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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她的脾气开始不好了起来,也不换鞋了,踩着这双高跟鞋就走到了我面前,推了我一把:“你什么意思?”

管事的那个老妈子赶紧跑了过来,陪着笑脸说道:“景小姐,这位小姐是先生的客人。”

“客人?”景婉泽蹙了蹙眉,“似乎你昨晚就在别墅吧?你怎么还不走?你以为你是陆修的老同学就很了不起了吗?这些年我见了太多你这样的人,趁着陆修发达了,就过来攀亲戚了,说吧,你要多少钱,我让陆修开张支票给你,拿着支票,你就赶快走吧!”

我有些尴尬地张了张嘴,心中对这个女人更是一阵恼恨,而对陆修的怨恨又深了一层,陆修是怎么回事,纵然我后来不在了,他想找个替身,可也不至于要去找这个样子的一个女人吧?

看着她那张和我曾经的脸几乎是如出一辙的面孔,我的心中感到一阵作呕,几乎恨不得把墙上挂着的宁纯然的油画都给狠狠地摔下来了。

“这么晚了,留下来吃个晚饭吧。”陆修开口道。

景婉泽不再说话了,踩着高跟鞋便回到了房间,高跟鞋与地板相击的声音非常清脆,像是要发泄什么怨愤一般。

饭菜很快便做好了,端上了餐桌。

桌面上的饭菜十分丰盛,那个老妈子给每个人都摆放好碗筷之后,问道:“先生,要不要喊景小姐出来吃饭?”

“她要是饿了,自己会出来吃的。”

陆修的声音不大不小,刚搞景婉泽房间的门也没有关,若是她有心的话,这句话是绝对可以听到的。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中闪过一抹畅快,像是打了一场胜仗一样,看来,在陆修的心中,景婉泽也不过如此嘛,他根本就不是真心喜欢她的。

若是一个人真心喜欢你,必然是把你捧在手心,而不是对你若即若离。

景婉泽的房间里传来了很大的声响,像是摔碎了什么东西。

陆修没有管,对我说道:“吃饭吧,随便点。”

我点了点头,与他坐在桌子的对面吃起了晚饭。

大约过了十分钟,景婉泽见陆修就是不肯到房间里来劝她吃饭,便也只能像是斗败了的公鸡一般,蔫蔫地走出了房间,一脸不悦地来到餐桌旁。

像是为了示威似地,景婉泽夹了一筷子洋葱放进陆修的碗里。

“他不喜欢吃洋葱,”我淡淡地说了一句,然后挑衅地迎上了景婉泽的眼睛,“除了洋葱之外,他还讨厌生姜、香菜、鱼腥草……”

见我一口气说了一堆,陆修的神色有些奇怪,景婉泽的脸色则十分的不好看。

“我喂的东西,他都爱吃。”景婉泽努力装出一副平静的样子,从牙缝里挤出了几个字。

“是吗?”此刻,我的内心十分阴暗,有一种强烈的破坏欲,“不知道陆修有没有煮过饺子给你吃,他做的饺子那是十分好吃的。面皮儿是他自己擀的,又薄又有精道,你大概不知道吧?伯母的饺子也做的不错,所以陆修擀面的功夫挺好。尤其是那馅儿,跟外面卖的饺子可不同,三分之一的肥肉加三分之二的瘦肉,要剁得均匀,肉才能有嚼劲。陆修最爱吃的是藕丁猪肉馅的饺子,其次便是韭菜猪肉馅儿的。怎么,他没做过这样的饺子给你吃吗?”

这一下,景婉泽脸上的表情可是相当精彩了。

我的心中闪过一阵畅快得意。

“景小姐,看起来你好像是陆修的女朋友呢?你怎么一点都不了解陆修呢?陆修要喜欢的女孩子啊,首先要桀骜不驯,但在这桀骜不驯的外表下,一定要有一颗柔软的心。你要是不具备那些也就算了,难道你不知道,陆修喜欢爱猫的女孩子吗?”

宁纯然以前就是喜欢猫的,走到哪里都不忘带一包步步为营的鱼,遇到了流浪猫便拆一包鱼给猫吃,这一点陆修也是知道的。

“陆修他……现在不喜欢猫了。”景婉泽竭力镇定地说道,可是这话说出来,她自己也显得有些底气不足。

“是吗?你不问问陆修怎么会知道呢?”我转头眼睛直直地望着他。

“吃饭吧。”他从容地避开了这个话题。

“不急,吃饭正是聊天的好时候,也不知道有多少笔生意就是在饭桌上谈成的呢,”我恶意地笑了笑,“更何况,我觉得我和景小姐真是不打不相识,一见如故,相见恨晚,真想跟她好好聊聊,陆修,我们是老同学了,想必你不会介意吧?”

