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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兵离了贼营,打算绕袭北西两门的义军首领,一个叫做扫地王,另一个叫做太平王。扫地王的实力比较强,有两万部众,太平王则比较弱,只有一万部众。当然,他们的部众虽然一说就是一万两万什么的好似很了不起,其实不然,就和所有的流寇军一个样子,他们的军队水分非常大,就拿太平王来说吧,他虽然有一万大军,但真正能战的青壮只有三千多,另外七千都是凑数的。
至于扫地王,情况也和太平王差不多,两万部众中只有七千人可战,另外一万三千都是用来造声势,充面子的。
他们和朱元璋军最大的不同点就是没有根据地,所有的老弱病残都得跟着主队一起行动,不然青壮的军心也会不稳!在这种流亡天下的转战之中,流寇中的青壮是绝对不愿意与家里的老父老母或者幼子妻女分开的,因为一旦分开,往往就是生离死别,一辈子也不可能再见,为了稳定军心,所有的流寇都被迫把这些累赘带着上阵。
今夜也是一样,明明是重要的夜间转移,按理来说应该做到轻装简从,悄无声息的行动,但是扫地王和太平王都无法做到这一点,他们的军队在黑暗中行进得非常缓慢,而且不够隐密,总是有人会忍不住低声说话,或者会有人摔倒在地,发出巨大的响声。
如果不是因为附近所有村庄的居民都被朱元璋迁移进了华县城,现在扫地王和太平王早就被平民百姓给发现了。他们两人都暗叫侥幸,这一次官兵的疏散行动,居然为他们打了掩护,这倒是意外之惊喜。他们却不知道,这种缓慢笨重的部队,早就被朱元璋的斥候给发现了。
黑暗中,扫地王和太平王凑到了一块儿,一边走,一边低声聊道:“这次咱们连潼关这种重要的地方都轻易拿下了,没想到会在小小华县被挡住。”
“是啊!潼关是一千官兵,这里是一群乱七八糟的乡勇在防守,没想到乡勇比官兵还能打,真他娘的见鬼。”
“对了,听说过了华县,西边就是西安府了,咱们这是打算去攻下西安么?”太平王说这话的时候,心里有点发悚。西安可不是个随随便便就能攻下的地方,别看他们有十万贼众,但是再给他们十个胆,也不敢去摸西安的老虎屁股。
“应该不会打西安吧。”扫地王皱起了眉头:“我不知道别的头领怎么想,反正我不去!攻克华县之后,我就打算向北去蒲城,然后再向北到白水……然后沿着洛川这一线,回到陕北去。那里才是我的根儿,回去之后随便振臂一呼,起码又能弄来上万人马。”
去年,洪承畴扑灭了陕*西的所有大股流寇,使得这里的起义之星火全都黯淡了下去,但是自崇祯六年八月之后,大旱灾再次席卷而来,陕北也是受灾的重地,不知道有多少农民在盼望着义军回转加入其中……所以扫地王的想法是很好的,如果能让他回到陕北,搞不好真的可以立即扩军上万人。
“但愿能回去吧!”太平王点了点头。
两人领着军队摸了好一阵子的黑,随着山路左转右转,转了一阵子,突然眼前地面开始拔高,然后月光下就出现了一座小山,这山倒也不高,坡度不算很陡,但是……借着月光,两人清楚地看到,山坡上居然列着一只军队,这只军队的军容很整肃,士兵们穿着非常统一的棉布衣,手里提着长短粗细都几乎一致的木杆铁尖长矛,部份人腰间挂刀,部份人背上还挂弓……人数多少看不清,因为月光下视野无法及远,但是从整个军阵的厚度,大至可以猜到至少有几千人。
“丝,是官兵?”太平王吃了一个大惊。
“不是官兵,官兵再怎么烂也有鸳鸯战袄穿,这些穿棉衣的,应该是乡勇。”扫地王赶紧道。
“可是,他们的武器比官兵还要整齐。”太平王感觉到有点不对劲了。
“明白了,他们和华县里的乡勇是一伙的……那伙乡勇个个都有弩用,平常的乡勇哪能这样?”扫地王的脸色沉了下去:“算了,管他们这么多,既然对方要挡住咱们,咱们就冲开呗!看他们的人数也不多,有什么好怕的。”
“别,扫地王大哥,我总觉得这里的气氛怪怪的……”太平王露怯了。
“怂货,你不敢上,老子上!”扫地王伸手指着小山,怒吼道:“他娘的,兄弟们给我冲上去,把帮子乡勇都给我切了。”
他这一声高喊,在安静的夜色中远远地传了出去,效果真不亚于敲了一记军鼓,跟在他后面的两万贼众,把嘴里的铜钱吐了出来,当然,不是吐到地上,而是吐到手心里,小心翼翼地贴身藏好,这才拿出刀枪剑戟,狂吼一声,向着山坡上冲了过去。
“杀啊!”
“**他们!”
诸如此类的豪言壮语,连绵不断地从贼兵们的嘴里暴发出来,大半夜的不能睡觉,嘴里含个铜钱小心翼翼地行军,他们本来就积累了非常大的不满,现在全都想要发泄在面前的敌人身上。
然而山坡上的乡勇也没客气,就在贼兵们狂吼狂叫着冲来的同时,他们也大声喝呼道:“嘿,哈!嘿,哈!”
随着整齐的喝呼声,长矛十分有节奏地举起,士兵们按着嘿出左脚,哈出右脚的节奏,军阵缓缓地向前逼压。
“他们人少,却不怕我们,还主动迎上……扫地王大哥,有问题啊!”太平王大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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