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小妖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百三十四章 捡来的藏羚角,放牧欧洲,要小妖,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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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手让保镖过来,把云芸送回去,临走的时候云轩了一句话,让云芸顿时脸红通通的。

“云芸,这么着急回去是不是想要跟那个叫李洋的在一起啊?”云轩笑着道。

“呀,哥,你什么呢,不跟你了,我先走了。”完云芸扭头就跑了。

“boss,刚刚交代的事情现在有消息了。”迈克在云轩不觉间到了云轩身边。

“。”

“李洋,今年二十岁,首都人士,现在和大姐是一个专业的,没有任何的不良嗜好,家教甚严,父亲李志,今年四十六岁,是首都天志科技的董事长,母亲钱天晴,今年四十二岁,是天志科技的财务总监,天志科技是首都的一家家族企业,运营良好,而且公司没有任何的违法记录。”迈克道。

云轩虽然表面上对李洋客客气气的,但是第一次见面谁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啊,看着面善的人只有两种,第一种是真的面善,第二种就是大奸之人,第二种人还是最能够轻易的取得别人信任的人,所以云轩不允许有任何人怀着不良的心思接近云芸。

云轩就交代了让他们查一下这个叫李洋的人的基本资料,做这样的事情云轩是没有任何心理负担的,哥哥为了自己的妹妹,不让她收到伤害,云轩觉得自己做的合情合理的。

“看样子这个李洋的性格和做人方面还是可以的,家里也没有什么事端,嗯,还不错。”云轩道。

“好了,你先下去吧。”云轩准备自己一个人转一会,一大帮人在后面跟着,云轩觉得不怎么得劲。

这里有卖货物的,一般也就是像野兔啊,狗,各种禽类,还有就是装饰品了,像某些山羊的角,大型食肉动物的犬齿,这些都有的买,地方特色嘛。

“兄弟,这个角怎么这么长啊,这是什么的啊?”云轩在一个摊前面停了下来,主要是看见这摊上一对巨大的角,大概有半米多长,而且看样子有些年头了。

摊主是一个十几岁的半大孩子,听见云轩出声询问,当下来了精神,半天还没有开张呢,这好不容易有一个顾客,不抓住还让跑了啊,“大哥,你好啊,这对羊角可不简单,是藏羚羊的角。”那半大孩子声的道。

“藏羚羊?我记得藏羚羊是国家级的保护动物吧,你难道不知道这是犯法的吗?”云轩皱着眉头道。

“怎么不知道,再了,这也不是我们打的啊,我看见的时候就只剩下一堆骨头和这对角了。”半大孩子道。

云轩一听这个,就知道了,这应该是像狼这类的动物猎到了藏羚羊,吃完了以后剩下的,想到这里,云轩也就笑了出来。

但是还有一个问题,“那这里的执法部门不没收吗?”

“没收?大哥,你是在笑吗?这是我捡到的,不是打猎打的,凭什么没收我的东西。”那孩道。

嗯,这里的民风有些彪悍,带刀那是很常见的,就是云轩这一路走来就看见了好几个人都挎着弯刀呢。

“那好,你这对羊角准备麦多少钱啊?”云轩拿起来看了起来。

“我阿爸至少要买两千。”孩这句话的时候有些心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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