陆修没有说话,我就当他是默认了。

“景小姐,你知不知道,陆修以前不是现在这样的,陆修以前是个嫉恶如仇的人,而且乐于助人。算了,跟你说这些也没有意思,有意思的是,陆修喜欢穿红裙子的女孩,最好是大雪天,深夜两点,流落街头,穿着一条红得像是要凋谢的玫瑰花一样的红裙子,看起来瘦弱又倔强,能让陆修疼到心坎儿里去。”

景婉泽的脸色更加难看了,她紧抿着嘴唇,好一会儿才说道:“那都是过去的事儿了,谁没个过去呢?”

“不一样,”我将勺子扔在碗里,汤水微微溅了出来,“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曾经有那么一个女孩就那么猝不及防地进驻到了他的心中,成为了那一抹逝去的永恒,那就像是皮肤上的一块烙印一样,永远的存在了,随着时间的推移,着烙印会越来越深。景小姐,人贵有自知之明,活人怎能跟死人相比呢?”

景婉泽没胃口吃饭了,拿起了旁边的餐巾纸擦了擦嘴边的油渍,淡笑着说道:“活人用得着跟死人比吗?有再多曾经以为一辈子不会忘记的事情,都会在念念不忘中就这么忘了吧?”

“这可说不定,”我也不打算吃饭了,拿起餐巾纸开始擦嘴,“有太多你以为会忘记的事情,就在不愿意去触及的时候,慢慢地越来越深刻了,你说对不对呢?陆修。”

陆修抬头看了我一眼,这一眼仿佛要看进我心中一般,我的内心闪过一抹慌乱。

“过去的永远都会是过去式,而我才会是未来式。”景婉泽强忍着怒气说道。

“我若是你,我就不会这么愚蠢,明摆着陆修就不那么喜欢你,你倒不如将一个替身的角色演绎地更好。”

接下来,我讲了很多陆修的事情,更有很多只有我们两人才知道的事情。

不知不觉,讲到了深夜,我又留了下来。

半夜的时候,昏睡之间,我又听到了钢琴的声音,弹奏的还是那一曲理查德·克莱德曼的《梦中的婚礼》。

我在床上静静地听了一会儿,拖着睡裙长长地下摆,像是一只陷入夜色中的猫儿一般,缓慢地走入了客厅。

客厅内依旧是漆黑一片,只有窗外的路灯稍微透进了一点暗淡的光芒,反射在暗沉的地板上。

我注意到白色的钢琴上放了一束玫瑰花,有几朵玫瑰的花瓣缓缓地掉落在地上,像是凝固的血迹一般。

陆修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毫无所觉,依旧是闭着眼睛在弹钢琴。

这首钢琴曲并不长,很快他便弹完了。

然后,他睁开眼睛看了我一眼,拿起桌上的玫瑰花,朝客厅正中央的地方走去。

那个地方我白天就看到了,白色的玫瑰花簇拥着一张巨大的遗照,那是宁纯然的遗照。

他将那一束鲜红的玫瑰花放在桌前,红白二色对比非常鲜明,仿佛象征着生命的死亡与爱情的新生。

他的修长的手指,缓缓地摸上了那一张黑白的照片,像是在抚摸情人的脸一般,又像是在触碰一汪湖泊,生怕动作大了,便晃开了涟漪。

片刻后,他叹息一声,回到了钢琴边,于是我走到落地窗边,说道:“给我弹一首《今天你要嫁给我》,好吗?”

背后一片安静,我却不以为杵,笑了笑说道:“你还记得吗?当年我跟你说,我还没有学坏之前,我很希望能够遇到一个白马王子,然后他会坐在白色的钢琴曲,为我弹奏一曲《今天你要嫁给我》,然后,再向我求婚,我想我一定会答应他的。”

“你到底是谁?”他的声音中带着一丝压抑不住的颤抖。

“你说我是谁呢?”

我知道我在飞蛾扑火,如今我们两人的差距太大,更何况还横亘着我的死亡之谜,或许我现在冲过去,只会让自己受伤。

然而我还是脑子一热,这么做了,我的心中很矛盾,可是我却总是会做出一些冲动的事情来。

我转过身去,带着强势和霸道,狠狠地吻上了他的唇。

这个吻缠绵激烈,带着宁纯然毁灭一切的一贯作风。

一直以来我都是个喜欢毁灭的狠心的人,一如我当初因为自己堕入了地狱,就狠狠地将陆修也拉进去了一般。

这些年过去了,我不知道他是怎么爬上来的,而我是因为借尸还魂,才重新回归了普通人的正常生活。

一吻罢,我凶狠地看着他,就像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一般,厉声质问道:“你当初为什么不来救我?为什么?你知不知道,那个孩子已经成形了,也许我当时没有死,那个孩子就有可能生下来的!你知不知道?”

