更欢了。

“丫头,你的身手就连森林里最敏捷的的莫日根,草原上最英勇的巴图鲁都比不上,来,老夫敬你一杯。”萨布素端起酒碗郑重的说道。

阿依慕也端起酒碗,说了句:“将军爷爷过奖了。”然后一饮而尽。

不是像胤祚这样的洒洒咧咧,而是真正的一滴不剩,一口气喝干,这便是军人最讲究的豪气了。

那可是满满一大碗玉米酒,足有三两,没有四十度也有三十九度,胤祚自问都没那个本事一口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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