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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儿以后,人们就都认为他俩开始了交往。

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即使有前世,却已不是今生。

用沈一白的话讲:我们两个就是同质相吸又同“性”相斥。走不开,也靠不近。你这个女人,做女朋友,整天对住,会让人很有压力,很紧张。但如果累了,受伤了,拉过来靠一靠,疗疗伤还是一等一,没话说。

小都自然也不示弱:你唯一的优点就是养眼,可千万别说话。人前装龙,人后是虫,比女人还矫情!就你这精分的性格,只要没百炼成钢,准会被你折腾成同类。

于是,都是只身打拼在这个城市里的两人有时会整个晚上耗在一起,过家家般买菜做饭,看肥皂剧;有时会一身盛装去看音乐剧,回来换过衣服又去打街机;最过分的一次是沈一白被同行黑了一道,悲愤之余他居然拉上小都跑去陌生的广场,和老阿姨们跳了一晚上的广场舞。

但他们也可能几个星期都不通一次电话,甚至几个月不见面,就像忘了还有这么个人存在。不过,若真的有了想诉说,想开解的事情,手指按出的那第一组电话号码却肯定是对方。

见了面,不需要解释,也不需要寒暄,更不需要过渡,只是一个挥手,那隔在中间的时间便消失了。

他们的生活从未真正交叉过。

他们就这么一直互相否定着,又互相守望着,互相打击着,又互相支撑着,走到现在也将近三个年头了。

在这个动荡又浮躁的城市里,也该算是奇迹了。

因为这个酒吧离公司最近,小都他们都是这里的常客,服务生也都相熟。

站在门口,小都边和当班服务生闲聊,边习惯性地四下张望。

只是一扫,小都就发现了角落里,坐在绿植后面的钟屹和辛迪。

选那个位置,应该是不想被打扰。

就在小都犹豫要不要换个地方的时候,面朝门口坐的钟屹也看到了她,明显地一愣。

辛迪察觉了,也转过了头。

这可就怨不得我了。

你俩敢秀,我还有不敢看的道理了?

小都脸上配合着天衣无缝的笑容走了过去。

4.遇见

因为开车,钟屹这晚上滴酒未沾。

辛迪却是来者不拒,饭毕还缠着他非要来酒吧一叙。

现在,不管她是真醉还是假醺,都该赶紧送回去了。

在前台结过账,钟屹正准备回去搀扶刚刚还在纤指托腮,不胜酒力的美人,却惊讶地发现美人已经莲步轻移到了酒吧门口,正娇颜如花地和一个男子聊着天。

辛迪腰肢袅娜,仪态万方地将男子引到钟屹面前,“钟屹,著名摄影师,我的好朋友。”她妩媚地靠在钟屹身侧,一双美目,星波流转,“沈一白,大设计师,今天是程小姐等的人。”

两个男人都是一愣,随即才握手,寒暄了几句。

辛迪还想插话,但沈一白的电话响了。礼貌地匆匆告别之后,沈一白边讲电话,边向小都坐的方向走了过去。

“没想到,沈一白居然是程小姐的朋友。”辛迪在钟屹的胳膊上,声音里有着不解。

“怎么,他很特别吗?”钟屹问得淡淡的。

虽然只是短短的见面,但钟屹那训练有素的眼睛已经尽量客观地审视过那位“沈先生”了。

身材比例近乎完美,可应该是疏于锻炼,带着种常年闷在办公楼里的单薄娇气;一套看似随意的亚麻休闲装,也是不留痕迹地精心搭配过,看得出他是这方面的高手;一张脸漂亮精致得有些女人气,尤其是那双圆圆的大眼睛,可以想象得出当它们充满似水柔情时的杀伤力,只是此时它们显得有些暗淡,甚至有些迷茫,拖累着他的脸都显得有些灰暗和憔悴。不过,这又让他有了另外一种味道,一种足以唤起女孩子们母性温柔的气质。

这就是漂亮男孩子占便宜的地方:同样照方抓药,他却比别人占尽了先机。

尽管他那行色匆匆的姿态和讲电话的样子都略显浮夸、做作,但不可否认,他的确是个很容易让女孩子注意、动心的男人。

再典型不过的城市精英,盛开在冷气房里,习惯了被人拱卫、呵护的精致娇贵的玻璃花。

难道程皓宇喜欢的是这种人?

“你别以为他只是个徒有其表的花花公子。他有好几个设计都得过奖呢。这家伙是个派对动物,爱玩也会玩,近来风头很健,可好像有市无价。再怎么说,也不该是那位程小姐啊!衣服怎么能穿成这样?!”辛迪看出了钟屹的不屑,撇了撇嘴。

沈一白已经走到了小都的身边,熟络地扯了扯小都的头发,算是打招呼。小都也只是象征性地偏了偏头,整个人并没有动。

沈一白坐到了小都对面,仍是讲着电话。

举止间,看得出两人知交不浅,但却又不像是恋人。

“她又不是模特,用不着像你们这么夸张。我倒是觉得她的品味不错,很适合她。”钟屹的目光也看向了小都。

她今天穿的是一件白色的细麻裙子,领子旁绣着一行白色的花。

“只有把握不了时尚品味才会这样藏拙!不然那么多的色彩和款式还有什么用?我们这么拼死拼活在做什么?”辛迪很是不甘。

“为了钱和虚荣心。”钟屹平静地看着她。

“是我们在引领时尚,在教会人们怎么生活才更有质量,我们也是在拉动gdp好不好?”辛迪恨恨地瞪了钟屹一眼,又瞥了下小都,“没完没了的白色!她以为自己是贞子啊?”