陆修的眼中闪过一抹迷离,似是不知道今夕何夕。

而后,他落荒而逃。

我始终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像是失去了全身的力气一样,倒在光滑的地板上,双眼失神地瞪着天花板。

夜色就像是冰凉的河水一样,将我吞噬了。

第二天一早,当我醒来的时候,陆修已经走了。

桌面上,只剩下我和景婉泽两人在吃早餐。

临走的时候,我挑衅地跟景婉泽说了一句话:“别和我争,你不是我的对手!”

火花在我和她之间瞬间便升了起来,景婉泽气得浑身发抖,摔了碗筷说道:“我真不知道你是哪来的自信?”

“曾经,我能用我的万种风情,让他往后的岁月里不得安宁,现在我一样可以。景婉泽,你只是宁纯然的一个替身,而现在,我回来了!”

纵然我外表再温婉如莲,也改变不了我骨子里的桀骜和自私,当我是墨汁的时候,我见不得我爱的人一片纯白,非要将他拉入泥淖,当我的身份变得纯白的时候,我也绝不能容忍我爱的人身边有一丝一毫的污点!

若是他有了,那我一定会化身为一块橡皮擦,将他身上的污点擦得干干净净。

纵然换了个躯壳,我仍然是宁纯然,宁纯然从来就不是好惹的!

更何况,这个愚蠢的女人,还不配做我的敌人。

过去的事情,我要一点一点挖出来!陆修如果欠了我,我就自己讨,陆修如果不欠我,我就要将他捆绑一生一世。

在此之前,我或许还会顾虑着我们之间其他的事情,但是在这一刻,在面对这个跟宁纯然长得无比相似的景婉泽之后,我的心中升起浓浓的危机感。

我明白,陆修并不是非我不可的,如果我不卷土重来,那么他身边各种燕瘦环肥的女人会将他包围,终有一天,他会将我遗忘在时光的沧海。

如果没有这次的重逢,可能我这辈子就打算和他天各一方了,可是既然老天爷给了我这次机会,那么我绝对不会轻易的松手。

我很清楚陆修这个人,有时候,只要我不松手,那么他就一定不会松手。

“你以为你是谁?你不过是陆修的一个老同学,陆修真正爱的人已经死了!死了!那个摆满她遗物的房间就是最好的证明,你以为你有什么?不过就是对陆修更多一点的了解,你还能翻了天去?而我,至少有这张像宁纯然的脸!”她咬牙切齿地说道。

而回答她的,是我砸在她额头上的一个玻璃杯!

鲜血顺着她的额角流了下来,她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顿时哭花了妆容。

紧接着,她掏出手机,开始哭哭啼啼地给陆修打电话。

我不紧不慢地坐了下来,开始慢条斯理地享受着面前的这份早餐。

早餐做得非常美味,心情很好的我几乎将桌面上的早餐都给吃完了。

胸大无脑的景婉泽太弱,根本不是我的对手。

脾气不好容易被激怒就算了,还是个不折不扣的孬种,碰上被砸得出血这种事,怎么着也要找打人者拼命吧?她就只会在那里无助地打电话给陆修。

吃完早餐之后,我坐到沙发上,展开报纸看了起来。

不出所料,今天的娱乐版头条又是景婉泽。

自从景婉泽被我弄得名声不太好之后,各种扒皮贴像是雨后春笋一样涌了出来。

很不幸的是,昨天刚刚又被爆出了一件事,说是景婉泽在剧组欺负新人。

我仔细看了一眼图片,发现她欺负的人居然是黄茉茉。

我顿时便怒了,朝她一步步走了过去,高高扬起下巴,微微眯着眼睛,像是要杀人似地看着她。

瞅着桌上还有一个玻璃杯,我拿了起来,朝她逼近。

“你要做什么?”景婉泽害怕地后退了一步。

“你说我要做什么?”我冷笑一声,“黄茉茉可是我的闺蜜,你欺负了我的闺蜜,现在,我很不高兴!”

“你……你可别再砸了,陆修他很快就要回来了,我可是陆修的女朋友,他不会放过你的!”

我玩味地笑了笑,然后将杯子重新放回了桌上。

景婉泽露出松了一口气的表情,不料我走到宁纯然的遗像前,伸手拿起了遗像前鲜艳的红色玫瑰,朝她狠狠地抽打了过去!

景婉泽受惊,想要后退,不料却狼狈地摔倒在了地上,被我就这么骑着打,打到最后,整个空荡荡的客厅里只剩下她抽泣的声音。

我从地上站了起来,看着穿着一身性感黑色蕾丝裙的景婉泽,血红的玫瑰花瓣在她身侧撒开,带着一种凋零的绝美感觉。

我有些厌恶地踩上了她那张酷似宁纯然的脸,我感觉我压抑了七年的性格再次滋长,那些阴暗的情绪迅速地开花。

我脚下用力,使劲揉了揉她的脸,踩得她鼻血直流。

就在这时候,陆修走了进来。

我朝他露出一个妖异的笑容,就像是背后长着黑色翅膀的恶魔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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