“她要是贞子,我就整夜不关电视机。”钟屹脱口而出。

辛迪转过头,诧异地看着他,“不用这么巴结吧?钱又不是她出的。还是……”

“是我还从没见到过鬼!要是能拍组灵异,肯定卖个好价钱。”钟屹脸上是有些夸张的向往。

“别怪我没提醒你,当心鬼上身!”辛迪笑着推了他一把。

“我也提醒你,再多管别人的闲事,不回家睡觉,你那个眼袋可就是神仙也救不了了。”钟屹并没有危言耸听。

除了陈威这里,他们还有一套片子要合作。

“那有什么?p掉不就行了。”辛迪倒是不大介意。

“那你找别人拍去。”钟屹转身就走。

“你这人怎么这样?!”看着钟屹的背影,辛迪顿了顿脚,只得追过去。

车子停在辛迪家的楼下。

钟屹斜靠在车身上,目送她上楼。

辛迪走出几步,又转了回来,整个人软软地贴在了钟屹的身上。

“上去吧。我想你陪我……”辛迪的嘴凑在钟屹的耳边,温热的气息同话语一样充满了的诱惑。

这具熟悉的躯体和同样熟悉的柔媚满怀令钟屹浑身一僵,但他还是轻轻推起了她。

“对不起。我们,不是说好了么?”钟屹躲避着她的目光。

“是,我们说好了。从开始就说好了。”辛迪审视着他的脸,半晌,缓缓地点了点头,“如果有一方要认真了,另一方就要及时退出。”

钟屹没有说话,只是看着她。

辛迪后退了几步,仰起脸,看向略显阴沉的夜空,深深吞吐了几口气,才又望回钟屹,脸上又是她那招牌式的魅惑的微笑。

“明天早晨九点过来接我进棚。”辛迪伸出一只玉指,隔空戳点着,威胁地眯起眼,“要是晚了,仔细我拨了你的皮!混蛋!”

本想直接回家,但鬼使神差一般,钟屹还是来到了江边。

下车,点烟,深深地吸了一口。

轻松里又似有着隐隐的茫然。

辛迪是圈里有名的“电眼美人”,虽然骄纵傲慢些,但她的专业水准和能力还是不容置疑的。他们以前合作过几次,结果也很令人满意。当然,这“合作”并不仅仅局限在工作中。

辛迪是个不错女孩,难得的精明、理智和务实,懂得平衡、取舍之道,懂得如何最大限度地调动资源来达到目的。之所以和她的接触多些,也是因为她可以把工作和情感搞得清爽,不会纠缠不休。

他欣赏她,被她吸引,但不是爱她。

他们的关系并不确定,通常是随着工作的完成和他的消失就结束了。

就像他们开始前约定好的那样,就像他的其它几段关系那样。

稍有不同是,在他回来停留的时间里,如果有契机,那他和辛迪的关系也会短暂恢复,直到他再次离开为止。

但这次,他知道他必须彻底离开了。

辛迪说的对,他就是个混蛋。

他不想承诺任何感情,也不要任何承诺的感情。

因为他太清楚自己的状况了。

5.注定

能够选择自己的挚爱作为职业是他此生最大的幸福。

而独身,是他在决定选择自由摄影师作为终身职业时就注定了的。

别人或许可以兼顾,但是他不可以。

因为别人爱上的是这个职业,而他是痴迷上了这项用眼睛去发现,用心灵去感悟,用影像去记录的过程。

既然做出了选择,他就必须要全身心地,毫无牵挂、心无旁骛地投入到他挚爱的天地世界中去,贪婪却又满怀敬畏地与之彼此感知,彼此了解,彼此融合,彼此反映。

他交付着自己的灵魂来攫取自然的悸动。

这里面容纳不下第三个存在。

这些年来,他不停地启程,不停地漂泊,不停地寻觅,就是为了履践那似是前生就订立的盟约。

行走在无人的旷野,攀援在陡峭的山峡,栖身在荒蛮的山林……坚守几天几夜,就为了那个完美的瞬间,那个片刻的永恒。

这在常人眼中的疯狂和磨砺,却是他至高无上的享受和心驰神往的奖赏,是只有他自己懂得的回归。

他已经变成了自然的一部分。

他当然也没有天真到以为可以出世脱俗,修炼成仙。

他不会刻意把自己和这个世界的另一部分隔离,也不可能隔离。

繁华于他,既是短暂的游历,也是支撑他下次启程的根基。

他不介意做个好的游客,因为这既是他在这里工作的一部分,也是他的需要。

身于繁华的他,也会充分放开自己,调动着他敏锐的触角去观察,去体验,去搜寻,去接收这繁华之中的讯号,感受,气息,甚至诱惑。

他不会主动追求,却也不会拒绝短暂的两情相悦,但都“适可而止”。

既然他不可能再为谁停留,那么他也尽可能地不去辜负任何人,伤害任何人。

因为他的选择同样注定了他所要承担的风险。

他已经有过几次死里逃生,也许下一次就是一去不返。

他奢望不了一份长久的感情,担负不起一个永远的承诺。

这是他选择的最终宿命,但他不能要求别人去被动理解、接受这个安排。

所以,他宁愿放弃,宁愿孤独。

夜晚的江滨是属于恋人们的。

幸福中的人儿看向钟屹的目光里,有好奇,也有怜悯。

就像今晚的宴请一样让他别扭。

钟屹悻悻地坐回了车里,打火,撤退。

今天早上,陈威嚷着请客,他没有推辞。一来是他晚上没安排,二来是天天跟在棚里的那些工作人员的确很辛苦,难得这个吝啬家伙肯出钱,大家一起轻松下也是好事。

等知道辛迪也要去,想反悔已经迟了。

虽然他已经和她摊牌,不会再有工作以外的事情,而且事实证明他们的合作也没有任何芥蒂,但他知道辛迪还是不愿就此结束。

饭桌上,陈威的旁敲侧击他还可以忍受,但那个程皓宇看向他的眼神,揶揄中又有些幸灾乐祸的眼神,却让他如坐针毡。

本是不相干的人,可他就是不想让她误会他。

因为职业的关系,欣赏各种的美色,领略各异的风采,观察各样的生动,于钟屹已经是种习以为常了。多年的修炼,使他可以在瞬间就做出判断,得到一个大致的印象:轮廓的特点,适合的题材,衬托的方式,拍摄的角度……而通过简单的交谈,他甚至可以对对方的性格和行为习惯都综合出个大概。这些都是他完成工作所必须的条件和必备的质素。

以陈威先前的介绍,这位有着像是男人名字的文化传媒公司企划部的女干将,若不是位五彩斑斓,将化妆品武装到脚趾甲的超现代女郎,也得是位名牌压身,头发水滑光整在脑后挽髻的女强人。这样的女人,他合作过的也不少。精明干练,雷厉风行是必须的,锋芒毕露,颐指气使似乎也是不可避免的。他虽不赞同,但也能够理解她们的处境。只要不过分,他也大多给以配合。

所以,见到程皓宇的那一刻,钟屹的头脑不免停滞了一下。

他再没想到,施施然出现的竟然是这样一位……一位干净简单的女人。白得如初雪的衣服,暖得如阳光的笑容,清得如涧泉的声音,伴随着一种熟悉的细细甜甜的味道。

可也是这个看来言情片女主般的人物,不仅熟知他的情况,而且三言两语间就不动声色地把不设防的他拖进了陈威的“陷阱”,还生生把他的束手就擒做成了他居高临下的屈就。

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直到她离开,他都没来得及记清她衣服的款式,她的发型,甚至她的容貌。只是觉得每一笑,每一动,每一分,每一寸都是她,也应该是她。没有什么判断,也没有什么印象,只是觉得妥帖。

只是一种味道,一种模糊的感觉。

这对于一向以目光敏锐而著称的他来说不能不算是个特例。

似乎是本能的,他不喜欢特例,不喜欢模糊,不喜欢这种迷茫的感觉。

于是,钟屹下意识地选择避开她,忽略她。可越是控制,他的所有感官便越会因为她的存在而变得异常敏感。

欣赏她的人可能会说,她很漂亮动人,或者,她很聪明能干;也可能说,她气质很优雅,或者,她品味很独到;甚至可能说,她眯起眼睛笑的样子很媚,她低头抿发的动作很撩人……

但他,偏偏什么也说不出。

他只是觉得她很美。

他曾努力尝试为她拍一幅照片,但最终还是放弃了。

因为他发现无论选取哪个角度,那拍出来的总不是她,那个完整的她。

握着他的手,一本正经更正名字的那个是她,可看出他的窘态,边假装无视边偷偷幸灾乐祸的那个也是她;总是充满活力,被期刊团队称做“暖心奥特曼”的那个是她,可坐在暮色四合、没开灯的办公室窗台上,默默低头喝可可的那个也是她;在他为着选片或修片而晚走时,让临时助理送来他最爱的莲朵巧克力的那个是她,可坐在酒吧的软椅里用慵懒到散漫的姿势仰起脸的那个也是她……

也许有时真的是要放弃那些自以为是的分析。有些事物的魔力就在于它的完整。

而眼前的这个完整,却又似乎是超出了他的能力,让他困惑,让他在那感知到的危险中无力自拔。

钟屹自己也搞不懂,事情怎么就变得这么麻烦,这么离谱。

还是赶紧把这里的工作解决掉吧。

离开了这一切,就简单了,也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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